work 06 論善功
論善功
論善功
附獻詞
1520年
導論
- 本著作的緣起。—路德並未將自己強加於教會作為一位宗教改革家。在他忠實履行其職責的過程中,他被正規且神聖地呼召,並非出於他自己的任何催促,而是出於內在的必然性而達到這個地位。1515年,他被威登堡市議會任命為病弱的城市牧師西蒙·海因策(Simon Heinse)的常任代理人。在此之前,除了他在大學和修道院的教學活動外,他只需偶爾在修道院講道。透過這次任命,他有神聖和人權的義務,引導和指導威登堡的會眾走上真正的生命之路,如果他引導會眾走上任何其他道路,而不是上帝透過他熱切的內心掙扎所啟示給他的道路,那將是對上帝引導他獲得的救贖知識的否定。他不能在他所照管的會眾面前否認,他迄今為止在大學講課中日益清晰地教導的內容——因為在他於1513年開始講授的詩篇課程中,他宣稱唯獨信心稱義的信念,這可以從1885年以來出版的完整手稿中看出,從他對羅馬書的注釋(1515-1516年,自1908年以來可查閱)中則更為清晰;也不能否認他在深陷困境時作為修道院弟兄的屬靈顧問所敦促的內容——比較1516年4月8日致喬治·斯彭萊因(Georg Spenlein)的迷人信件,[1]
路德最早付梓的文學作品,也是因著他在威登堡會眾中的呼召和職務工作而產生。他別無他求,只為造就他的會眾,引導他們歸向基督。因此,在1517年,他出版了他的第一部獨立著作《七悔罪詩篇解釋》。同年10月31日,他發表了《九十五條論綱》,反對贖罪券。這些論綱確實是為神學家之間的辯論而設,但同時眾所周知,路德是出於對會眾的責任,才在此事上表明立場,並透過他的論綱,將贖罪券的對錯問題全面提出。他因著特策爾(Tetzel)的攻擊而於1515年3月下旬發表的講道《論贖罪券與恩典》,以及大約同時發表的講道《論悔改》,也都是為他的會眾而作。在會眾面前(1516年9月至1517年2月),他發表了《十誡講道集》(於1518年出版)和《主禱文講道集》(也於1518年由阿格里科拉(Agricola)出版)。儘管路德同年出版了一系列因外部攻擊而引起的爭議性著作,例如《論贖罪券功效的論辯決議》(Resolutiones disputationis de virtute indulgentiarum)、《反約翰·埃克(Joh. Eccius)的星號》(Asterisci adversus obeliscos Joh. Eccii)和《回應西爾維斯特·普里埃里亞斯(Silv. Prieriatis)的對話》(Ad dialogum Silv. Prieriatis responsio),但他從未因這種必要的反駁而偏離其首要職責——造就會眾。1518年秋天,他面對卡耶坦(Cajetan),以及1519年全年,他與埃克(Eck)等人進行辯論,這些時期充滿了不安和緊迫的工作;儘管如此,路德在此期間仍以一系列著作服務他的會眾,只是遺憾他未能完全為他們效勞。這些著作包括:《為平信徒解釋主禱文》(1517年講道的闡述);《十誡簡要解釋》;《關於某些可能被對手歸咎於他的條款的指示》;《如何告解的簡要指示》;《論基督神聖受難的默想》;《論雙重義》;《論婚姻狀況》;《理解和禱告主禱文的簡要形式》;《主禱文「前後」解釋》;《論祈禱週的祈禱和遊行》;《論高利貸》;《論悔罪聖禮》;《論臨終準備》;《論洗禮聖禮》;《論聖體聖禮》;《論逐出教會》。除了少數例外,這些著作幾乎都在1519年出版,而路德主要還是為了服務會眾。如果他的會眾範圍不斷擴大,超越威登堡,以至於他的著作在遠方也獲得了驚人的銷量,那並非路德的過錯。即使是1519年撰寫並於1530年印刷的《安慰十四篇》(Tessaradecas consolatoria),[2]這本安慰之書最初是為生病的薩克森選帝侯而作,也是他應外部請求才撰寫的。
《論善功》這篇論文也屬於這一系列著作。儘管其寫作的動機來自選帝侯的宮廷牧師喬治·斯帕拉丁(George Spalatin),他提醒路德他曾許下的承諾,但路德只有在回想起他之前在一次對會眾的講道中,曾偶然做出類似的承諾,要就善功發表一篇講道時,才願意著手撰寫;[3] 當路德實際開始撰寫時,他別無他求,只為就這個重要主題為他的會眾準備一篇講道。
然而,在寫作過程中,材料不斷累積,遠遠超出了為會眾講道的範圍。3月25日,他寫信給斯帕拉丁,說這將成為一本小冊子,而不是一篇講道;5月5日,他再次強調材料的增長;5月13日,他談到即將完成;6月8日,他就能寄給梅蘭希頓(Melanchthon)一份印刷本。它的標題是:《論善功:馬丁·路德博士,威登堡》。最後一頁印有印刷商的標記:「於威登堡由年輕的梅爾基奧爾·洛瑟(Melchior Lotther)印刷。在1520年。」它足足有58頁,四開本。然而,儘管篇幅龐大,這本書為會眾而作的初衷依然不變,只是現在不僅僅是為威登堡會眾這個狹窄的圈子,而是為廣大的基督徒平信徒。在獻詞序言中,路德對此極力強調,他寫道:「儘管我知道有很多人,而且每天都聽到,他們輕視我的貧乏,說我只為未受教育的平信徒寫些小冊子和德文講道,我不會讓這影響我。願上帝在我有生之年,以我所有的能力為一位平信徒服務,使他得到改善;這對我來說就足夠了,我會感謝上帝,並讓我的所有書籍在此之後都毀滅……我非常樂意將更偉大榮耀的事留給他人,我絕不會羞於向未受教育的平信徒講道和寫德文。」
由於路德已將前述的《安慰十四篇》獻給在位君主,[4] 他現在,很可能是在斯帕拉丁的推薦下,將《論善功》獻給他的兄弟約翰,約翰後來於1525年繼承了腓特烈的選帝侯之位。將這本書獻給王室成員可能是有充分理由的。君主們有理由特別關心在他們的領土內進行善功的宣講,因為他們王國的安全和健全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其臣民道德的培養。教皇教會曾一再透過其強調善功的教導,向君主和政治家推薦自己。另一方面,路德卻被指控——就像使徒保羅在他之前一樣(羅馬書 3:31)——說他熱心行善的行為已經減弱,紀律的約束已經鬆弛,而且,作為必然的結果,他的唯獨信心稱義的教義正在助長不法和無恥的不道德行為。1517年之前,謠言已經傳開,說路德打算廢除善功。薩克森公爵喬治(Duke George of Saxony)對路德在德累斯頓發表的一篇講道沒有留下好印象,因為他擔心路德唯獨信心稱義的教義可能對大眾道德產生的後果。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選帝侯家族的成員懷有類似的疑慮,那也不足為奇,特別是因為對路德善功講道的充分理解,取決於對信心的福音理解,其深度如同路德自己一樣。中世紀區分了 fides informis(無形之信)和 fides formata 或 informata(有形或裝飾之信)。前者被認為是沒有生命或效果的知識,後者則被認為與愛相同,因為他們說,愛必須以善功證明自己並發揮作用,作為其補充和內容,才能加到無形之信上,才能蒙上帝悅納。在路德時代,每個認真關注宗教問題的人都在這些思想的影響下成長。[5]
現在,既然路德反對藉著愛及其善功稱義的教義,他就有被陌生人誤解的危險,以為他認為單純的知識和同意就足以稱義,而這種講道確實會導致輕浮和不檢點的行為。但即使撇開選帝侯的兄弟是否為此類疑慮所困擾的問題不談,當他接到召喚,將他的《論善功》一書獻給選帝侯家族的一員時,路德一定會歡迎這個機會。無論如何,這本書可以幫助他了解他在威登堡備受誹謗的牧師和教授的思想,因為路德以前從未如此根本、徹底和深刻地闡述過善功這個重要問題。
- 本著作的內容。—瀏覽內容可知,這本書在寫作過程中,篇幅比原先預期的要長。這也解釋了為何從第三誡的論述開始,各章節重新編號,之後的每一誡也都重複此做法,而在此之前,各章節是連續編號的。儘管如此,整本書的結構清晰明瞭。顯然,整篇論文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包含第1-17節,第二部分包含所有後續章節。第一部分是基礎性的,也是更重要的部分。路德深知對他的指控,說他「過度高舉信心」並「拒絕善功」;但他同時也知道,「無論是銀、金、寶石,還是任何其他珍貴之物,都沒有經歷過如此多的增減」,而善功「本應只有一種單純的良善,否則它們就只是虛飾、浮華和欺騙」。但他尤其意識到,教會只強調所謂的自選善功,例如「跑去修道院、唱歌、讀經、彈奏風琴、舉行彌撒、禱告晨禱、晚禱和其他時辰禱告、建立和裝飾教堂、祭壇、修道院、收集鐘聲、珠寶、祭服、寶石和財寶、前往羅馬和聖徒之地、屈膝鞠躬、念玫瑰經和詩篇」等等,並且她只將這些指定為真正的善功,而將忠實履行個人職責的行為視為較低層次的道德。基於這些原因,路德在這篇論文中的最高目標是,要清楚闡明善功的本質。一旦善功的本質被理解,對他的指控就會迅速瓦解。
在基礎部分,他因此論證:真正的好行為不是修道院或其他任何聖潔的自選行為,而僅僅是上帝所命令的,並包含在個人特定呼召範圍內的行為,所有行為,無論其名稱為何,只有當它們源於信心,即「第一、最大、最崇高的善功」時,才成為好的。(約翰福音 6:19。) 在這方面,信心的本質,即所有真正善功的唯一來源,當然必須被正確理解。它是對上帝的確信,相信我所做的一切都蒙祂悅納;它是對祂憐憫的信靠,即使祂顯得憤怒並將苦難和逆境加諸於我們;它是對上帝美意的確信,即使「上帝以罪、死亡和地獄責備良心,並拒絕一切恩典和憐憫,彷彿祂要永遠定罪並顯明祂的憤怒。」在心中有這種信心的地方,行為就是好的,「即使它們微不足道,如同撿起一根稻草」;但如果缺乏這種信心,就只有「異教徒、猶太人和土耳其人」可能擁有和做的行為。當這種信心佔據一個人時,他不需要善功的老師,就像丈夫或妻子,他們只尋求彼此的愛和恩惠,也不需要任何關於「他們如何相處,他們要做什麼,不做什麼,說什麼,不說什麼,想什麼」的指導。
路德接著說,這種信心是「第一條誡命的真正實現,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行為能滿足這條誡命。」他將信心的全部論證,作為最好的、最高貴的善功,與他開篇的命題(除了上帝所命令的,沒有善功)結合起來;另一方面,他也為接下來的論證鋪平了道路,他打算在其中根據十誡來闡述善功。因為第一條誡命既不禁止這個也不禁止那個;它只禁止一件事,就是不信;它只要求一件事,就是信心,「對上帝美意始終如一的確信。」沒有這種信心,最好的行為也一無是處,如果人認為藉著這些行為他能蒙上帝悅納,他就是在將上帝降格為「一個經紀人或一個工人,他不會白白施予恩典和仁慈。」
路德現在對他的對手說,那些指責他反對善功的人,應該公平地看待這種對信心和善功的理解,他們應該從中學到,儘管他曾宣講反對「善功」,但那是反對那些被錯誤地稱為善功,並導致良心混亂的行為,因為它們是自選的,並非源於信心,而且是帶著取悅上帝的意圖而行的。
至此,我們來到論文基礎部分的結尾。然而,路德的目的不僅僅是談論善功的本質及其與信心的根本關係;他還要展示,「最好的工作」——信心,如何必須在各方面證明自己是活潑的信心,根據其他誡命。然而,路德直到在基礎部分強調,信徒,即屬靈的人,不需要這樣的教導(提摩太前書 1:9),而是他會自發地、隨時地行善,「正如他的信心,他的確信所教導他的。」只有「因為我們並非都有這樣的信心,或者我們忘記了它」,這樣的教導才變得必要。
他也不會繼續,直到他重複了他關於信心與善功關係,以及第一誡與其他誡命關係的常說之言。從第一誡中,我們獲得一顆純潔的心和對上帝的信心,他由此推導出第二誡的善功,即「讚美上帝,承認祂的恩典,將一切榮耀歸於祂獨自。」從同一來源,他推導出第三誡的善功,即「以禱告和聽道來遵守神聖的禮拜,將我們心中的想像傾向於上帝的恩惠,並為此,治死並克服肉體。」從同一來源,他推導出第二塊法版上的善功。
關於第三和第四誡的論述佔了整篇論文將近一半的篇幅。在根據第三誡應作為信心操練和證明的好行為中,路德特別提到了正確地聽彌撒和講道、共同禱告、身體紀律和治死肉體,他將前者和後者透過對新約安息日安息觀念的重要基礎性討論聯繫起來。
路德對第四誡的討論與第三誡一樣充分。根據這條誡命,信心的操練在於忠實履行子女對父母的職責、父母對子女的職責,以及下屬對教會和世俗領域上級的職責。各種職責源於各種呼召,因為忠實履行個人職責,在上帝的幫助下並為上帝的緣故,才是真正的「善功」。
當他現在開始談論屬靈權力,即教會的治理時,他坦率地揭示了他們的過失,並要求對現任統治者進行改革。對教會,這位屬靈的母親,應當在一切事上給予榮耀和順服,如同對生身父母一樣,除非這與前三條誡命相悖。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屬靈的官長們忽視了他們特有的工作,即培養敬虔和紀律,就像一個母親拋棄孩子去追隨情人一樣,反而他們承擔了奇怪和邪惡的工作,就像父母的命令與上帝相悖一樣。在這種情況下,教會的成員必須像敬虔的孩子一樣,當他們的父母變得瘋狂和精神失常時,他們必須這樣做。國王、親王、貴族、市鎮和社區必須自發地開始,並制止這些情況,以便那些現在過於膽怯的主教和神職人員能夠被引導跟隨。但即使是世俗的官長也必須允許在他們各自的領域內實施改革;特別是他們被要求廢除粗俗的「暴飲暴食」、服裝上的奢侈、高利貸式的租金出售和普遍的妓院。這,根據神聖和人權,是他們根據第四誡所規定的工作的一部分。
路德最後簡要地論述了十誡的第二塊法版,但在談到這些誡命的善功時,他從未忘記指出它們與信心的關係,從而將本書的這一基本思想貫徹到底。他說,不懷疑上帝是恩慈的信心,會發現以恩慈和友善的心對待鄰舍,並克服一切憤怒和暴躁的慾望,是輕而易舉的事。在這種對上帝的信心裡,聖靈會教導我們避免不貞潔的思想,從而遵守第六誡。當心信靠上帝的恩惠時,它就不會貪圖他人的財物,也不會依戀金錢,而是會根據第七誡,以愉快的慷慨之心為鄰舍的益處使用它。當這種信心存在時,也會有一顆勇敢、堅強和無畏的心,它會隨時捍衛真理,正如第八誡所要求的,無論是性命還是財產受到威脅,無論是面對教皇還是國王。當這種信心存在時,也會與第九和第十誡所禁止的邪惡慾望作鬥爭,甚至至死方休。
- 這部著作的重要性——現在我們來探討這部書的重要性,我們注意到路德的印象顯然是完全正確的,因為早在書完成之前,他就在三月十五日寫信給施帕拉丁(Spalatin),說他相信這部書比他之前寫的任何東西都好。事實上,他的書在篇幅上超越了他所有之前的德文著作,在清晰度、豐富性和內容的根本重要性上,也超越了他所有的拉丁文和德文著作。與當時盛行的、源於對所謂福音勸誡(參見馬太福音 19:16-22)的完全誤解而產生的修道院聖潔的自選功德(self-elected works)相比,這些功德在當時被整個教會視為理所當然並熱切推崇,路德的論點對所有深思熟慮和認真的人來說,必定像是一種啟示,因為他如此清晰地闡明了這樣一個命題:只有上帝所吩咐的功德才應被視為善功,因此,不是放棄世俗的呼召,而是在自己的呼召中忠實地遵守十誡,才是上帝要求我們的功德。針對普遍存在的觀點,即認為十誡中所宣告的上帝的旨意僅指總是特別提及的外在行為,路德的論點必定讓人想起主在登山寶訓中對律法的解釋,當時他教導人們認識到,在經文所禁止的行為中,只有一個思想趨勢的極端點和表現,並且他引導基督徒不要滿足於遵守每條誡命的字面要求,而是從這個有利的角度探究上帝旨意的全部深度和廣度——無論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並在心中領悟到上帝旨意的全部範圍。儘管這個思想可能在宗教改革初期出現的十誡闡釋中偶爾表達過,但它從未像在這篇論文中那樣,被如此清晰地認識為唯一正確的原則,更沒有如此有力地從頭到尾貫徹執行。針對根深蒂固的觀點,即愛德必須賦予信心其形式、內容和在上帝面前的價值,當路德在這篇論文中宣告並以勝利的確定性貫徹這一思想時,這必定像是一個新時代的曙光(加拉太書 3:13-35),即是真實的信心賦予功德,甚至是最好和最偉大的功德,其在上帝面前的內容和價值。
路德在這裡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清晰地闡述的這個命題,要求的不僅僅是與當時所有盛行的宗教觀念決裂,在當時必定被視為一個新世界的發現,儘管它不過是回歸新約聖經關於救贖之道的寶貴教導。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在這部著作中,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有力地駁斥了「唯獨信心稱義」(Justification by faith alone)的教義會導致道德鬆弛的指控,另一方面,也以如此令人心曠神怡的方式揭示了因信稱義對整個道德生活的根本和徹底的重要性。路德在這篇論文中呼籲國王、諸侯、貴族、城市和社區,反對濫用屬靈權力並廢除公民生活中的各種弊端,這標誌著這篇論文是同年(1520年)出現的偉大宗教改革著作的先驅,同時,他對「窮人」權利的擁護——這是首次出現——表明這位威登堡的修道士,從修道院的狹隘範圍中走出來,對他那個時代的社會需求有著深刻而同情的了解。因此,他以自己的榜樣證明,站在福音的中心並不會使視野狹窄或心腸剛硬,反而會產生對真理的勇氣和對各種苦難的同情。
路德的同時代人立刻認識到這篇論文的巨大重要性,因為在七個月內,它經歷了八次再版;在1521年至1525年間,又增加了六次再版;1521年,它被翻譯成拉丁文,並以這種形式在1525年之前經歷了三次再版;所有這些都發生在1520年所謂的三大宗教改革著作使其他一切都黯然失色的那些年裡。梅蘭希頓(Melanchthon)在給約翰·赫斯(John Hess)的一封同時代的信中稱其為路德最好的書。約阿希姆斯塔爾(Joachimsthal)的著名牧師兼路德傳記作者約翰·馬特修斯(John Mathesius)承認他從中學到了「基督教的基礎」。
即使在今天,這本書對教會仍有其獨特的使命。尋求自選功德、對上帝所吩咐的功德漠不關心、以及認為功德之路能引向上帝恩典和美意的愚蠢觀念,即使在今天,在上帝的國度中仍然普遍存在。對於所有這些,路德的論文回答道:要勤奮地做上帝所吩咐的世俗呼召中的功德,但前提是,你必須先藉著思想上帝的憐憫,堅固你內心的信心,因為信心是所有真正善功的唯一源泉,也是上帝所喜悅的。
M. 雷烏(M. Reu)
沃特堡神學院,愛荷華州迪比克
註腳
[1] (恩德斯,《路德書信集》,第一卷,第29頁。)路德在此寫道:親愛的弟兄,學習基督,學習被釘十字架的基督;學習向他歌唱,並絕望於自我,說:「主耶穌啊,祢是我的義,我卻是祢的罪。祢取走了我的,並將祢的賜予我。」憑著這信心,接納犯錯的弟兄,將他們的罪視為己罪,如果你有任何好處,讓它成為他們的。
[2] 上文,第103-171頁。
[3] 2月24日,路德回答施帕拉丁:「我對善功的講道毫無記憶;但我已經出版了這麼多,以至於有讓買家最終感到厭倦的危險。」但2月26日,他又寫道:「我回憶起關於善功的講道,我確實在講道中承諾過;我會努力完成。」(德·維特,《路德書信集》,第一卷,第419、421、430頁及以後。)
[4] 見上文,第107頁的獻詞。
[5] 我們只提及眾多見證中的一個。約翰·迪滕伯格(John Dietenberger)在他1523年在斯特拉斯堡出版的書《平信徒。唯獨信心是否能使人得救》(Der leye. Obe der gelaub allein selig mache)中,在B26頁寫道:「信心是上帝的恩賜,它可能顯得樸素或華麗;但它仍然是唯一的信心,然而,華麗的信心與樸素的信心有不同的效果。華麗的信心使人成為恩典之子,天國的繼承人並稱義。然而,樸素的信心並不能使人與魔鬼分離,無助於進入天國,也無法引向稱義。」
論善功
1520
獻詞
耶穌[1]
致尊貴、高貴的君王與主,約翰,薩克森公爵,圖林根伯爵,邁森侯爵,我仁慈的主與庇護者。
尊貴、高貴的君王,仁慈的主!我對殿下永遠銘記的卑微職責和微弱禱告!
仁慈的君王與主,長久以來,我一直希望藉著展示我所能提供的某些屬靈商品,來表達我對殿下的卑微敬意和職責;但我總認為我的能力太微弱,無法承擔任何值得獻給殿下的事物。
然而,既然我最仁慈的主弗雷德里克,薩克森公爵,神聖羅馬帝國的選帝侯和攝政王,殿下的兄弟,沒有輕視,反而仁慈地接受了我獻給他的小書[2],現在已經出版——儘管這並非我的本意——我便從他仁慈的榜樣中獲得勇氣,並大膽地認為,君王的靈魂,就像君王的血脈一樣,在你們兩位身上可能是一致的,尤其是在仁慈和善意方面。我希望殿下同樣不會輕視我這份卑微的獻禮,我感到出版這份獻禮比我任何其他講道或小冊子都更有必要。因為一個最大的問題已經被提出,那就是善功的問題,其中所施行的詭計和欺騙比任何其他事物都多得不可估量,而單純的人如此容易被誤導,以至於我們的主基督吩咐我們要仔細提防披著羊皮的狼。[馬太福音 7:15]
無論是銀、金、寶石,還是任何稀有之物,都沒有善功那樣有如此多樣的雜質和瑕疵,而善功本應具有單一純粹的良善,沒有它,就只是虛有其表、裝腔作勢和欺騙。
儘管我知道並每天聽到許多人輕視我的貧乏,說我只為未受教育的平信徒寫些小冊子[3]和德文講道,這並不會困擾我。但願我一生中,憑藉我所有的能力,能幫助一個平信徒變得更好!我會心滿意足,感謝上帝,並且非常願意讓我的所有小書都毀滅。
至於寫許多大書是否是一種藝術和對教會的益處,我留給他人判斷。但我相信,如果我願意按照他們的藝術寫大書,在上帝的幫助下,我或許能比他們按照我的方式準備一篇小論述更容易做到。如果成就像迫害一樣容易,基督早就被再次逐出天堂,上帝的寶座本身也早就被推翻了。儘管我們不能都成為作家,但我們都想成為批評家。
我非常樂意將更偉大的榮譽留給他人,並且一點也不羞於用德文為未受教育的平信徒講道和寫作。儘管我在這方面也缺乏技巧,但我相信,如果我們迄今為止做得更多,並且今後也做得更多,基督教界將會獲得不小的益處,並且比那些只在學校中、在學者之間使用的偉大、深奧的書籍和「問題」(quaestiones)[4]更能受益。
再者,我從未強迫或懇求任何人聽我講道,或閱讀我的講道。我自由地在教會中事奉上帝所賜予我的,以及我對教會所虧欠的。不喜歡的人,可以聽和讀別人說什麼。如果他們不願意成為我的債務人,那也沒關係。對我來說,足夠了,甚至超過了,有些平信徒屈尊閱讀我所說的。即使沒有其他事情催促我,單單知道殿下喜歡這些德文書籍,並且渴望接受關於善功和信心的教導,這就已經足夠了,而我也有責任謙卑而勤奮地為您服務。
因此,我以謙卑的職責祈求殿下能以仁慈的心接受我的這份獻禮,直到,如果上帝賜予我時間,我能準備一份完整的德文信仰闡釋。因為此時我希望展示我們如何在所有善功中實踐和運用信心,並讓信心成為主要的工作。如果上帝允許,我將在另一個時間處理信心[5]本身——我們如何每天禱告或背誦它。
我在此謙卑地將自己交託給殿下,
殿下卑微的牧師,
馬丁·路德博士。
於威登堡,主後1520年3月29日。
論善功
[旁註:信心與誡命]
一、我們首先應當知道,除了上帝所吩咐的,沒有善功;正如除了上帝所禁止的,沒有罪。因此,凡願認識並行善功者,除了認識上帝的誡命,別無他求。基督在馬太福音十九章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馬太福音 19:17] 當那少年人問他,馬太福音十九章,他當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時,基督除了十誡,別無他物擺在他面前。[馬太福音 19:18 及以後] 因此,我們必須學習如何從上帝的誡命中區分善功,而不是從行為的外觀、大小或數量,也不是從人的判斷或人的律法或習俗中區分,正如我們所見已經發生和仍在發生的,因為我們是盲目的,並且輕視上帝的誡命。
[旁註:信心是最好的功德]
二、所有善功中,第一、最高、最寶貴的,就是對基督的信心,正如他在約翰福音六章所說。當猶太人問他:「我們當做什麼,才能做上帝的功德呢?」他回答說:「信上帝所差來的,這就是做上帝的功德。」[約翰福音 6:28 及以後] 當我們聽到或傳講這句話時,我們匆匆帶過,認為這是一件微不足道且容易做到的事,然而我們應當在此停留許久,仔細思考。因為在這功德[6]中,所有善功都必須完成,並從中獲得其良善的流入,如同借貸。我們必須直言不諱,以便人們理解。
我們發現許多人禱告、禁食、設立基金、做這做那,在人前過著好生活,然而如果你問他們是否確定他們所做的討上帝喜悅,他們會說:「不」;他們不知道,或者他們懷疑。而且有一些非常有學問的人誤導他們,說不必確定這一點;然而另一方面,這些人除了教導善功之外,什麼也不做。現在所有這些功德都是在信心之外完成的,因此它們一無是處,完全是死的。因為他們的良心如何面對上帝,他們如何相信,他們所產生的功德也如何。現在他們沒有信心,對上帝沒有好良心,因此這些功德缺乏其頭,它們所有的生命和良善都一無是處。因此,當我高舉信心並拒絕那些沒有信心所做的功德時,他們指責我禁止善功,而事實上我正努力教導真實的、出於信心的善功。
[旁註:凡在信心中所做的功德都是善功]
三、如果你進一步問,他們是否也認為當他們從事自己的行業、行走、站立、飲食、睡覺,以及為身體的滋養或公共福利做各種工作時,這也是善功,以及他們是否相信上帝因這些工作而喜悅他們,你會發現他們會說:「不」;他們將善功定義得如此狹隘,以至於只包括在教堂禱告、禁食和施捨。其他工作他們認為是徒勞的,並認為上帝對它們毫不在意。因此,他們藉著他們該死的非信,削減並減少了對上帝的服事,而上帝卻被凡在信心中所做、所說或所想的一切事物所服事。
傳道書九章如此教導:「你只管去歡歡喜喜吃你的飯,心中快樂喝你的酒;因為上帝已經悅納你的作為。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你頭上也不要缺少膏油。在你虛空的年日,就是上帝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你當與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傳道書 9:7] 「你的衣服當時常潔白」,也就是說,我們所有的功德,無論是什麼,都應當是好的,沒有任何區別。當我確信並相信它們討上帝喜悅時,它們就是潔白的。那時,我靈魂的頭就永遠不會缺少喜樂良心的膏油。
所以基督在約翰福音八章說:「我常做他所喜悅的事。」[約翰福音 8:29] 聖約翰在約翰一書三章說:「從此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上帝面前可以安穩。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上帝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他都知道。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在上帝面前坦然無懼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翰一書 3:19 及以後] 又說:「凡從上帝生的,就是凡相信並信靠上帝的,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約翰一書 3:9] 又,詩篇三十四篇:「凡投靠他的,必不致定罪。」[詩篇 34:22] 詩篇二篇:「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詩篇 2:12] 如果這是真的,那麼他們所做的一切都必須是好的,或者他們所做的惡必須迅速得到赦免。看哪,這就是為什麼我如此高舉信心,將所有功德都歸入其中,並拒絕所有不從信心流出的功德。
[旁註:信心是善功的試金石]
四、現在每個人都可以自己注意並判斷他何時做的是善事,何時做的是不善之事;因為如果他發現自己的心確信這事討上帝喜悅,那麼這事就是善事,即使它小到撿起一根稻草。如果缺乏確信,或者他懷疑,那麼這事就不是善事,即使它能使所有死人復活,並且那人甘願被焚燒。[哥林多前書 13:3] 這是聖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的教導:「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馬書 14:23] 信心作為首要的功德,而非其他功德,給了我們「信基督者」的稱號。因為所有其他功德,異教徒、猶太人、土耳其人、罪人也都可以做;但堅定地相信自己討上帝喜悅,只有被恩典光照和堅固的基督徒才能做到。
這些話聽起來很奇怪,有些人因此稱我為異端,這是因為人們追隨盲目的理性與異教的方式,將信心置於其他美德之下,而非之上,並賦予它一個獨立於其他美德功德之外的功德;儘管唯獨信心使所有其他功德變得美好、可蒙悅納和有價值,因為它信靠上帝,不懷疑人所做的一切事都是美好的。事實上,他們沒有讓信心保持為一種功德,而是將它變成了一種「習性」(habitus)[7],正如他們所說的,儘管聖經除了信心本身之外,沒有將任何功德稱為美好的、神聖的功德。[約翰福音 6:29] 因此,他們變得盲目並成為盲人的引導者,這不足為奇。[馬太福音 15:14] 而這信心立刻帶來愛、平安、喜樂和盼望。因為上帝立刻將他的靈賜給信靠他的人,正如聖保羅對加拉太人所說:「你們受了聖靈,不是因你們行律法,乃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加拉太書 3:2]
[旁註:信心使所有功德平等]
五、在這信心裡,所有功德都變得平等,彼此相似;功德之間的一切區別都消失了,無論它們是大的、小的、短的、長的、少的還是多的。因為這些功德之所以蒙悅納,不是因為它們本身,而是因為信心,唯獨信心在每一個功德中,無論數量和種類如何繁多,都無差別地工作和活著,正如身體的所有肢體都從頭部獲得生命、工作和名稱,沒有頭部,任何肢體都無法生存、工作和名稱。
由此進一步推論,一個活在這種信心中的基督徒,不需要善功的教師,他無論發現什麼可做之事,他都去做,而且一切都做得很好;正如撒母耳對掃羅說:「耶和華的靈必大大感動你,你就要變為新人;那時你隨事而行,因為上帝與你同在。」[撒母耳記上 10:6] 我們也讀到撒母耳的母親聖安娜:「當她相信祭司以利所應許的上帝的恩典時,她就歡喜平安地回家了,從那時起,她不再東奔西跑。」[撒母耳記上 1:17 及以後] 也就是說,無論發生什麼事,對她來說都一樣。聖保羅也說:「基督的靈在哪裡,哪裡就得自由。」[羅馬書 8:2] 因為信心不允許自己被任何功德束縛[哥林多前書 3:17],也不允許任何功德從它身上奪走,而是,正如詩篇第一篇所說:「他按時結果子。」[詩篇 1:3] 也就是說,自然而然地。
[旁註:一個類比]
六、我們可以用一個常見的人類例子來說明這一點。當一男一女彼此相愛並喜悅,並且完全相信他們的愛時,誰教導他們如何行為,他們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該想什麼?唯獨信任教導他們所有這些,甚至更多。他們在功德上沒有區別:他們做大的、長的、多的,就像做小的、短的、少的,反之亦然;而且是以喜樂、平安、自信的心去做,彼此都是自由的伴侶。但當有疑慮時,就會尋找什麼是最好的;然後就會想像出功德的區別,藉此人可以贏得恩寵;然而他卻帶著沉重的心情,極不情願地去做;他彷彿被俘虜了,幾乎一半絕望,而且常常出洋相。
[旁註:信心的第一階段:功德]
因此,一個活在這種對上帝的信心中的基督徒,知道一切,能做一切,承擔一切該做的事,並且愉快而自由地做一切事;不是為了積累許多功德和善功,而是因為他樂於藉此討上帝喜悅,他純粹是無償地事奉上帝,滿足於他的事奉討上帝喜悅。另一方面,與上帝不和諧或懷疑的人,則尋找並擔憂如何才能做得足夠多,並藉著許多功德感動上帝。他跑到聖雅各布·德孔波斯特拉[8]、羅馬、耶路撒冷,東奔西跑,禱告聖布里奇特禱文[9]及其他,在這一天和那一天禁食,在這裡告解,在那裡告解,詢問這個人,詢問那個人,卻仍然找不到平安。他做所有這些事都帶著巨大的努力、絕望和心靈的不悅,以至於聖經正確地稱這些功德在希伯來文中為 Aven amal [詩篇 90:10],也就是勞苦和艱辛。即使如此,它們也不是善功,而且都白費了。許多人因此而瘋狂;他們的恐懼使他們陷入各種苦難。關於這些人,所羅門智訓五章寫道:「我們在錯誤的道路上勞苦,走過沒有道路的曠野;至於主的道路,我們卻不知道,公義的太陽也沒有照耀我們。」[所羅門智訓 5:6 及以後]
[旁註:信心的第二階段:苦難]
七、在這些功德中,信心仍然微弱;讓我們進一步問,他們是否相信當他們在身體、財產、榮譽、朋友或他們所擁有的一切上受苦時,他們是蒙上帝喜悅的,並且相信上帝憑著他的憐憫為他們安排了他們的苦難和困難,無論是小的還是大的。這才是真正的力量,當上帝在我們所有的感官和理性看來似乎發怒時,仍然信靠他;並且對他的信心比我們所感受到的更大。在這裡他隱藏著,正如新娘在雅歌中說:「看哪,他站在我們的牆後,從窗戶往外看。」[雅歌 2:9] 也就是說,他隱藏在苦難之中,這些苦難像一道牆,甚至像一道石牆,會將我們與他分開,然而他卻看著我,不離開我,因為他站著,準備好仁慈地幫助,並透過模糊信心的窗戶讓自己被看見。耶利米在耶利米哀歌中說:「他雖然使人憂愁,卻不甘心。」[耶利米哀歌 3:32]
這種信心他們完全不知道,並且放棄了,認為上帝已經離棄他們,成為他們的敵人;他們甚至將自己的苦難歸咎於人和魔鬼,對上帝完全沒有信心。因此,他們的苦難也總是對他們造成冒犯和傷害,然而他們卻去做一些善功,正如他們所想的,卻沒有意識到自己的不信。但是那些在這種苦難中信靠上帝,並對他保持良好、堅定信心的人,相信他喜悅他們,這些人在他們的苦難和困境中看到的,無非是寶貴的功德和最稀有的財產,其價值無人能估計。因為信心和信靠使所有被他人認為最可恥的事物在上帝面前變得寶貴,以至於詩篇一百一十六篇甚至寫到死亡:「在耶和華眼中,聖民的死是極寶貴的。」[詩篇 116:13] 正如在這個階段,自信和信心比第一階段更好、更高、更強,同樣地,在這種信心中所承受的苦難也超越了所有信心的功德。因此,在這些功德和苦難之間存在著不可估量的差異,苦難無限地更好。
[旁註:信心的最高階段:良心的折磨]
八、超越這一切的是信心的最高階段,當上帝不僅用暫時的苦難,而且用死亡、地獄和罪來懲罰良心,並拒絕恩典和憐憫,彷彿他要永遠定罪和發怒。很少有人經歷過這種情況,但大衛在詩篇六篇中呼喊:「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在怒中責備我。」[詩篇 6:1] 在這種時候相信上帝憑著他的憐憫喜悅我們,是受造物所能做到的最高功德[10];但那些靠功德稱義和行善功的人對此一無所知。因為只要他們對自己的功德不確定,甚至在信心的最低階段也懷疑,他們又怎能在此尋求上帝的美善和恩典呢?
[旁註:被拒絕的功德]
正如我所說,我一直如此讚揚信心,並拒絕所有沒有這種信心所做的功德,藉此引導人們脫離虛假、自命不凡、法利賽式的、不信的善功,這些善功充斥著所有修道院、教堂、家庭、低層和上層階級,並引導他們走向真實、純正、徹底的善功,即信心的功德。在這方面,除了那些不分蹄的污穢動物[利未記 11:4](正如摩西律法所規定的)之外,沒有人反對我;他們不容許善功之間有任何區別,而是笨拙地前行:只要他們禱告、禁食、設立基金、告解,並做得足夠多,一切都將是好的,儘管在所有這些事上他們對上帝的恩典和悅納沒有任何信心。事實上,他們認為當他們做了許多、偉大而長久的功德,而沒有任何這種信心時,這些功德是最好的,他們只在功德完成後才尋求美善;因此他們將信心建立在他們所做的功德上,而不是建立在上帝的恩寵上,也就是建立在沙土和水上,最終他們必將遭受殘酷的跌倒,正如基督在馬太福音七章所說。[馬太福音 7:16] 這種我們信心所依賴的美意和恩寵,是天使從天上宣告的,當他們在聖誕夜歌唱時:「Gloria in excel sis Deo,在至高之處榮耀歸於上帝,地上平安,恩寵歸於人。」[路加福音 2:14][11]
[旁註:第一條誡命]
[旁註:其功德是信心]
九、這就是第一條誡命的功德,它吩咐:「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這意味著:「既然唯獨我是上帝,你應當將你所有的信心、信靠和信仰唯獨放在我身上,不可將任何人當作神,即使你只是口頭稱他為神,或用膝蓋或身體姿態敬拜他;但如果你用心信靠他,並向他尋求一切美善、恩典和恩寵,無論是在功德或苦難中,在生或死中,在喜樂或憂傷中;正如主基督對撒瑪利亞婦人所說,約翰福音四章:『我告訴你,敬拜上帝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約翰福音 4:24] 而這種深藏於心的信心、忠誠、信靠,就是真正地遵守第一條誡命;沒有這個,就沒有其他功德能夠滿足這條誡命。正如這條誡命是第一、最高、最好的,所有其他誡命都從它而出,存在於它之中,並由它引導和衡量,同樣地,它的功德,也就是在任何時候對上帝恩寵的信心或信靠,也是第一、最高、最好的,所有其他功德都必須從它而出,存在、保持、被引導和衡量。與此相比,其他功德就像其他誡命沒有第一條誡命一樣,彷彿沒有上帝。因此,聖奧古斯丁說得好,第一條誡命的功德是信心、盼望和愛。正如我上面所說[12],這種信心和信靠會帶來愛和盼望。不,如果我們看得清楚,愛是第一位的,或者與信心同時產生。因為如果我不認為上帝願意對我施恩並愛我,我就無法信靠他,這反過來又促使我愛他,真心信靠他,並向他尋求一切美善。
[旁註:所有沒有信心的功德都是偶像崇拜]
X. 現在你自己也看到了,所有那些不時刻信靠上帝,不在一切工作、苦難、生與死中信靠祂的恩惠、恩典和美意,卻在其他事物或自己身上尋求祂恩惠的人,都沒有遵守這條誡命,並且實行了真正的偶像崇拜,即使他們做了所有其他誡命所要求的工作,並且還擁有所有聖徒的禱告、禁食、順服、忍耐、貞潔和純真。因為最重要的工作不存在,沒有它,所有其他工作都只是虛假的、表面的、裝腔作勢的,背後空無一物;基督對此警告我們,馬太福音 7 章:「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披著羊皮到你們這裡來。」[馬太福音 7:15] 所有那些希望藉著他們許多善工(如他們所說)來使上帝對他們有利,並從祂那裡買得上帝恩典的人,都是如此,彷彿祂是個小販或日工,不願白白賜予祂的恩典和恩惠。這些是世上最悖逆的人,他們幾乎或永遠不會轉向正道。所有那些在逆境中四處奔波,到處尋求建議和幫助,卻唯獨不向上帝尋求的人,也是如此,而上帝最迫切地命令他們向祂尋求;先知以賽亞如此責備他們,以賽亞書 9 章:「這瘋狂的百姓不歸向擊打他們的。」[以賽亞書 9:13] 也就是說,上帝擊打他們,給他們帶來苦難和各種逆境,好讓他們歸向祂並信靠祂。但他們卻從祂那裡逃開,轉向人,有時轉向埃及,有時轉向亞述,或許也轉向魔鬼;關於這種偶像崇拜,在同一位先知書和列王記中記載甚多。這也是所有聖潔偽君子在困境中的做法:他們不歸向上帝,反而逃離祂,只考慮如何透過自己的努力或人的幫助擺脫困境,然而他們卻自認為是虔誠的人,也讓別人這樣認為。
[旁註:信心必須成就一切工作]
XI. 這就是聖保羅在許多地方的意思,他將如此多的歸因於信心,他說:「義人必因信得生」[羅馬書 1:17],信心就是使他在上帝面前被算為義的原因。如果稱義在於信心,那麼很明顯,信心成就了所有誡命,並使所有工作稱義,因為除非人遵守上帝的所有誡命,否則無人能稱義。同樣,沒有信心,工作也不能使任何人在上帝面前稱義。使徒如此徹底而全面地拒絕工作並讚美信心,以至於有些人對他的話感到冒犯,說:「那麼,我們就不再做善工了。」[羅馬書 3:8] 儘管他譴責這樣的人是錯誤和愚蠢的。
人們現在仍然如此。當我們拒絕我們時代那些偉大、自命不凡、完全沒有信心所做的工作時,他們說:人只需要相信,不需要做任何善事。因為如今他們說,第一條誡命的工作是唱歌、讀經、彈奏風琴、舉行彌撒、誦讀晨禱和晚禱以及其他時辰禱告、建立和裝飾教堂、祭壇和修道院、收集鐘聲、珠寶、衣物、小飾品和寶藏、前往羅馬和聖徒之地。此外,當我們盛裝打扮,鞠躬、跪拜、念玫瑰經和詩篇,而這一切並非在偶像面前,而是在上帝的聖十字架或祂聖徒的畫像前:我們稱之為尊崇和敬拜上帝,並根據第一條誡命,「不可有別神」;儘管這些事情高利貸者、姦夫和各種罪人也能做,而且每天都在做。
當然,如果這些事情是帶著這樣的信心去做的,即我們相信它們蒙上帝喜悅,那麼它們是值得稱讚的,不是因為它們的德行,而是因為這樣的信心,對信心而言,所有工作都是等值的,正如前面所說的。[13] 但如果我們懷疑或不相信上帝對我們有恩典並喜悅我們,或者如果我們自以為是地期望只透過我們的行為才能蒙祂喜悅,那麼這一切都是純粹的欺騙,表面上尊崇上帝,內心卻將自己樹立為假神。這就是我如此頻繁地反對這種工作的炫耀、宏偉和數量,並拒絕它們的原因,因為這就像白天一樣清楚,它們不僅是在懷疑中或沒有信心下完成的,而且千人之中沒有一人不將信心寄託在這些工作上,期望藉此贏得上帝的恩惠並預先獲得祂的恩典;因此他們將這些工作變成了一場市集[14],這是上帝無法忍受的,因為祂已白白應許祂的恩典,並希望我們從信靠那恩典開始,並在其中完成所有工作,無論它們是什麼。
[旁註:工作與信心的對比]
XII. 那麼,請你自己注意,這兩者之間有多麼大的區別:僅僅透過外在行為遵守第一條誡命,與透過內在信靠遵守它。因為後者造就了真實、活潑的上帝兒女,而前者只會造成更糟糕的偶像崇拜和世上最惡毒的偽君子,他們以其表面的義行引導無數人走上他們的道路,卻又讓他們沒有信心,以至於他們被悲慘地誤導,陷入可憐的胡言亂語和裝腔作勢之中。基督在馬太福音 24 章中說到這樣的人:「你們要謹慎,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馬太福音 24:23] 約翰福音 4 章:「我告訴你,時候將到,你們敬拜父,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因為父尋找用心靈敬拜祂的人。」[約翰福音 4:21 f.]
這些以及類似的經文促使我,也應該促使每個人,拒絕那些大肆宣揚的教宗詔書、印章、旗幟、贖罪券,這些東西引導可憐的百姓建造教堂、捐獻、奉獻、禱告,然而卻沒有提及信心,甚至壓制了信心。因為既然信心對工作不作區分,那麼這種將一種工作高舉並催促其超越另一種工作的做法,就不能與信心並存。因為信心渴望成為唯一對上帝的服事,並且不會將這個名號和榮譽授予任何其他工作,除非信心賦予它,就像工作在信心之中並藉著信心完成時一樣。這種扭曲在舊約中有所體現,當時猶太人離開聖殿,在其他地方,在綠色的公園和山上獻祭。[以賽亞書 65:3, 66:17] 這些人也是如此:他們熱衷於做所有工作,卻完全不顧這項最重要的信心工作。
[旁註:信心所包含的豐富工作]
XIII. 那麼,那些問什麼是善工、他們該做什麼、他們該如何虔誠的人在哪裡呢?是的,那些說當我們傳講信心時,我們就不該教導或做工的人在哪裡呢?這第一條誡命難道沒有給我們比任何人所能做的更多的工作嗎?如果一個人是千人,或所有的人,或所有的受造物,這條誡命仍然會向他要求足夠的,甚至更多,因為他被命令要時刻活在對上帝的信心和信靠中,不將這樣的信心寄託在任何其他人身上,因此只擁有一位真神,別無他神。
現在,既然人的存在和本性片刻都不能沒有做或不做某事,忍受或逃避某事(因為,正如我們所見,生命從不停止),那麼,凡願虔誠並充滿善工的人,就讓他開始,並在他一生和所有工作中,時刻操練這種信心;讓他學習在這種持續的信心中做和不做所有事情;那麼他就會發現他有多少工作要做,以及所有事情是如何完全包含在信心之中;他如何不敢懈怠,因為他的懈怠本身也必須是信心的操練和工作。簡而言之,我們身上或周圍沒有任何事物,也沒有任何事情會發生在我們身上,除非我們相信(正如我們應當相信的)所有事情都蒙上帝喜悅,否則它就不能是好的和有功德的。聖保羅說:「親愛的弟兄們,你們所做的一切,無論是吃是喝,都要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而做。」[哥林多前書 10:31] 現在,除非是在這種信心下完成,否則就不能以這個名義完成。同樣,羅馬書 8 章:「我們知道,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馬書 8:26]
因此,當有些人說,當我們只傳講信心時,善工就被禁止了,這就像我對一個病人說:「如果你有健康,你就能使用你所有的肢體;但沒有健康,你所有肢體的工作都毫無意義」;而他卻想推斷我禁止了他所有肢體的工作;然而,恰恰相反,我的意思是,他必須首先擁有健康,健康會使所有肢體完成所有工作。所以信心也必須在所有工作中成為主工匠和隊長,否則它們就毫無意義。
[旁註:為何設立律法]
XIV. 你可能會說:「那麼,既然信心透過第一條誡命成就一切,我們為何還有這麼多教會和國家法律,以及許多教堂、修道院、聖地的儀式,這些都催促和引誘人們行善呢?」我回答:僅僅因為我們並非所有人都擁有信心或不留意它。如果每個人都有信心,我們就不再需要法律,每個人都會憑著自己,時刻行善,正如他對上帝的信靠所教導他的。
[旁註:四種人]
但現在有四種人:第一種,剛才提到的,他們不需要律法,聖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中說:「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提摩太前書 1:9],也就是說,不是為信徒設立的,但信徒們自己會做他們所知道和能做的事,只因為他們最終相信上帝的恩惠和恩典在一切事上都臨到他們。第二種人想要濫用這種自由,對其產生錯誤的信心,並變得懶惰;聖彼得在彼得前書 2 章中說:「你們要作自由人,卻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遮蓋惡行的藉口」[彼得前書 2:16],彷彿他說:信心的自由不允許犯罪,也不會遮蓋罪,但它使我們自由地做各種善工,並忍受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一切,這樣一個人就不僅僅被束縛於一項或幾項工作。聖保羅在加拉太書 5 章中也說:「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肉體的機會。」[加拉太書 5:13] 這樣的人必須透過律法來催促,並透過教導和勸誡來約束。第三種人是惡人,總是準備犯罪;這些人必須透過屬靈和世俗的法律來約束,就像野馬和狗一樣,如果這沒有幫助,他們就必須被世俗的刀劍處死,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 13 章中說:「世俗的統治者佩劍,並以此服事上帝,不是為了恐嚇善人,而是為了恐嚇惡人。」[羅馬書 13:3 f.] 第四種人,他們仍然活潑,對信心和屬靈生活的理解還像孩子一樣,必須像小孩子一樣被哄騙,並被外在的、明確的、規定的裝飾所引誘,透過閱讀、禱告、禁食、歌唱、裝飾教堂、彈奏風琴以及其他在修道院和教堂中被命令和遵守的事物,直到他們也學會認識信心。儘管這裡存在巨大的危險,當統治者(唉!現在就是這樣)忙於並堅持這些儀式和外在工作,彷彿它們是真正的工作,卻忽略了信心,而他們本應始終將信心與這些工作一起教導,就像母親給孩子除了牛奶之外的其他食物,直到孩子能自己吃硬食一樣。
[旁註:愛心忍受不必要的工作]
XV. 既然我們並非都一樣,我們就必須容忍這樣的人,分擔他們的禮儀和重擔,而不是輕視他們,而是教導他們信心的真道。聖保羅在羅馬書 14 章中教導說:「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他,教導他。」[羅馬書 14:1] 他自己也這樣做了,哥林多前書 9 章:「向律法以下的人,我就作了律法以下的人,雖然我不在律法以下。」[哥林多前書 9:20] 基督在馬太福音 17 章中,當祂被要求納稅時(祂本無義務納稅),祂與聖彼得爭論,君王的兒子是否必須納稅,還是只有其他人。聖彼得回答:「只有其他人。」基督說:「那麼君王的兒子是自由的;然而,為了不冒犯他們,你往海邊去,拋下魚鉤,釣上第一條魚,打開牠的口,你就會找到一塊錢;拿去為我和你繳稅。」[馬太福音 17:25]
在這裡我們看到,透過信心,所有工作和事物對基督徒來說都是自由的;然而,因為其他人還不相信,他便遵守並與他們一同承擔他本無義務做的事。但他這樣做是自由的,因為他確信這蒙上帝喜悅,他樂意這樣做,將其視為任何其他隨手而來的自由工作,因為他所渴望和尋求的,不過是在他的信心裡做蒙上帝喜悅的工作。[15]
但既然我們在這篇論述中承諾要教導什麼是公義和善工,並且現在正在談論最高的工作,那麼很清楚,我們不是在談論第二、第三和第四類人,而是第一類人,所有其他人都要成長為他們的樣式,在他們這樣做之前,第一類人必須忍受並教導他們。因此,我們絕不可輕視這些信心軟弱的人,彷彿他們無可救藥,他們樂意行善和學習,卻因他們所執著的儀式而無法理解;我們寧可責備他們無知、盲目的教師,他們從未教導他們信心,並將他們引導得如此深陷於工作中。他們必須被溫和而循序漸進地引導回信心,就像對待病人一樣,並且為了他們的良心,必須允許他們暫時執著於某些工作並將其視為得救的必要條件,只要他們正確地掌握信心;以免我們試圖如此突然地將他們撕裂開來,他們的軟弱良心會完全破碎和混亂,既沒有信心也沒有工作。但那些頑固不化的人,他們在工作中變得剛硬,不理會關於信心的話語,並與之對抗,我們必須像基督所做和所教導的那樣,讓他們走自己的路,讓瞎子引導瞎子。
[旁註:信心與日常罪惡的矛盾]
XVI. 但你說:我怎能確信我所有的工作都蒙上帝喜悅呢?因為我時常跌倒,說話、飲食、睡眠過度,或以其他方式犯錯,而我無法避免這些。回答:這個問題表明你仍然將信心視為眾多工作中的一項,而不是將它置於所有工作之上。因為它之所以是最高的工作,正是因為它存留並藉著不懷疑上帝對你如此仁慈,以至於祂會對這些日常的過犯和軟弱視而不見,從而抹去這些日常的罪。是的,即使發生了致命的罪(然而,對於那些活在對上帝的信心和信靠中的人來說,這種情況從未或很少發生),信心仍然會重新站起來,並且不懷疑罪已經消失了;正如約翰一書 2 章所寫:「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們在父那裡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翰一書 2:1] 智慧書 15 章:「因為我們若犯罪,我們是屬你的,知道你的能力。」[智慧書 15:2] 箴言 24 章:「因為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箴言 24:16] 是的,這種信靠和信心必須如此高超和堅強,以至於人知道他一生和所有的工作在上帝的審判面前都只是該死的罪,正如詩篇 143 篇所寫:「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篇 143:2];他必須完全絕望於自己的工作,相信它們除非透過這種信心,否則不能是好的,這種信心不尋求審判,只尋求純粹的恩典、恩惠、仁慈和憐憫,就像大衛在詩篇 26 篇所說:「你的慈愛常在我眼前,我也行在你的真理中」[詩篇 26:3];詩篇 4 篇:「你使你的臉光照我們(即透過信心認識你的恩典),因此你使我心裡快樂」[詩篇 4:7];因為信心如何信靠,就如何領受。
看哪,罪惡就這樣被赦免了,沒有罪咎,並且是好的,不是憑藉它們本身的性質,而是憑藉上帝的憐憫和恩典,因為信心信靠上帝的憐憫。因此,我們必須因工作而懼怕,但因上帝的恩典而安慰自己,正如詩篇 147 篇所寫:「耶和華喜愛敬畏祂的人,和仰望祂慈愛的人。」[詩篇 147:11] 所以我們以完全的信心禱告:「我們在天上的父」,卻又祈求:「赦免我們的罪債」;我們是兒女卻又是罪人;蒙悅納卻又做得不夠;而這一切都是信心的工作,堅定地根植於上帝的恩典之中。
[旁註:信心的來源]
XVII. 但如果你問,信心和信靠從何而來,這當然是最需要知道的。首先:毫無疑問,信心並非來自你的工作或功德,而單單來自耶穌基督,是白白應許和賜予的;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 5 章所寫:「上帝向我們顯明祂的愛是何等甘甜和仁慈,就是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羅馬書 5:8];彷彿他說:「這難道不應該給我們一種堅強不可戰勝的信心嗎?在我們祈求或關心之前,是的,當我們仍然不斷地活在罪中時,基督為我們的罪而死?」聖保羅總結說:「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就為我們死,這就更顯明上帝愛我們了。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從上帝的忿怒中得救。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
看哪!你必須如此在自己裡面塑造基督,並看見上帝如何在祂裡面向你展示並提供祂的憐憫,而無需你任何先前的功德,你必須從這種對祂恩典的看法中汲取信心和所有罪得赦免的確信。因此,信心並非始於工作,工作也無法創造信心,它必須從基督的寶血、傷口和死亡中湧現和流出,如果你在這些事上看到上帝對你如此仁慈,甚至為你捨棄祂的兒子,那麼你的心也必須反過來對上帝變得甘甜和仁慈,這樣你的信心就必須從純粹的善意和愛中成長——上帝對你的愛和你對上帝的愛。我們從未讀到聖靈是在人做工時賜予的,而總是當人聽見基督的福音和上帝的憐憫時。信心仍然必須從這同一句話語而非其他來源而來,即使在我們這個時代,也永遠如此。因為基督是磐石,人從中吸取油和蜜,正如摩西在申命記 32 章所說的。[申命記 32:13]
[旁註:第二條誡命]
XVII. 至此,我們已經討論了第一項工作和第一條誡命,但非常簡要、清晰和倉促,因為關於它還有很多話可說。我們現在將透過接下來的誡命進一步追溯這些工作。
[旁註:第二條誡命]
第二項工作,僅次於信心,是第二條誡命的工作,即我們應當尊榮上帝的名,不可妄稱。這項工作,像所有其他工作一樣,沒有信心就無法完成;如果沒有信心而完成,那一切都是虛假的表演。在信心之後,我們所能做的最大工作莫過於讚美、傳講、歌唱,並以各種方式高舉和彰顯上帝的榮耀、尊榮和名。
雖然我前面說過[16],而且這是真的,即在有信心並做工的地方,工作沒有區別,但這僅限於將它們與信心及其工作進行比較時。相互衡量時,則有區別,一者高於另一者。就像身體的各個肢體與健康相比沒有區別,健康在一個肢體中工作與在另一個肢體中工作一樣多;然而肢體的工作是不同的,一者比另一者更高、更尊貴、更有用[羅馬書 12:4,哥林多前書 12];所以,在這裡也一樣,讚美上帝的榮耀和名比接下來的其他誡命的工作更好;然而它必須以與所有其他工作相同的信心來完成。
但我深知這項工作被輕視,甚至已變得鮮為人知。因此,我們必須進一步探討它,並且不再多說在信心和確信它蒙上帝喜悅中完成它的必要性。事實上,沒有任何工作能像尊榮上帝的名那樣,如此深刻地體驗和感受到信靠和信心;它極大地有助於堅固和增長信心,儘管所有工作也都有助於此,正如聖彼得在彼得後書 1 章所說:「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藉著善工,使你們所蒙的呼召和揀選堅定不移。」
[旁註:其積極的工作]
XIX. 第一條誡命禁止我們有別神,因此命令我們藉著堅定的信心、信靠、確信、盼望和愛,擁有一位上帝,即真神,這些是人能擁有、尊榮和持守上帝的唯一工作;因為除了信心或不信,信靠或懷疑之外,沒有任何其他工作能找到或失去上帝;其他工作都無法完全達到上帝。同樣,在第二條誡命中,我們被禁止妄稱上帝的名。然而這還不夠,我們也因此被命令要尊榮、呼求、榮耀、傳講和讚美祂的名。事實上,上帝的名若不被正確尊榮,就不可能不被褻瀆。因為即使是用嘴唇、屈膝、親吻和其他姿勢來尊榮,如果這不是在心中藉著信心,在對上帝恩典的確信中完成的,那不過是虛偽的證據和標誌。
看哪,一個人若願意,在這條誡命下,他隨時可以做多少種善工,永不缺乏這條誡命的善工;所以他確實不需要長途跋涉或尋找聖地。因為,告訴我,有哪個時刻我們不是不斷地領受上帝的祝福,或者,另一方面,遭受逆境呢?但上帝的祝福和逆境除了不斷地催促和激勵我們讚美、尊榮和稱頌上帝,並呼求祂的名之外,還有什麼呢?現在,如果你完全沒有其他事情可做,難道你單單這條誡命還不夠你做嗎?你不斷地稱頌、歌唱、讚美和尊榮上帝的名?舌頭、聲音、語言和口被創造出來還有什麼其他目的呢?正如詩篇 51 篇所說:「主啊,求你開我的嘴唇,我的口就傳揚你的讚美。」[詩篇 51:15] 又說:「我的舌頭要高聲歌唱你的慈愛。」[詩篇 51:14]
天堂裡除了這第二條誡命的工作之外,還有什麼工作呢?正如詩篇 84 篇所寫:「住在你殿中的,便為有福;他們還要永遠讚美你。」[詩篇 84:4] 大衛在詩篇 34 篇中也說:「上帝的讚美必常在我口中。」[詩篇 34:1] 聖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10 章中說:「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書 10:31] 歌羅西書 3 章也說:「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上帝父。」[歌羅西書 3:17] 如果我們遵守這項工作,我們就會在地上擁有天堂,並且總有足夠的事情可做,就像天上的聖徒一樣。
[旁註:讚美上帝]
XX. 上帝奇妙而公義的審判就建立在此基礎上:有時一個窮人,沒有人能在他身上看到許多偉大的工作,卻在他家中私下裡,當他境遇順遂時,歡樂地讚美上帝;或當他境遇不順時,完全信靠地呼求祂,因此他所做的工作比另一個人更大、更蒙悅納,那個人禁食許多,禱告許多,捐贈教堂,朝聖,並在各處以偉大的行為加重自己的負擔。這樣一個愚蠢的人張大嘴巴,尋找偉大的工作去做,卻如此盲目,以至於他完全沒有注意到這項最偉大的工作,在他眼中,讚美上帝與他自己設計的工作的偉大想法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在這些工作中,他或許讚美自己多於上帝,或從中得到的樂趣多於從上帝那裡得到的樂趣;因此,他以他的善工衝擊第二條誡命及其工作。所有這些,我們在福音書中法利賽人和稅吏的例子中都有說明。[路加福音 18:10 f.] 因為罪人在他的罪中呼求上帝,並讚美祂,因此他觸及了兩條最高的誡命,信心和上帝的榮耀。偽君子則兩者都錯過了,他以其他善工自誇,藉此讚美自己而非上帝,並且信靠自己多於信靠上帝。因此,他被公正地拒絕,而另一個人被揀選。
所有這一切的原因是,工作越是高尚和美好,它們所展現的就越少;每個人都認為它們很容易,因為很明顯,沒有人像那些從未真正讚美上帝之名的人那樣,假裝讚美上帝之名和榮耀,而他們這種虛假的表現,在心中沒有信心的情況下,卻導致這寶貴的工作被輕視。以至於使徒聖保羅敢於在羅馬書 2 章中大膽地說,那些誇耀上帝律法的人,其實是在褻瀆上帝的名。[羅馬書 2:23] 因為稱呼上帝的名,並將祂的榮耀寫在紙上和牆上,是件容易的事;但在祂的善行中真誠地讚美和稱頌祂,並在一切逆境中信靠地呼求祂,這些才是真正最稀有、最高尚的工作,僅次於信心,以至於如果我們看到基督徒中這樣的人是何等稀少,我們可能會因極度悲傷而絕望。然而,人們設計的那些高尚、美麗、閃耀的工作,或那些看起來像這些真實工作的作品,卻不斷增加,但它們的本質都是沒有信心和沒有忠誠的;簡而言之,它們背後沒有任何善意。以賽亞書 48 章也如此責備以色列民:「你們這些稱為以色列名下,從猶大水源出來,指著耶和華的名起誓,提說以色列上帝的,卻不憑誠實,也不憑公義。」[以賽亞書 48:1] 也就是說,他們不是憑著真正的信心和信靠去做,而這才是真正的誠實和公義,他們卻信靠自己、自己的工作和能力,然而卻呼求上帝的名並讚美祂,這兩件事是不相符的。
XXI. 這條誡命的第一項工作就是,在上帝一切數不盡的恩惠中讚美祂,因此這種讚美和感恩也理應永不停止或終止。因為誰能完美地讚美祂賜予自然生命的恩賜,更不用說所有其他今生和永恆的祝福了?因此,透過這條誡命的這一部分,人被善工和寶貴的工作所淹沒;如果他以真信心去做這些事,他確實沒有白活。在這件事上,沒有人比那些最光彩奪目的聖徒犯的罪更多,他們自滿自足,喜歡讚美自己或聽別人當眾讚美、尊榮和榮耀自己。
[旁註:避免自誇]
因此,這條誡命的第二項工作是,要警惕、逃避並避免一切世俗的榮譽和讚美,絕不為自己尋求名聲、聲望和顯赫的地位,讓每個人都歌頌他、傳頌他;這是一種極其危險的罪,卻也是最普遍的罪,而且,唉!很少有人重視。每個人都想變得重要,不想成為最微不足道的人,無論他多麼渺小;人性如此深陷於自負和自恃的邪惡之中,這與前兩條誡命是相悖的。
現在,世人將這種可怕的惡習視為最高尚的美德,這使得那些不理解、沒有經歷過上帝誡命和聖經歷史的人,閱讀或聽聞異教書籍和歷史時,會感到極其危險。因為所有異教書籍都徹底被這種追求讚美和榮耀的慾望所毒害;在這些書中,人們被盲目的理性教導說,那些不被讚美和榮耀所感動的人,既不是也無法成為有權有勢、有價值的人;而那些為了贏得讚美和榮耀,不惜犧牲身體、生命、朋友、財產和一切的人,則被視為最優秀的。所有聖父都曾抱怨這種惡習,並一致認為這是最難克服的惡習。聖奧古斯丁說:「所有其他惡習都是在惡行中實踐的;唯獨榮譽和自我滿足是在善行中並藉由善行實踐的。」
因此,如果一個人除了這條誡命的第二項工作之外別無他事,他仍然需要終其一生努力與這種惡習搏鬥並將其驅逐,因為它如此普遍、如此微妙、如此迅速而陰險。現在我們都忽略了這項善工,卻在許多其他較小的善工上操練自己,甚至透過其他善工推翻了這項善工,並將其完全遺忘。於是,唯獨應受尊崇的上帝聖名,卻因我們自己被詛咒的名聲、自我認可和追求榮譽而被妄稱和玷污。這種罪在上帝面前比謀殺和姦淫更為嚴重;但由於其微妙性,它的邪惡不像謀殺那樣清晰可見,因為它不是在粗俗的肉體中完成,而是在靈裡完成的。
[旁註:以追求榮譽為善行的動機]
二十二、有些人認為,對於年輕人來說,被名譽和榮譽所誘惑,又被羞恥和不名譽所驅使,從而促使他們行善是好的。因為有許多人出於對羞恥的恐懼和對榮譽的熱愛而行善,不做惡,因此做了他們原本絕不會做或不做的事。對於這些人,我保留他們的意見。但目前我們正在探討如何行真正的善工,而那些傾向於行善的人,當然不需要被羞恥的恐懼和對榮譽的熱愛所驅使;他們擁有,也應該擁有更高尚、更崇高的動機,即上帝的誡命、對上帝的敬畏、上帝的認可,以及他們對上帝的信心和愛。那些沒有或不重視這種動機,而讓羞恥和榮譽驅使他們的人,他們也得到了他們的賞賜,[馬太福音 6:2] 正如主在馬太福音第六章所說;動機如何,工作和賞賜也如何:除了在世人眼中,沒有一樣是好的。
現在我認為,一個年輕人更容易被對上帝的敬畏和誡命所訓練和激勵,而不是透過任何其他方式。然而,如果這些方法無效,我們必須確保他們為了羞恥和榮譽而行善、不做惡,就像我們必須忍受邪惡的人或不完美的人一樣,我們前面已經談過;我們也只能告訴他們,他們的工作在上帝面前是不令人滿意和不正確的,然後讓他們自行其是,直到他們也學會為了上帝的誡命而行善。正如小孩子被父母的禮物和承諾所誘使去禱告、禁食、學習等,儘管如果他們終其一生都這樣被對待,以至於從未學會在敬畏上帝中行善,那是不好的:如果他們習慣於為了讚美和榮譽而行善,那就更糟了。
[旁註:好名聲的必要性與危險]
二十三、但這是真的,我們仍然必須擁有好名聲和榮譽,每個人都應該如此生活,以至於沒有人能說他的壞話,並且不冒犯任何人,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所說:「我們應當熱心行善,不僅在上帝面前,也在眾人面前。」[羅馬書 12:17] 又在哥林多後書四章說:「我們行事為人光明磊落,以至於沒有人能說我們的壞話。」[哥林多後書 4:2] 但必須非常勤奮和小心,以免這種榮譽和好名聲使人心高氣傲,使心靈從中尋得快樂。這裡所羅門的格言適用:「火爐試煉金子,人的口舌試煉人。」[箴言 27:21] 那些在受人尊敬和讚美時,仍能保持淡然和不變,不為此所動,也不因此感到驕傲和快樂,而是完全自由,將所有的榮譽和名聲歸於上帝,唯獨獻給祂,並僅用於榮耀上帝、造就鄰舍,絕不為自己的利益或好處的人,必定是少數且極其屬靈的人;這樣,人就不會信賴自己的榮譽,也不會自高自大,超越世上最無能、最卑微的人,而是承認自己是上帝的僕人,上帝賜予他榮譽,是為了讓他藉此服事上帝和鄰舍,就像上帝命令他為祂的緣故將一些金幣[17]分發給窮人一樣。所以祂在馬太福音五章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 5:16] 祂沒有說:「他們要讚美你們」,而是說:「你們的行為只應當造就他們,使他們藉著你們和他們自己讚美上帝。」這就是正確使用上帝聖名和榮譽的方式,當上帝藉著造就他人而受讚美時。如果人們想要讚美我們而不是讚美我們裡面的上帝,我們就不應容忍,而應盡一切力量禁止並逃避,如同逃避最嚴重的罪和對神聖榮譽的搶奪。
[旁註:不名譽的益處]
二十四、因此,上帝常常允許一個人陷入或停留在嚴重的罪中,以便他在自己和所有人的眼中蒙羞,否則他若一直保持其偉大的恩賜和美德,就無法避免虛榮和名聲的巨大惡習;所以上帝必須藉著其他嚴重的罪來抵擋這種罪,使祂的聖名唯獨受尊崇;因此,一種罪成為另一種罪的藥物,因為我們乖僻的邪惡,不僅作惡,而且濫用一切美好的事物。
現在看看一個人若想行善工,他有多少事要做,這些善工總是大量存在,並且四面八方環繞著他;但是,唉!由於他的盲目,他忽略了這些,卻尋求並追逐自己設計和喜悅的其他事物,對此,沒有人能充分言說,也沒有人能充分防範。所有先知都必須與此抗爭,因此他們都被殺害了,只因為他們拒絕了這種自創的善工,只傳講上帝的誡命,正如其中一位在耶利米書七章所說:「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將你們的燔祭與你們的祭物一同獻上,吃你們的燔祭和你們自己;因為關於這些事,我沒有吩咐什麼,但我吩咐你們這件事:聽從我的聲音(也就是說,不是你們認為對和好的,而是我吩咐你們的),並走我吩咐你們的道路。」[耶利米書 7:21] 又在申命記十二章說:「你不可照你眼中看為正的行,卻要照你的上帝所吩咐你的行。」[申命記 12:8, 32]
這些以及無數類似的經文,都是為了將人不僅從罪中,也從那些在人看來是好和對的行為中拉出來,並使人一心一意地轉向上帝誡命的簡單意義,使他們只應當勤奮地遵守這條誡命,並且永遠如此,正如出埃及記十三章所寫:「這些誡命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眼前作紀念。」[出埃及記 13:9] 又詩篇一章說:「敬虔的人晝夜思想上帝的律法。」[詩篇 1:2] 因為如果我們只滿足上帝的誡命,我們就有足夠多的事要做,甚至太多了。祂給我們的誡命是,如果我們正確理解它們,我們一刻也不敢閒懶,並且很容易忘記所有其他工作。但那從不休息的惡靈,當他不能引導我們偏左進入惡行時,就從我們的右邊透過那些看似美好卻是自創的行為來攻擊我們,而上帝在申命記二十八章和約書亞記二十三章已經吩咐過:「你們不可偏離我的誡命,或向右或向左。」[申命記 28:14, 約書亞記 23:6]
[旁註:呼求上帝的聖名]
二十五、這條誡命的第三項工作是在一切需要中呼求上帝的聖名。因為上帝認為,我們在逆境和需要中稱呼並呼求祂的聖名,就是尊祂的聖名為聖,並大大榮耀祂。這正是祂為何賜予我們如此多的麻煩、苦難、逆境,甚至死亡,並讓我們活在許多邪惡、有罪的情感中,為的是藉此催促人,給予人許多理由奔向祂,向祂大聲呼求,呼求祂的聖名,從而完成第二條誡命的這項工作,正如祂在詩篇五十篇所說:「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因為我渴望讚美的祭。」[詩篇 50:15] 這就是你得救的途徑;因為透過這樣的行為,人認識並學習上帝的聖名是什麼,祂幫助所有呼求祂的人是何等大能;因此信心和信賴大大增長,這就是實現第一條和最高誡命。這是大衛的經歷,詩篇五十四篇說:「你曾救我脫離一切患難,因此我要讚美你的聖名,並承認它是可愛和甜美的。」[詩篇 54:7] 又詩篇九十一篇說:「因為他專心愛我,我就要搭救他;我要幫助他,因為他認識我的聖名。」[詩篇 91:14]
[旁註:在順境中]
看哪!世上有哪個人,一生中沒有足夠的事要做這項工作呢?因為誰能一小時沒有試煉呢?我且不提逆境的試煉,那更是數不勝數。因為最危險的試煉莫過於沒有試煉,一切都順利的時候;因為那時人容易忘記上帝,變得過於大膽,並濫用順境。是的,此時他呼求上帝聖名的需要比在逆境中多十倍。因為詩篇九十一篇寫道:「千人仆倒在你左邊,萬人仆倒在你右邊。」[詩篇 91:7]
同樣,我們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所有人的日常經驗中看到,在和平時期,在萬物廉價、時局良好時,比在戰爭、瘟疫、疾病和各種不幸壓迫我們時,發生更嚴重的罪惡和惡行;以至於摩西也為他的人民擔憂,唯恐他們背棄上帝的誡命,只因為他們過於飽足、供應充足、過於安逸,正如他在申命記三十二章所說:「我的人民富足、飽足、肥胖;因此他們離棄了他們的上帝。」[申命記 32:15] 因此上帝也讓許多敵人留下,不將他們趕走,為的是讓他們不得安寧,必須在遵守上帝誡命中操練自己,正如士師記三章所寫[士師記 3:1 ff.]。祂也如此對待我們,當祂降下各種不幸時:祂對我們如此極其小心,為的是教導我們,驅使我們尊榮並呼求祂的聖名,對祂產生信心和信賴,從而實現前兩條誡命。
[旁註:呼求其他名字的錯誤]
二十六、在此,愚昧的人陷入危險,尤其是那些自以為義的聖徒,以及那些想超越他人的人;他們教導人畫十字架;有人用符咒武裝自己,有人去找算命師;有人尋求這個,有人尋求那個,只要能藉此逃避不幸並獲得安全。這種玩弄巫術、招魂和迷信的行為,其魔鬼般的誘惑力簡直難以言喻,所有這些都只是為了讓人們不需要上帝的聖名,也不信任祂。在此,上帝的聖名和前兩條誡命受到了極大的羞辱,因為人們向魔鬼、世人或受造物尋求本應唯獨在上帝那裡,透過純粹的信心和信賴,以及愉悅地默想和呼求祂的聖名才能尋得的事物。
現在你自己仔細審視這一切,看看這是否不是一種粗暴、瘋狂的顛倒:魔鬼、世人和受造物,他們必須相信,並信任他們能帶來最好的;沒有這種信心和信賴,一切都站不住腳,也無濟於事。良善信實的上帝將如何獎賞我們,因為我們不相信和信任祂,甚至不如相信和信任世人和魔鬼,儘管祂不僅應許幫助和確切的援助,而且命令我們自信地期待,並給予和催促各種理由,讓我們應當將這樣的信心和信賴放在祂身上?難道這不是可悲和可憐的嗎?魔鬼或世人,他們不命令什麼,也不催促,只應許,卻被置於上帝之上,上帝卻應許、催促和命令;而且人們對他們的重視超過了上帝自己?我們確實應該為自己感到羞恥,並從那些信任魔鬼或世人的人的例子中學習。因為如果魔鬼,一個邪惡、說謊的靈,對所有與他結盟的人都信守承諾,那麼最恩慈、全然真實的上帝,如果一個人信任祂,豈不更會信守承諾嗎?不,難道不是唯獨祂才會信守承諾嗎?一個富人信任並依賴他的金錢和財產,而這些幫助了他;我們卻不願意信任並依賴永活的上帝,相信祂願意並且能夠幫助我們?我們說:黃金使人膽大;這是真的,正如巴錄書三章所說:「黃金是人所信賴的東西。」[巴錄書 3:17] 但至高永恆的良善所賜予的勇氣遠遠更大,信賴它的不是世人,而是唯獨上帝的兒女。
[旁註:呼求上帝聖名的動機]
二十七、即使這些逆境都沒有迫使我們呼求上帝的聖名並信賴祂,然而僅此一項就足以訓練和催促我們完成這項工作。因為罪惡以三支強大有力的軍隊將我們包圍。第一是我們自己的肉體,第二是世界,第三是惡靈,我們無休止地被這三者壓迫和困擾;藉此,上帝給予我們無休止地行善工的機會,即與這些敵人與罪惡作戰。肉體尋求享樂與平安,世界尋求財富、恩寵、權力與榮譽,惡靈尋求驕傲、榮耀,使人自以為是,輕視他人。
這三者都如此強大,以至於每一項都足以單獨與人作戰,然而我們卻無法戰勝它們,唯獨藉著堅定的信心呼求上帝的聖名,正如所羅門在箴言十八章所說:「耶和華的名是堅固的城;義人奔入,便得安穩。」[箴言 18:10] 大衛在詩篇一百一十六篇說:「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稱揚耶和華的名。」[詩篇 116:13] 又詩篇十八篇說:「我要稱頌耶和華,求告祂;這樣我必從一切仇敵手中得救。」[詩篇 18:3] 這些工作和上帝聖名的能力對我們來說已變得陌生,因為我們不習慣它,也從未認真與罪惡作戰,也從未需要祂的聖名,因為我們只受過訓練去做我們自己設計的工作,而這些工作我們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完成。
[旁註:第二條誡命的其他工作]
二十八、這條誡命的進一步工作是:我們不可用上帝的聖名起誓、咒罵、說謊、欺騙和施法,也不可濫用它;這些都是非常簡單的事情,眾所周知,是這條誡命下幾乎專門被宣講和宣告的罪。這些也包括,我們應當阻止他人藉著說謊、起誓、欺騙、咒罵、施法和以其他方式,罪惡地使用上帝的聖名。在此,又提供了許多行善和抵擋邪惡的機會。
[旁註:第二條誡命最大的工作:傳道]
然而,這條誡命最大也最困難的工作,是保護上帝的聖名,使其免受所有以屬靈方式濫用它的人的侵害,並向所有人宣揚它。因為僅僅我自己,在順境和逆境中讚美和呼求上帝的聖名是不夠的。我必須挺身而出,為了上帝的榮譽和聖名,招致所有人的敵意,正如基督對祂的門徒所說:「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在此,我們必須激怒父母和最好的朋友。在此,我們必須與屬靈和世俗的權勢抗爭,並被指控不服從。在此,我們必須激起富人、學者、聖徒以及世上所有有聲望的人來反對我們。儘管這尤其那些受命傳講上帝聖言的人的職責,但每個基督徒在時間和地點需要時,也有義務這樣做。因為我們必須為了上帝的聖名,冒險並放棄我們所有的一切和所能做的一切,並以我們的行為表明,我們愛上帝和祂的聖名、祂的榮譽和祂的讚美勝過一切,並信賴祂勝過一切,並從祂那裡期待美好的事物;藉此承認我們視祂為至高無上的良善,為了祂的緣故,我們放棄並捨棄所有其他良善。
[旁註:反對不義]
二十九、在此,我們首先必須抵制一切不義,凡真理或公義遭受暴力或需要之處,我們都不可區分人,如同有些人所為,他們最積極、最忙碌地反對對富人、有權勢者和他們自己的朋友所行的不義;但當不義發生在窮人、卑微者或他們自己的敵人身上時,他們卻保持沉默和忍耐。這些人看待上帝的聖名和榮譽,並非其本來面目,而是透過有色眼鏡,他們根據人來衡量真理或公義,卻不考慮他們那欺騙的眼睛,這眼睛看重人甚於事。這些人內心是偽君子,只有維護真理的外表。因為他們很清楚,幫助富人、有權勢者、學者和自己的朋友是沒有危險的,反過來還可以享受他們的保護並受他們尊敬。
因此,對教皇、國王、王子、主教和其他大人物[18]所行的不義進行鬥爭是很容易的。在此,每個人都想成為最虔誠的,而實際上並沒有什麼大需要。哦,狡猾的亞當帶著他的要求是何等詭計多端!他如何巧妙地用真理、公義和上帝榮譽的名義來掩蓋他對利益的貪婪!但是,當不幸降臨到一個貧窮而微不足道的人身上時,那欺騙的眼睛就找不到多少利益,卻無法不看到有權勢者的不悅;因此他讓窮人得不到幫助。誰能說出這種惡習在基督教界蔓延的程度呢?上帝在詩篇八十二篇說:「你們審判不公,偏袒惡人,要到幾時呢?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搭救貧寒和窮乏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詩篇 82:2 ff.] 但這並沒有做到,因此經文繼續說:「他們不知道,也不明白;他們在黑暗中行走。」[詩篇 82:5] 也就是說,他們看不見真理,卻停留在偉人的名聲上,無論他們多麼不義;他們不考慮窮人,無論他們多麼公義。
[旁註:沉默之罪]
三十、看哪,這裡會有許多善工。因為大部分有權勢、富裕和有朋友的人,對窮人、卑微者和他們自己的對手行不義和壓迫;而且人越是位高權重,其行為就越惡劣;在我們無法以武力阻止並幫助真理的地方,我們至少應該承認它,並盡我們所能用言語表達,不偏袒不義者,不認可他們,而是大膽說出真理。
一個人若行了各種善事,朝聖羅馬和所有聖地,獲得所有贖罪券,建造所有教堂和捐贈房屋,如果他被發現對上帝的聖名和榮譽犯了罪,不談論它們,忽視它們,並將自己的財產、榮譽、恩寵和朋友看得比真理(即上帝的聖名和榮譽)更重,那對他有何益處呢?或者,誰的門前和家中沒有每天都有這樣的善工降臨,以至於他不需要遠行或尋求善工呢?如果我們審視人類的生活,看到人們在各方面都如此輕率和輕浮,我們就必須與先知一同呼喊:「人盡都說謊,說謊和欺騙」[詩篇 116:11];因為他們忽略了真正的善工,卻用最微不足道的東西來裝飾和粉飾自己,想要虔誠,在平安穩妥中升天。
但如果你說:「上帝為什麼不獨自做這一切呢?既然祂能且知道如何幫助每個人?」是的,祂能做;但祂不想獨自做;祂希望我們與祂一同工作,並給予我們榮譽,希望與我們並透過我們來完成祂的工作。如果我們不願意接受這樣的榮譽,祂最終仍會獨自完成這項工作,並幫助窮人;而那些不願幫助祂,並輕視完成祂工作的巨大榮譽的人,祂將與不義者一同定罪,因為他們與不義者同流合污。正如祂獨自蒙福,但祂希望給予我們榮譽,不願獨自蒙福,而是希望我們與祂一同蒙福。如果祂獨自做這一切,祂的誡命就會白白賜給我們,因為沒有人會有機會在這些誡命的偉大工作中操練自己,也沒有人會考驗自己,看看他是否將上帝和祂的聖名視為至高無上的良善,並為祂的緣故冒一切風險。
[旁註:反對屬靈的邪惡]
三十一、這項工作也包括抵制一切虛假、誘惑、錯誤、異端的教義,以及一切對屬靈權力的濫用。現在這層次更高了,因為這些人竟然用上帝的聖名來對抗上帝的聖名。因此,抵制他們似乎是一件大事,而且很危險,因為他們聲稱,抵制他們就是抵制上帝和祂所有的聖徒,他們坐在聖徒的位置上,使用聖徒的權力,說基督曾論及他們:「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輕視你們的,就是輕視我。」[路加福音 10:16] 他們嚴重依賴這些話,變得傲慢大膽,隨心所欲地說、做和不做;他們隨意地施加禁令、咒詛、搶劫、謀殺,並實踐他們所有的邪惡,無論他們喜歡什麼方式,無論他們能發明什麼,都毫無阻礙。
然而,基督並不是說我們應該聽從他們所說和所做的一切,而只是在他們向我們呈現祂的話語、福音,而不是他們的話語,祂的工作,而不是他們的工作時。否則我們如何知道他們的謊言和罪惡是否應該避免呢?必須有一些規則,規定我們應該在多大程度上聽從和跟隨他們,而這個規則不能由他們給出,而必須由上帝在他們之上建立,以便它能作為我們的指引,正如我們將在第四條誡命中聽到的。
事實上,即使在屬靈階層中,大部分人也傳講錯誤的教義並濫用屬靈權力,這樣就給了我們機會去行這條誡命的工作,並考驗我們,看看我們為了上帝的榮譽,願意對這些褻瀆者做什麼和不做什麼。
哦,如果我們在這件事上敬畏上帝,那些官方[19]的惡棍們將會多少次徒勞地頒布他們的教皇和主教禁令!羅馬的雷霆將會變得多麼微弱!多少人將不得不閉口不言,而現在世人卻必須聽從他們!基督教界將會發現多麼少的傳道人!但它已經佔了上風:無論他們主張什麼,無論以何種方式,那都必須是正確的。在這裡,沒有人為上帝的聖名和榮譽而戰,我認為在外部工作中,沒有比這方面更大或更頻繁的罪了。這是一個如此高深的問題,很少有人理解,而且,它還被上帝的聖名和權力所裝飾,危險重重,難以觸碰。但古代的先知們在這方面是高手;使徒們也是,尤其是聖保羅,他從不讓自己為最高或最低的祭司說了什麼,或以上帝的名義或自己的名義做了什麼而煩惱。他們看重行為和言語,並將它們與上帝的誡命對照,無論是大約翰還是小尼克說的,無論他們是以上帝的名義還是以人的名義做的。為此他們必須犧牲,而這種犧牲在我們這個時代還有更多可說的,因為現在的情況更糟了。但基督、聖彼得和保羅必須用他們聖潔的名字來掩蓋這一切,以至於世上再也找不到比耶穌基督最聖潔、最蒙福的名字更臭名昭著的掩蓋惡行的東西了!
一個人可能會因為上帝聖名的濫用和褻瀆而感到不寒而慄,如果這種情況持續下去,我擔心我們將會公開地將魔鬼當作神來崇拜;因為屬靈權威和學者們在這些事情上完全缺乏理解。現在是我們懇切祈求上帝使祂的聖名為聖的時候了。但這將會付出血的代價,那些享受聖殉道者遺產並以他們的血贏得的人,必須再次成為殉道者。關於這點,以後再談。[20]
[旁註:第三條誡命]
一、[21] 我們現在已經看到第二條誡命中有多少善工,然而這些善工本身並非良善,除非它們是憑信心並確信上帝的恩寵而行;而且,如果我們只留意這條誡命,我們必須做多少事,而我們,唉!卻忙於許多其他與之完全不符的工作。現在接著是第三條誡命:「你當守安息日為聖。」[22] 第一條誡命規定了我們在思想上對上帝的心態,第二條規定了我們在言語上對上帝的心態,這第三條則規定了我們在行為上對上帝的心態;這是摩西的第一塊和右邊的石版,上面寫著這三條誡命,它們從右邊管理著人,即在那些關乎上帝,以及上帝與人、人與上帝之間,沒有任何受造物中介的事物上。
[旁註:敬拜]
這條誡命的首要工作是顯而易見的、外在的,我們通常稱之為敬拜[23],例如在聖日去彌撒、禱告和聽講道。如此理解,這條誡命中的工作非常少;而且,如果這些工作不是憑著對上帝恩寵的確信和信心而行,就什麼也不是,如上所述。因此,如果聖日能少一些,那也是一件好事,因為在我們這個時代,在聖日所做的工作,大部分比工作日更糟,充斥著閒散、暴食、醉酒、賭博和其他惡行;而且,彌撒和講道聽了沒有造就,禱告說了沒有信心。幾乎發生這樣的情況:人們認為只要我們用眼睛看彌撒,用耳朵聽講道,用嘴巴說禱告就足夠了。這一切都如此形式化和膚淺!我們沒有想到我們可能會從彌撒中領受一些東西到我們心中,從講道中學習和記住一些東西,在禱告中尋求、渴望和期待一些東西。儘管在這件事上,主教和神父,或那些被委託傳道工作的人,負有最大的責任,因為他們不傳福音,也不教導人們應該如何看彌撒、聽講道和禱告。因此,我們將簡要解釋這三項工作。
[旁註:彌撒]
II. 在彌撒中,我們的心也必須參與;當我們心中操練信心時,我們就參與了。在此,我們必須重複基督設立彌撒時所說的話:「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馬太福音 26:26 等,路加福音 22:19 等];同樣地,關於杯,祂說:「你們都拿著喝,這是我立的新約,是我的血,為你們和許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為要記念我。」[哥林多前書 11:23 等] 基督藉這些話為自己設立了一個記念或週年慶典[24],要在所有基督徒中每日遵守,並為此加上了一個榮耀、豐盛、偉大的聖約,其中沒有利息、金錢或世俗財產被遺贈和分配,而是所有罪的赦免、恩典和憐憫,直到永生,使所有來到這記念的人都能擁有同樣的聖約;然後祂死了,藉此這聖約變得永久且不可撤銷。為證明和見證這一切,祂沒有留下書信和印章,而是將自己的身體和血在餅和酒之下留給我們[25]。
在此,人需要好好操練這誡命的首要工作,就是不懷疑基督所說的是真實的,並確信這聖約,以免使基督成為說謊者。因為如果你出席彌撒,卻不認為也不相信基督藉著祂的聖約已將你所有罪的赦免遺贈並賜給你,那這又是什麼呢?豈不是如同你說:「我不知道或不相信我的罪在此已蒙赦免並賜給我」?哦,現今世上有多少彌撒啊!但有多少人帶著這樣的信心和益處來聽呢?上帝因此極其憤怒。因此,除非一個人靈魂困苦,渴望上帝的憐憫,並渴望擺脫自己的罪,否則無人能從彌撒中獲得任何益處;或者,如果他有惡意,他必須在彌撒中改變,並渴望這聖約。因此,在古時,公開的罪人是不允許出席彌撒的。
當這信心正確地存在時,心就必須因這聖約而喜樂,並在上帝的愛中溫暖融化。然後,讚美和感恩將以純潔的心隨之而來,彌撒在希臘語中因此被稱為 Eucharista,即「感恩」,因為我們為這安慰、豐盛、蒙福的聖約讚美和感謝上帝,就像一個好朋友贈送了一千多個古爾登(gulden)給他,他會感恩、讚美並喜樂一樣。儘管基督常常像那些藉著聖約使幾個人富裕,而這些人卻從不思念他們,也不讚美或感謝他們的人一樣。所以我們現今的彌撒只是被舉行,卻不知道為何而舉行,因此我們既不感恩,也不愛,也不讚美,仍然枯槁僵硬,只滿足於我們的小小禱告。關於這點,以後再談。
[旁註:講道]
III. 講道不應是別的,而應是這聖約的宣告。但如果沒有人傳講,誰能聽見呢?[羅馬書 10:14] 然而,那些應該傳講的人,自己卻不知道這聖約。這就是為什麼講道會偏離到其他無益的故事[26],因此基督被遺忘,而我們就像列王紀下第七章中的人一樣:我們看見我們的財富卻無法享受。[列王紀下 7:19] 傳道者也說:「這是一件大禍患,就是上帝賜人財富,卻不賜他享用的能力。」[傳道書 6:2] 所以我們旁觀無數的彌撒,卻不知道彌撒是否是聖約,或它到底是什麼,就好像它只是任何其他普通的善工一樣。哦,上帝啊,我們是何等盲目!但如果這聖約被正確地傳講,就必須勤奮地聆聽、領會、記住、常常思想,並因此堅固信心,以抵擋所有罪的試探,無論是過去的、現在的,還是將來的。
看哪!這是基督所設立的唯一儀式或實踐,祂的基督徒應當聚集、操練並同心合意地遵守它;祂並沒有將它視為像其他儀式一樣的單純工作,而是將一個豐盛、極大的寶藏置於其中,要賜予所有相信它的人。
這講道應當引導罪人為他們的罪憂傷,並在他們心中燃起對這寶藏的渴望。因此,不聽福音,輕視如此寶藏和如此豐盛的筵席,是嚴重的罪;但傳講福音,卻讓許多樂意聽的人滅亡,則是更大的罪,因為基督如此嚴格地命令要傳講福音和這聖約,祂甚至不希望彌撒被舉行,除非福音被傳講,正如祂所說:「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為要記念我」;也就是說,正如聖保羅所說:「你們要傳揚祂的死。」[哥林多前書 11:26] 因此,在我們這個時代,身為主教、牧師和傳道人是可怕而可怖的;因為沒有人再知道這聖約,更不用說傳講它了,儘管這是他們最高和唯一的職責和義務。他們將如何為如此多因缺乏講道而滅亡的靈魂交帳呢?
[旁註:禱告]
IV. 我們應當禱告,不是像習慣那樣數算許多頁數或珠子,而是將心思專注於某個迫切的需要,以全心全意地渴望它,並在此事上對上帝操練信心和信靠,以至於我們不懷疑我們將會蒙垂聽。聖伯納德[27]如此教導他的弟兄們說:「親愛的弟兄們,你們絕不可輕視你們的禱告,彷彿它是徒然的,因為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在你們說出話語之前,禱告已經記錄在天上;你們應當自信地從上帝那裡期待兩件事之一:要麼你們的禱告會蒙應允,要麼如果它不蒙應允,那應允它對你們來說並不好。」
因此,禱告是信心的特殊操練,而信心使禱告如此蒙悅納,以至於它要麼必定蒙應允,要麼會得到比我們所求更好的東西來代替。聖雅各也說:「那向神求的,不要在信心上動搖;因為那動搖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到什麼。」[雅各書 1:6 等] 這是一個清楚的陳述,直接說:不信靠的人,什麼也得不到,無論是他所求的,還是更好的。
為了喚起這樣的信心,基督自己說,馬可福音十一章:「所以我告訴你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什麼,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馬可福音 11:24] 路加福音十一章:「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嗎!」[路加福音 11:9 等]
[旁註:錯誤的禱告]
V. 誰是如此剛硬如石,以至於這樣有力的話語不應感動他以完全的信心,喜樂而樂意地禱告呢?但如果我們要按照這些話語正確地禱告,有多少禱告必須改革啊!現在,確實,所有教會和修道院都充滿了禱告和歌唱,但為什麼結果卻很少改善和益處,而且事情日漸惡化呢?原因無他,正如聖雅各所指出的,他說:「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雅各書 4:3] 因為如果禱告中沒有這種信心和信靠,禱告就是死的,只不過是沉重的勞動和工作。如果因此得到什麼,那也只是暫時的益處,對靈魂沒有任何祝福和幫助;不,這對靈魂造成極大的傷害和蒙蔽,以至於他們只顧用嘴巴喋喋不休,卻不顧是否得到,是否渴望,是否信靠;在這種不信中,這種與操練信心和禱告本質最為對立的心態中,他們仍然剛硬。
由此可知,一個正確禱告的人從不懷疑他的禱告必定蒙悅納和垂聽,儘管他所禱告的事情本身可能沒有得到。因為我們應當將我們的需要「在禱告中呈獻給上帝,但不要為祂規定尺度、數量、時間或地點;如果祂願意以比我們想像的更好或另一種方式賜給我們,我們就應當交託給祂;因為我們常常不知道我們所禱告的是什麼,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所說的[羅馬書 8:26];而上帝所做和所賜的,都超過我們所能理解的,正如他在以弗所書第三章所說的[以弗所書 3:20],因此,禱告蒙悅納和垂聽是無庸置疑的,我們卻將時間、地點、尺度和限制交給上帝;祂必定會做正確的事。那些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上帝的人,才是真正的敬拜者。[約翰福音 4:24] 因為那些不相信自己會蒙垂聽的人,在左邊違背了這誡命,並因他們的不信而大大偏離。但那些為祂設定限制的人,則在另一邊犯罪,並因試探上帝而過於靠近。所以祂禁止我們偏離祂的誡命,無論是向左還是向右[申命記 6:16, 28:14],也就是說,既不要不信,也不要試探,而是以單純的信心走在正路上,信靠祂,卻不為祂設定界限。
[旁註:信心軟弱不是不禱告的理由]
VI. 因此我們看到,這誡命,如同第二誡命一樣,不應是別的,而應是第一誡命的實踐和遵守,也就是對上帝的信心、信靠、信賴、盼望和愛,以至於在所有誡命中,第一誡命是統領,而信心是所有其他工作的首要工作和生命,沒有它,正如前面所說,它們就不能是好的。
但如果你說:「如果我不能相信我的禱告蒙垂聽和悅納怎麼辦?」我回答: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信心、禱告和所有其他善工才被命令,好讓你認識你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當你發現你不能如此相信和實踐時,你就應當謙卑地向上帝承認,並從微弱的信心火花開始,藉著在你的所有生活和行為中操練它,日復一日地加強它。因為關於信心的軟弱(也就是第一和最高誡命的軟弱),世上沒有一個人沒有分得一份的。因為即使福音中的聖使徒,特別是聖彼得,信心也軟弱,以至於他們也向基督禱告說:「主啊,加增我們的信心!」[路加福音 17:5];祂也常常責備他們信心太小[馬太福音 14:30]。
因此,即使你發現自己在禱告或其他工作中,信心不如你應有和所願的那麼堅定,你也不應絕望,也不應放棄。不,你應當全心感謝上帝,因為祂如此向你顯明你的軟弱,藉此祂每日教導和勸誡你,你多麼需要操練自己,每日在信心上堅固自己。因為你看到多少人習慣性地禱告、歌唱、閱讀、工作,看起來像是偉大的聖徒,卻從未達到認識自己在首要工作——信心——上所處的境地;因此在他們的盲目中,他們誤導了自己和他人;他們認為自己很好,卻在不知不覺中將他們的工程建立在沒有信心的沙土上,而不是建立在上帝的憐憫和藉著堅定純潔的信心所賜的應許上。
因此,無論我們活多久,我們都將一直忙於在所有工作和苦難中,作為第一誡命和信心的學生,永不停止學習。除了那些在工作中嘗試過的人,沒有人知道單單信靠上帝是多麼偉大的事。
[旁註:不住的禱告]
VII. 再者:如果沒有其他工作被命令,單單禱告不足以在信心上操練人的一生嗎?為了這項工作,屬靈的職分被特別設立,正如古時有些教父日夜禱告一樣。不,沒有一個基督徒沒有時間不住地禱告。但我指的是屬靈的禱告,也就是說:沒有人被他的勞動如此沉重地壓迫,以至於如果他願意,他可以在工作時在心中與上帝說話,將他自己和他人的需要呈獻給祂,祈求幫助,提出請求,並在所有這些事上操練和堅固他的信心。
這就是主在路加福音十八章所說的,祂說:「人應當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加福音 18:1] 儘管在馬太福音六章,祂禁止多言和冗長的禱告,因此祂責備假冒為善的人;這不是因為口頭冗長的禱告是邪惡的,而是因為它不是那種可以隨時進行的真正禱告,而且沒有內在信心的禱告就什麼也不是。因為我們也必須在適當的時候操練外在的禱告,特別是在彌撒中,正如這誡命所要求的,以及在任何有助於內在禱告和信心的地方,無論是在家中還是在田裡,在這項工作或那項工作中;關於這點,我們現在沒有時間多說。因為這屬於主禱文,其中所有祈求和口頭禱告都以簡短的話語總結。
[旁註:禱告是工作]
VIII. 現在,那些渴望認識並行善的人在哪裡呢?讓他們單單承擔禱告,並輕輕地在信心上操練自己,他們就會發現,正如聖教父們所說的,沒有任何工作能比得上禱告,這是真實的。口中喃喃自語是容易的,或者至少被認為是容易的,但要以真誠的心,在深切的虔誠中跟隨話語,也就是帶著渴望和信心,以至於人真誠地渴望話語所說的,並且不懷疑它會蒙垂聽:這在上帝眼中是一件偉大的事。
在此,惡魔會竭盡全力阻礙人。哦,他會多麼頻繁地阻止禱告的渴望,不讓我們找到時間和地點,不,甚至常常引起懷疑,懷疑一個人是否配向像上帝這樣至高無上的存在祈求任何東西,並如此混淆我們,以至於一個人自己都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在禱告;他的禱告是否可能蒙悅納,以及其他諸如此類的奇怪想法。因為惡魔深知一個人的真正信心的禱告是多麼有力量,它對他造成多大的傷害,以及它對所有人的益處。因此,他不會輕易讓它發生。
當受到如此試探時,人確實必須明智,不要懷疑他自己和他的禱告在如此無限的威嚴面前確實是不配的;他絕不敢信賴自己的配得,也不要因自己的不配而灰心;但他必須留意上帝的命令,並將此呈獻給祂,並在魔鬼面前持守,說:「我因我的配得什麼也不做,我因我的不配什麼也不停止。我禱告和工作,只因為上帝出於祂純粹的憐憫,應許垂聽並恩待所有不配的人,而且祂不僅應許了,祂還以祂永恆的不悅和憤怒為代價,最嚴厲地命令我們禱告、信靠和領受。如果那至高無上的威嚴如此莊嚴而崇高地要求祂不配的蟲子禱告、信靠並從祂那裡領受,這對祂來說並不過分,那麼我以所有的喜樂承擔這樣的命令,無論我多麼配得或不配得,又怎會過分呢?」因此,我們必須用上帝的命令來驅逐魔鬼的建議。這樣他就會停止,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旁註:人應當為哪些事禱告]
IX. 但我們必須在禱告和哀求中向上帝全能者呈獻哪些事情,藉此操練信心呢?回答:首先,是每個人自己困擾的需要和困境,大衛在詩篇三十二篇說:「你是我在所有環繞我的困境中的避難所;你是我從所有環繞我的邪惡中保守我的安慰。」[詩篇 32:7] 同樣,詩篇一百四十二篇:「我發聲哀求耶和華,我發聲懇求耶和華。我在祂面前傾吐我的苦情,我在祂面前陳明我的患難。」[詩篇 142:2] 在彌撒中,基督徒應當記住他所感受到的不足或過失,並帶著哭泣和呻吟,盡其所能地悲傷地將這一切自由地傾吐在上帝面前,如同向他忠實的父親,祂已準備好幫助他。如果你不知道或不認識你的需要,或者沒有困境,那麼你就應當知道你處於最糟糕的境地。因為這是最大的困境,就是你發現自己如此剛硬、鐵石心腸和麻木不仁,以至於沒有任何困境能感動你。
沒有比十誡更好的鏡子來審視你的需要了,在其中你會發現你缺少什麼,以及你應該尋求什麼。因此,如果你發現自己信心軟弱,盼望微小,對上帝的愛很少;而且你不讚美和尊榮上帝,卻愛自己的榮譽和名聲,看重人的恩惠,不樂意聽彌撒和講道,禱告懶惰,在這些事上每個人都有過失,那麼你應當更看重這些過失,而不是所有對財物、榮譽和生命的身體傷害,並相信它們比死亡和所有致命疾病更糟糕。這些你應當在上帝面前認真地哀嘆和祈求幫助,並以完全的信心期待幫助,並相信你已蒙垂聽,將會得到幫助和憐憫。
然後進入誡命的第二塊石版,看看你對父母和所有權柄是多麼不順服,而且仍然如此;你如何因憤怒、仇恨和惡言惡語得罪你的鄰舍;你如何被誘惑去犯不貞、貪婪和對鄰舍不義的言行;你無疑會發現自己充滿了所有的需要和苦難,並且有足夠的理由哭泣,甚至流血淚,如果你能的話[28]。
[旁註:為聖潔禱告,而非因聖潔禱告]
X. 但我深知許多人是如此愚蠢,不願祈求這樣的事,除非他們首先意識到自己是潔淨的,並相信上帝不聽罪人的禱告。這一切都是那些假教師的工作,他們教導人不是從信心和信靠上帝的恩惠開始,而是從自己的行為開始。
看哪,可憐的人!如果你斷了一條腿,或者死亡的危險降臨到你身上,你會呼求上帝,呼求這位聖徒和那位聖徒,你不會等到你的腿痊癒,或者危險過去:你不會愚蠢到認為上帝不聽斷腿的人,或者身處身體危險中的人。不,你相信上帝會在你最需要和最恐懼的時候最會垂聽。那麼,為什麼你在這裡,在有無可計量的更大需要和永恆傷害的地方,卻如此愚蠢,不願祈求信心、盼望、愛、謙卑、順服、貞潔、溫柔、平安、公義,除非你已經擺脫了所有的不信、懷疑、驕傲、不順服、不貞、憤怒、貪婪和不義呢?儘管你越是發現自己缺少這些東西,你就越應該更勤奮地禱告或呼求。
我們是如此盲目:我們身體有病痛和需要時,就奔向上帝;靈魂有病痛時,卻逃離祂,不願在痊癒之前回來,就好像有一位上帝可以幫助身體,而另一位上帝可以幫助靈魂;或者好像我們可以在屬靈的需要上幫助自己,儘管它實際上比身體的需要更大。這樣的計劃和建議是來自魔鬼的。
不,我的好人!如果你想從罪中得醫治,你絕不能遠離上帝,而要奔向祂,並以比身體需要降臨到你身上時更大的信心禱告。上帝不敵視罪人,只敵視不信者,也就是那些不認識並哀嘆自己的罪,也不向上帝尋求幫助,卻憑著自己的傲慢,想先潔淨自己,不願需要祂的恩典,也不願讓祂成為一位施予萬物而不求回報的上帝。
[旁註:共同禱告]
XI. 以上所說的都是關於個人需要的禱告,以及一般性的禱告。但真正屬於這誡命,並被稱為聖日之工的禱告,則遠為更好和更大,它應當為所有基督徒,為所有人的所有需要,為仇敵和朋友,特別是為那些屬於教區或主教區的人而作。
因此,聖保羅吩咐他的門徒提摩太:「我勸你,要留意,為萬人、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懇求、禱告、代求、祝謝,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因為這是好的,在上帝我們救主面前是可蒙悅納的。」[提摩太前書 2:1 等] 因此,耶利米書第二十九章吩咐以色列民為巴比倫城和地禱告,因為在它的平安中,他們也將有平安。[耶利米書 29:7] 巴錄書第一章:「為巴比倫王的性命和他的兒子的性命禱告,使我們在他們的統治下可以平安度日。」[巴錄書 1:21 等]
這種共同禱告是寶貴且最有力量的[以賽亞書 56:7],我們聚集正是為了它。因此,教會也被稱為禱告的殿[馬太福音 21:13],因為在其中我們作為一個會眾,同心合意地思考我們自己和所有人的需要,呈獻在上帝面前,並呼求祂的憐憫。但這必須以發自內心的情感和真誠來完成,使我們在心中感受到所有人的需要,並以真正的同理心為他們禱告,帶著真正的信心和信靠。如果彌撒中沒有這樣的禱告,那不如不舉行彌撒。因為如果我們聚集到禱告的殿中,而這種聚集表明我們應該為整個會眾作共同的禱告和祈求,但我們卻分散這些禱告,並將它們分配開來,以至於每個人只為自己禱告,沒有人顧及他人,也不關心他人的需要,那又有什麼意義呢?那些只為自己作小禱告,一個為這個,另一個為那個,除了自私自利的禱告,別無他物,上帝所憎惡的禱告,又怎能有幫助、是好的、蒙悅納的、共同的禱告,或是聖日和聚集會眾的工作呢?
XII. 這種共同禱告的建議,是從古老的習俗中保留下來的,即在講道結束時,會眾會作認罪禱告,並在講壇上為所有基督徒禱告。但這不應該是事情的終結,像現在的習俗和時尚一樣;它應該是一種勸勉,鼓勵在整個彌撒中為傳道人讓我們感受到的需要禱告;為了讓我們能配得地禱告,他首先因我們的罪而勸勉我們,藉此使我們謙卑。這應該盡可能簡短,然後整個會眾可以認自己的罪,並以真誠和信心為每個人禱告。
[旁註:共同禱告的力量]
哦,如果上帝允許任何會眾以這種方式聽彌撒和禱告,以至於整個民族共同真誠的呼求能上達上帝,那麼這樣的禱告會產生多麼不可估量的美德和幫助啊!對所有邪靈來說,還有什麼比這更可怕的事呢?世上還能做什麼更大的工作,藉此能保守如此多的虔誠靈魂,轉化如此多的罪人呢?
因為,確實,地上的基督教會沒有比這種共同禱告更大的力量或工作,可以抵擋一切與之作對的事。惡魔深知這一點,因此他竭盡所能阻止這樣的禱告。他樂意讓我們繼續建造教堂,捐贈許多修道院,演奏音樂,閱讀,歌唱,舉行許多彌撒,並無限制地增加儀式。這並不使他憂傷,不,他幫助我們這樣做,好讓我們認為這些事是最好的,並認為藉此我們已盡了全部的職責。但在這同時,這種共同的、有效的、有果效的禱告卻消逝了,而且因為這種炫耀而未被察覺其缺失,這正是他所尋求的。因為當禱告衰弱時,沒有人會從他那裡奪走任何東西,也沒有人會抵擋他。但如果他注意到有人想操練這種禱告,即使是在茅草屋頂下或豬圈裡,他確實不會容忍,反而會比所有現存的高大美麗的教堂、鐘樓和鐘聲更懼怕這樣的豬圈,如果其中沒有這樣的禱告。這確實不是關於我們聚集的地點和建築物,而只是關於這種不可戰勝的禱告,我們禱告它並將它作為一個真正共同的禱告呈獻給上帝。
[旁註:聖經的證明]
XIII. 我們從古時亞伯拉罕為五座城,所多瑪、蛾摩拉等禱告的事實中,看到這種禱告的力量,創世記十八章[創世記 18:32],他成就了如此多,以至於如果其中有十個義人,每城兩個,上帝就不會毀滅它們。那麼,如果許多人同心合意,真誠而有信心地呼求上帝,他們又能做什麼呢?
聖雅各也說:「親愛的弟兄們,你們要彼此代禱,使你們可以得救。因為義人懇切的禱告,大有功效,一個堅持不懈、不住的禱告」[雅各書 5:16 等](也就是說,即使所求的沒有立即蒙應允,也不停止不斷地祈求,不像某些膽怯的人那樣)。他在此事上以先知以利亞為例,他說:「以利亞與我們是一樣性情的人,他懇切禱告,求不要下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不下在地上。他又禱告,天就降下雨來,地也生出土產。」聖經中有許多經文和例子敦促我們禱告,只要是真誠和有信心的禱告。正如大衛所說:「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祂的耳朵垂聽他們的呼求。」[詩篇 33:18] 又說:「耶和華靠近一切求告祂的人,就是一切誠心求告祂的人。」[詩篇 145:18] 為什麼他要加上「誠心求告祂的人」呢?因為如果只有口中喃喃自語,那不是禱告,也不是求告上帝。
[旁註:漫不經心的禱告]
如果你帶著你的嘴巴、書本或《天主經》[29]來,卻什麼也不想,只為了說完話語並完成數量,上帝該怎麼辦呢?以至於如果有人問你這一切是關於什麼,或者你禱告的是什麼,你自己也不知道;因為你沒有想過將這件事或那件事呈獻給上帝或渴望它。你禱告的唯一原因是你被命令要禱告這些和這麼多,而你打算完全做到這一點。難怪雷電常常使教堂著火,因為我們這樣把禱告的殿變成嘲弄的殿,並稱那種我們沒有向上帝呈獻任何東西,也沒有從祂那裡渴望任何東西的行為為禱告。
但我們應該像那些想向大君王求恩的人一樣。他們不只是打算胡亂說一些話,因為君王會認為他們在嘲弄他,或者瘋了;他們會非常清楚地提出請求,並真誠地陳述他們的需要,然後將其交託給他的憐憫,並有充分的信心他會應允。所以我們必須向上帝提出明確的事情,也就是說,提及一些當前的需要,將其交託給祂的憐憫和善意,並且不懷疑它會蒙垂聽;因為祂已應許垂聽這樣的禱告,這是任何世俗君王都未曾做到的。
[旁註:真誠的禱告]
XIV. 當我們身體有需要時,我們就成了這種禱告形式的主人;生病時,我們這裡呼求聖克里斯多福,那裡呼求聖芭芭拉[30];我們發誓要朝聖聖雅各[31],到這個地方,到那個地方;那時我們就真心禱告,有美好的信心和各種美好的禱告。但當我們在彌撒期間身處教堂時,我們卻像聖像一樣站著[32];不知道該說什麼或哀嘆什麼;念珠嘩啦作響,書頁沙沙作響,嘴巴喃喃自語;僅此而已。
但如果你問在禱告中該說什麼和哀嘆什麼,你可以輕易從十誡和主禱文學習。睜開你的眼睛,審視你自己的生活和所有基督徒的生活,特別是屬靈階層的生活,你會發現信心、盼望、愛、順服、貞潔和各種美德如何衰微,而各種可憎的惡行卻盛行;好的傳道人和主教是多麼缺乏;如何只有惡棍、孩童、愚人和婦女掌權。那時你會看到,每時每刻都需要不停地向對人類如此憤怒的上帝流淚禱告。確實,從未有比現在更需要禱告的時候,而且從現在到世界末了,這種需要會更加迫切。如果這些可怕的罪行不能感動你哀嘆和抱怨,不要讓你的地位、身份、禱告中的善行誤導你:你裡面沒有基督徒的血脈或特質,無論你多麼公義。但這一切都已預言,當上帝的憤怒達到頂點,基督徒遭受最大苦難時,向上帝祈求和懇求的人將不復存在,正如以賽亞含淚說的,第六十四章:「你向我們發怒,卻沒有人求告你的名,沒有人奮力抓住你。」[以賽亞書 64:7] 同樣,以西結書第二十二章:「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能築牆,在我面前為這地站在破口上,使我不滅絕這地,卻尋不著。所以我將我的憤怒傾倒在他們身上,用我烈怒的火滅絕他們。」[以西結書 22:30] 上帝用這些話表明祂希望我們如何抵擋祂,並彼此轉離祂的憤怒[出埃及記 32:11 ff.],正如先知摩西經常被記載,他阻止了上帝[民數記 14:13 ff., 21:7],以免祂的憤怒淹沒以色列民[詩篇 106:23]。
[旁註:人的冷漠]
XV. 但那些不僅不顧基督徒的這種不幸,不為此禱告,反而嘲笑、樂在其中、譴責、誹謗、歌唱和談論鄰舍的罪,卻又敢於無懼無恥地去教堂、聽彌撒、做禱告,並自認為是虔誠基督徒的人,他們將怎麼辦呢?這些人確實需要我們為他們禱告兩次,如果我們為那些被他們譴責、談論和嘲笑的人禱告一次的話。路加福音中,基督左邊的強盜在祂受苦、軟弱和需要時褻瀆祂[路加福音 23:39, 35],以及所有在十字架上辱罵基督的人,當他們最應該幫助祂時,也預言了這樣的人會出現。
哦,上帝,我們基督徒變得多麼盲目,不,多麼瘋狂啊!天父啊,憤怒何時才能止息?我們嘲笑基督徒的不幸,而我們聚集在教堂和彌撒中正是為了為此禱告;我們褻瀆和譴責他人,這是我們瘋狂物質主義的果實[33]。如果土耳其人摧毀城市、鄉村和人民,毀壞教堂,我們就認為基督徒遭受了巨大的傷害。然後我們抱怨,並敦促國王和王子發動戰爭。但當信心消逝,愛心冷淡,上帝的道被忽視,各種罪惡滋生時,卻沒有人想到要戰鬥,不,教皇、主教、神父和神職人員,這些本應是這場對抗這些屬靈且更為邪惡的土耳其人的屬靈戰爭中的將軍、隊長和旗手,他們自己卻是這些土耳其人和魔鬼大軍的王子和領袖,就像猶大是猶太人捉拿基督時的領袖一樣[路加福音 24:47]。必須是一位使徒、一位主教、一位神父,一位在最優秀之列的人,才能開始殺害基督的工作。同樣,基督徒也必須被那些本應保護它的人所毀滅,然而他們卻如此瘋狂,以至於他們準備吞噬土耳其人,卻在家中自己放火燒毀房屋和羊圈,讓它們連同羊群和所有其他物品一起燒毀,卻仍然擔心森林裡的狼。這就是我們的時代,這就是我們因對基督用祂寶血、艱辛勞苦和苦澀死亡為我們白白贏得的無限恩典的忘恩負義所應得的報應。
[旁註:禱告勝於善行]
XVI. 看哪!那些不知道如何行善的懶惰之人何在?那些奔赴羅馬、聖雅各、此處彼處的人何在?拿起彌撒這項單一的工作,看看你鄰舍的罪惡和毀滅,並憐憫他;讓它使你悲傷,告訴上帝,並為此禱告。為基督徒的其他一切需要,特別是為那些統治者做同樣的事,上帝為了我們所有人都無法忍受的懲罰和折磨,允許他們如此可怕地墮落和被誤導。如果你勤奮地這樣做,請確信你是最好的戰士和隊長之一,不僅對抗土耳其人,也對抗魔鬼和地獄的權勢。但如果你不這樣做,即使你行了所有聖徒的神蹟,殺死了所有土耳其人,卻被發現對鄰舍的需要漠不關心,並因此犯了愛心的罪,那對你有何益處呢?因為基督在末日不會問你禱告了多少、禁食了多少、朝聖了多少、自己做了這個或那個,而是問你對他人,即使是最小的,做了多少善事[馬太福音 25:40, 45]。
現在,毫無疑問,「最小的」也包括那些身陷罪惡和屬靈貧困、被擄和需要的人,目前這樣的人遠比那些身體有需要的人多。因此請注意:我們自己所承擔的善行引導我們進入自己,使我們只尋求自己的益處和救恩;但上帝的誡命驅使我們走向鄰舍,使我們因此能造福他人,使他們得救。正如基督在十字架上不僅為自己禱告,更是為我們禱告,祂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路加福音 23:14] 所以我們也必須彼此代禱。由此可知,那些誹謗者、輕率的判斷者和輕視他人的人,都是一群墮落邪惡的人,他們除了辱罵那些他們本應為之禱告的人之外,別無他事;而這種惡習中,沒有人比那些行許多自己善行的人陷得更深,他們在人看來是超凡的,並因其美好、輝煌的生活和多樣的善行而受人尊敬。
[旁註:主日]
XVII. 從屬靈層面理解,這條誡命還有一個更高層次的工作,它涵蓋了人的整個本性。這裡必須知道,希伯來文「安息日」的意思是「休息」,因為在第七日,上帝休息了,停止了祂所做的一切工。創世記第二章[創世記 2:3]。因此祂也吩咐第七日要守為聖日,我們也要停止我們在其他六日所做的工作。這個安息日現在對我們來說已經改為主日,其他日子稱為工作日;主日稱為休息日或假日或聖日。但願在基督徒中除了主日之外沒有其他假日;願聖母和聖徒的節日都轉移到主日;這樣許多邪惡的惡習就會因工作日的勞動而消除,土地也不會如此枯竭和貧困。但現在我們卻被許多假日所困擾,導致靈魂、身體和財物的毀滅;關於這件事,還有很多話可說。
這種休息或停止勞動有兩種,身體上的和屬靈上的。因此,這條誡命也要從兩個方面來理解。
[旁註:身體的休息]
身體的休息就是我們上面所說的,即我們放下事務和工作,以便我們可以聚集在教堂,參加彌撒,聽上帝的道並作共同的禱告。這種休息確實是身體上的,在基督徒中不再是上帝所命令的,正如使徒在歌羅西書第二章所說:「不要讓任何人因任何節期而約束你們」[歌羅西書 2:16]——因為它們在古時是預表,但現在真理已經實現,所以所有日子都是聖日,正如以賽亞書第六十六章所說:「一個聖日將接續另一個聖日」[以賽亞書 66:23];另一方面,所有日子都是工作日。然而,為了不完美的平信徒和勞動人民,這是一種必要且由教會所設立的,使他們也能夠來聽上帝的道。因為,正如我們所見,神父和神職人員每天都舉行彌撒,每小時都禱告,並透過學習、閱讀和聆聽來訓練自己認識上帝的道。因此,他們也比其他人更早地從工作中解脫出來,由什一奉獻供養,每天都是聖日,每天都做聖日的工作,沒有工作日,對他們來說,一天和另一天沒有區別。如果我們都完美,並且認識福音,我們就可以每天工作,如果我們願意,或者休息,如果我們能夠。因為安息日目前並非必要,也非命令,除非是為了教導上帝的道和禱告。
[旁註:靈魂的安息]
上帝在這條誡命中特別意圖的屬靈安息是:我們不僅停止勞動和貿易,更重要的是,我們讓上帝獨自在我們裡面工作,我們不憑自己的所有能力做任何事。但這是如何做到的呢?是這樣:人因罪惡而敗壞,對所有罪惡都有許多邪惡的愛和傾向,正如聖經所說,創世記第八章:「人的心和意念總是傾向於惡」[創世記 8:21],也就是說,傾向於驕傲、不順服、憤怒、仇恨、貪婪、不貞潔等等,總而言之,在他所做和未做的一切事上,他尋求自己的利益、意志和榮耀,而不是上帝和鄰舍的。因此,他所有的工作、所有的言語、所有的思想、他所有的生命都是邪惡的,而不是敬虔的。
現在,如果上帝要在他裡面工作和生活,所有這些惡習和邪惡都必須被扼殺和根除,以便我們的所有工作、思想和生命都能安息和停止,從此以後(正如聖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二章所說[加拉太書 2:20]),不再是我們活著,而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工作和說話。這不是透過舒適愉快的日子來實現的,而是我們必須傷害我們的本性,讓它受傷[加拉太書 5:17]。這裡開始了靈與肉之間的爭戰;這裡靈抵擋憤怒、情慾、驕傲,而肉體卻想享受快樂、榮耀和舒適。關於這點,聖保羅在加拉太書第五章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書 5:24] 然後就是善行——禁食、守夜、勞動,有些人對此說了很多、寫了很多,儘管他們既不知道這些善行的來源,也不知道其目的。因此,我們現在也要談談它們。
[旁註:靈魂安息的兩種方法]
XVIII. 這種安息,即我們的工停止,唯獨上帝在我們裡面工作,是透過兩種方式實現的。首先,透過我們自己的努力;其次,透過他人的努力或催促。
我們自己的努力應當如此進行和安排:首先,當我們看到我們的肉體、感官、意志和思想誘惑我們時,我們就抵擋它們,不理會它們,正如智者所說:「不要隨從你自己的慾望。」[西拉書 18:30] 摩西在申命記第十二章說:「你不可照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去行。」[申命記 12:8]
在這裡,人必須每天使用大衛所禱告的那些禱告:「主啊,求你引導我走你的路,不要讓我走自己的路」[詩篇 110:35, 37],以及許多類似的禱告,這些禱告都總結在「願你的國降臨」這個禱告中。因為慾望是如此之多,如此多樣,而且有時又如此敏捷、如此微妙和似是而非,透過惡者的暗示,人不可能憑自己的方式控制自己。他必須放手,將自己交託給上帝的治理,不信任自己的理性,正如耶利米所說:「耶和華啊,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耶利米書 10:26] 我們看到這方面的證據,當以色列人出埃及經過曠野時,那裡沒有路,沒有食物,沒有水,沒有幫助。因此,上帝走在他們前面,白天在明亮的雲柱中,夜間在火柱中[出埃及記 13:21; 16:4 f.],用天上的嗎哪餵養他們,並保守他們的衣服和鞋子不舊[申命記 29:5 f.],正如我們在摩西五經中所讀到的。因此我們禱告:「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統治我們,而不是我們自己」,因為在我們裡面沒有什麼比我們的理性和意志更危險的了——這是上帝在我們裡面最高和最好的工作,也是最好的訓練,就是我們停止自己的工作,讓我們的理性和意志閒置,我們安息並在一切事上將自己交託給上帝,特別是當它們看起來是屬靈和美好的時候。
[旁註:禁食]
XIX. 接著是肉體的管教,以殺滅其粗鄙、邪惡的慾望,使其安息和舒緩。我們必須透過禁食、守夜和勞動來殺滅和平息它,從中我們學習到禁食、守夜和勞動的程度和原因。
唉!有許多盲人,他們實行苦修,無論是禁食、守夜還是勞動,只是因為他們認為這些是善行,意圖藉此獲得許多功德。更盲目的是那些不僅像這些人一樣以數量或持續時間來衡量禁食,而且還以食物的性質來衡量,認為如果不吃肉、蛋或奶油,其價值會更高。除此之外,還有那些按照聖徒和日子禁食的人;有人在星期三禁食,有人在星期六禁食,有人在聖芭芭拉日禁食,有人在聖塞巴斯蒂安日禁食[34],等等。這些人在禁食中除了工作本身之外,別無所求:當他們完成了禁食,他們就認為自己做了一件善事。我這裡不提有些人禁食的方式是他們仍然喝得酩酊大醉;有些人禁食是吃魚和其他食物如此豐盛,以至於如果他們吃肉、蛋和奶油,他們會更接近禁食,並且這樣做會從禁食中獲得更好的結果。因為這樣的禁食不是禁食,而是對禁食和上帝的嘲弄。
因此,我允許每個人選擇他禁食的日子、食物和數量,只要他不以此為止,而是顧及他的肉體;讓他根據肉體的慾望和放縱,對其施加禁食、守夜和勞動,不多不少,儘管教皇、教會、主教、告解神父或任何其他人命令過。因為沒有人應該根據食物的性質或數量,或根據日子來衡量和規範禁食、守夜和勞動,而是根據肉體的慾望和放縱的消退或接近,因為禁食、守夜和勞動的設立,僅僅是為了殺滅和制服它們。如果沒有這種慾望,吃東西就和禁食一樣有功德,睡覺就和守夜一樣,閒散就和勞動一樣,彼此之間沒有任何區別。
[旁註:禁食的限制]
XX. 現在,如果有人發現吃魚比吃蛋和肉更能引起肉體的放縱,那麼他就應該吃肉而不吃魚。同樣,如果他發現禁食會使他的頭腦混亂或身體和胃部受損,或者不需要殺滅肉體的放縱,他就應該完全停止禁食,並根據健康需要進食、睡眠、閒散,無論這是否違反教會的命令或修道院的規章:因為教會的任何誡命,任何修會的法律,都不能使禁食、守夜和勞動的價值高於其在抑制或殺滅肉體及其慾望方面的作用。如果人們超越了這一點,禁食、飲食、睡眠、守夜的實踐超出了身體的承受能力,並且超出了殺滅慾望的必要程度,以至於因此損害了自然力量,使頭腦受損;那麼,任何人都不應想像自己做了善工,也不應以教會的誡命或修會的法律為藉口。他將被視為一個不顧自己的人,並且,就他而言,已經成為自己的謀殺者。
因為身體不是給我們來殺滅其自然生命或工作的,而只是為了殺滅其放縱;除非其放縱如此強大和巨大,以至於我們若不損害和傷害自然生命就無法充分抵抗它。因為,正如已經說過的,在禁食、守夜和勞動的實踐中,我們不應看重工作本身,不看重日子,不看重數量,不看重食物,而只看重放縱和情慾的亞當,以便透過這些來治癒他的邪惡慾望。
[旁註:愚蠢的禁食與愚蠢的忽視禁食]
XXI. 從中我們可以判斷一些懷孕婦女的行為是多麼明智或愚蠢,以及病人應如何對待。因為愚蠢的婦女如此堅守禁食,以至於她們寧願冒著對子宮裡的胎兒和自己造成巨大危險的風險,也不願在其他人禁食時不禁食。她們在沒有良心問題的地方製造良心問題,而在有良心問題的地方卻不製造。這都是傳道人的錯,因為他們不斷地談論禁食,卻從不指出其真正的用途、限制、果效、原因和目的。同樣,病人應該被允許每天隨心所欲地吃喝。簡而言之,當肉體的放縱停止時,所有禁食、守夜、勞動、吃這個或那個的理由都已經停止,並且不再有任何約束性的誡命。
但隨後必須注意,以免這種自由滋生出對殺滅肉體放縱的懶惰冷漠;因為狡猾的亞當在為自己尋求許可方面極其狡猾,並以身體或心靈的毀壞為藉口;所以有些人會直接跳出來說禁食或克制肉體既不必要也非命令,並準備無所畏懼地吃這個吃那個,就好像他們長期以來對禁食有豐富的經驗一樣,儘管他們從未嘗試過。
我們同樣要提防冒犯那些資訊不足的人,他們認為如果我們不按照他們的方式禁食或進食,就是大罪。我們必須友善地教導他們,而不是傲慢地輕視他們,也不要為了蔑視他們而吃這個吃那個,而是必須告訴他們這樣做的理由,從而逐步引導他們獲得正確的理解。但如果他們固執不聽,我們就必須讓他們獨自一人,並按照我們所知道的正確方式去做。
[旁註:苦難]
XXII. 我們從他人那裡接受的第二種管教形式,是當人或魔鬼使我們受苦時,例如當我們的財產被奪走,我們的身體生病,我們的名譽受損;以及一切可能使我們憤怒、不耐煩和不安的事。因為上帝的工作是按照祂的智慧在我們裡面掌權,而不是按照我們的智慧;是按照祂的純潔和貞潔,而不是按照我們肉體的放縱;因為上帝的工作是智慧和純潔,我們的工作是愚蠢和不潔,這些都應當安息:同樣地,祂也應當按照祂的平安在我們裡面掌權,而不是我們的憤怒、不耐煩和不安。因為平安也是上帝的工作,不耐煩是我們肉體的工作;這一切都應當安息和死去,這樣我們才能在各方面守一個屬靈的假日,讓我們的工閒置,讓上帝在我們裡面工作。
因此,為了殺滅我們的工和我們裡面的亞當,上帝將許多試探加在我們身上,這些試探使我們憤怒;許多苦難,這些苦難激發我們不耐煩;最後是死亡和世人的辱罵;藉此祂別無所求,只求將憤怒、不耐煩和不安驅逐出去,並在我們裡面成就祂的工作,即平安。因此以賽亞書第二十八章說:「祂行異事,為要成就祂自己的事。」[以賽亞書 28:21] 這是什麼意思呢?祂差遣我們受苦受難,為要教導我們有忍耐和平安;祂命令我們死亡,為要使我們活著,直到一個人經過徹底訓練,變得如此平安和安靜,無論他境遇好壞,無論他死活,無論他受尊榮或受羞辱,他都不會被打擾。在那裡,上帝獨自居住,沒有人的工作。這才是正確地守安息日並將其視為聖日;那時人不再引導自己,那時他不再為自己渴望任何東西,那時沒有什麼能困擾他;而是上帝親自引導他,除了敬虔的喜悅、歡樂和平安以及所有其他工作和美德之外,別無他物。
[旁註:逆境的聖潔]
XXIII. 祂認為這些工作如此偉大,以至於祂不僅命令我們守安息日,而且要將其視為聖潔,藉此祂宣告沒有比苦難、死亡和各種不幸更寶貴的事物了[35]。因為它們是聖潔的,使人從自己的工作中成聖歸向上帝的工作,就像教堂從自然的工作中被奉獻給上帝的敬拜一樣。因此,人也應當將它們視為聖潔的事物,當它們臨到他時,要歡喜並感謝上帝。因為當它們臨到時,它們使他成聖,使他遵守這條誡命並得救,從他所有的罪惡工作中被救贖。大衛說:「在耶和華眼中,聖民的死是極寶貴的。」[詩篇 116:15]
為了堅固我們,祂不僅命令我們守這樣的安息(因為本性非常不願死亡和受苦,對它來說,停止工作和死去是一個苦澀的安息日);而且祂還在聖經中用許多話語安慰我們,並告訴我們,詩篇第九十一篇:「他在急難中,我要與他同在;我要搭救他。」[詩篇 91:15] 同樣,詩篇第三十四篇:「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篇 34:18]
彷彿這還不夠,祂給了我們一個強大而有力的榜樣,就是祂獨一的愛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祂在安息日整日安息在墳墓裡,脫離了祂所有的工作,並且是第一個遵守這條誡命的人,儘管祂自己不需要,只是為了我們的安慰,使我們在一切苦難和死亡中也能安靜和平安。既然基督在祂安息之後復活,從此只活在上帝裡面,上帝活在祂裡面,那麼我們也將透過我們亞當的死亡,這只有透過自然死亡和埋葬才能完全實現,被提升到上帝裡面,使上帝永遠活在我們裡面並工作。看哪!這是人的三個部分:理性、慾望、厭惡;他所有的工作都在其中完成。因此,這些必須透過這三種操練來殺滅:上帝的治理、我們的自我克制、他人對我們的傷害;這樣它們才能在上帝面前屬靈地安息,並為祂的工作騰出空間。
[旁註:三條誡命的循環]
XXIV. 但這些工作必須在信心和對上帝恩惠的確信中完成,這些苦難也必須在信心和對上帝恩惠的確信中忍受,以便如前所述[36],所有工作都留在第一條誡命和信心之中,並且信心,為了它所有其他誡命和工作都被設立,在其中操練和堅固自己。因此,看看這三條誡命及其工作自然形成了一個多麼美麗的黃金環,以及信心如何從第一條誡命流向第二條,再從第二條流向第三條,而第三條又反過來透過第二條驅動回第一條。因為第一個工作是相信,對上帝有美好的心和信心。由此產生第二個善工,就是讚美上帝的名,承認祂的恩典,將一切榮耀單單歸給祂。然後是第三個,透過禱告、聽上帝的道、思想和默想上帝的恩惠,以及此外的自我懲戒和克制身體來敬拜。
但當邪靈察覺到這樣的信心、這樣的尊榮上帝和這樣的敬拜時,牠就發怒並煽動逼迫,攻擊身體、財物、名譽和生命,使我們遭受疾病、貧困、羞恥和死亡,而上帝也允許並命定這些。看哪,這裡開始了第二個工作,或者說第三條誡命的第二個安息;透過這個,信心受到極大的考驗,就像金子在火中一樣[傳道書 2:5]。因為即使上帝差遣我們死亡、羞恥、疾病、貧困[彼得前書 4:12],仍然對上帝保持確信,這是一件大事;並且在這殘酷的憤怒形式中,將祂視為我們全能的慈父,這必須在第三條誡命的工作中完成。在這裡,苦難包含著信心,它必須在這樣的苦難中呼求上帝的名並讚美祂,這樣它就透過第三條誡命再次進入第二條;而透過呼求上帝的名和讚美,信心增長,並意識到自己,從而透過第三條和第二條誡命的兩個工作來堅固自己。因此,信心進入工作,又透過工作回到自己;就像太陽西沉又東升一樣[詩篇 19:6]。因此,聖經將白天與在工作中平安生活聯繫起來,將夜晚與在逆境中被動生活聯繫起來,而信心在這兩者中都活著並工作,出入自如,正如基督在約翰福音第九章所說[約翰福音 9:4]。
[旁註:與主禱文的平行]
XXV. 我們在主禱文中禱告這種善工的順序。第一是我們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這些是第一條信心工作的詞語,根據第一條誡命,它不懷疑自己在天上有一個慈愛的父。第二:「願你的名被尊為聖」,在其中信心祈求上帝的名、讚美和榮耀被彰顯,並在一切需要中呼求祂,正如第二條誡命所說。第三:「願你的國降臨」,在其中我們祈求真正的安息日和安息,我們工作的平安停止,唯獨上帝的工作在我們裡面完成,這樣上帝就在我們裡面掌權,如同在祂自己的國度裡一樣,正如祂在路加福音第十七章所說:「看哪,上帝的國不在別處,只在你們心裡。」[路加福音 17:21] 第四個祈求是「願你的旨意成就」;在其中我們祈求我們能遵守和擁有第二塊法版上的七條誡命,在其中信心對我們的鄰舍進行操練;正如在前三條中,它只對上帝進行操練。這些是包含「你、你的、你的、你的」這些詞的祈求,因為它們只尋求屬於上帝的事物;所有其他的都說「我們的、我們、我們的」等等;因為在其中我們祈求我們的財物和福樂。
那麼,這就足以作為摩西第一塊法版的簡明、快速的解釋,向單純的人們指出什麼是最高的善工。
[旁註:第二塊法版]
第二塊法版如下。
[旁註:第四條誡命]
「當孝敬父母。」
從這條誡命中我們學到,在第一、二、三條誡命的卓越工作之後,沒有比順服和服事所有在上掌權者更好的工作了。因此,不順服比謀殺、不貞潔、偷竊和不誠實,以及所有這些可能包含的罪惡更大。因為我們沒有更好的方法來區分大小罪惡,除了注意上帝誡命的順序,儘管每條誡命的工作內部也有區別。因為誰不知道咒罵比生氣是更大的罪,毆打比咒罵是更大的罪,毆打父母比毆打任何其他人是更大的罪?因此,這七條誡命教導我們如何對待人,首先是對待我們的上級,來操練自己行善。
[旁註:順服和孝敬父母]
第一項工作是我們尊敬自己的父母。這種尊敬不僅在於恭敬的舉止,更在於:我們順從他們,仰慕他們,尊重並聽從他們的言語和榜樣,接受他們所說的,保持沉默並忍受他們對待我們的方式,只要這不違背前三條誡命;此外,當他們需要時,我們應為他們提供食物、衣物和住所。因為祂說:「你當孝敬他們」,並非無故;祂沒有說:「你當愛他們」,儘管這也必須做到。但尊敬高於單純的愛,並包含一種敬畏,這種敬畏與愛結合,使人害怕冒犯他們,甚於害怕懲罰。正如我們尊敬聖所時帶有敬畏,但我們並非像逃避懲罰一樣逃離它,而是更加親近它。這種與愛混合的敬畏才是真正的尊敬;另一種沒有愛的敬畏,是我們對那些我們輕視或逃避的事物所懷有的,例如我們害怕劊子手或懲罰。那裡面沒有尊敬,因為那是一種沒有愛的敬畏,甚至是一種帶有仇恨和敵意的敬畏。對此,聖耶柔米有一句諺語:「我們所懼怕的,我們也憎恨。」上帝不希望我們以這種敬畏來敬畏或尊敬祂,也不希望我們以這種方式尊敬我們的父母;而是以第一種,即與愛和信任混合的敬畏。
[旁註:輕視父母]
二、這項工作看似容易,但很少有人正確看待。因為當父母真正虔誠,不按肉體之愛,而是(如他們應當的)以言語和行為教導和引導孩子按照前三條誡命事奉上帝時,孩子的自我意志會不斷被打破,他們必須做、不做和忍受那些他們本性最樂意以其他方式去做的事情;因此,他們會找到機會輕視父母,抱怨他們,或做出更糟糕的事情。除非有上帝的恩典,否則愛與敬畏就會消失。同樣地,當父母按照應當的方式懲罰和管教時(有時甚至是不公正的,然而這並不損害靈魂的救贖),我們的邪惡本性會抵制這種糾正。除此之外,有些人如此邪惡,以至於他們因父母的貧窮、卑微出身、殘疾或不光彩而感到羞恥,並讓這些事情影響他們,甚於影響上帝至高無上的誡命,上帝以仁慈的意圖賜予他們這樣的父母,以考驗他們遵守祂的誡命。但當孩子有了自己的孩子時,情況會變得更糟;那時愛會轉移到他們身上,大大削弱了對父母的愛和尊敬。
然而,關於父母所說和所吩咐的,也必須理解為那些在父母去世或不在時取代他們位置的人,例如親戚、教父母、擔保人、世俗君主和屬靈父親。因為每個人都必須被他人統治和服從。因此,我們在此再次看到這條誡命教導了多少善工,因為在其中,我們所有的生命都服從於他人。這就是為什麼順服受到如此高度讚揚,所有美德和善工都包含在其中。
[旁註:沒有敬畏的愛]
三、還有一種對父母的不尊敬,比第一種更危險、更微妙,它裝飾自己,並被視為真正的尊敬;那就是當孩子隨心所欲,而父母出於天性之愛允許他們這樣做時。這裡確實有相互的尊敬,這裡確實有相互的愛,而且在各方面都是一件寶貴的事情,父母和孩子彼此取悅。
這種禍害如此普遍,以至於第一種形式的不尊敬[37]的例子很少見。這是因為父母被蒙蔽了,他們既不認識也不按照前三條誡命尊敬上帝;因此,他們也看不到孩子們缺少什麼,以及他們應該如何教導和訓練他們。因此,他們訓練孩子追求世俗的榮譽、享樂和財富,以便他們能盡一切辦法取悅世人並達到高位:孩子們喜歡這樣,他們非常樂意順從,沒有異議。
因此,上帝的誡命在一切看似美好的情況下悄悄地歸於虛無,先知以賽亞和耶利米所寫的就應驗了,即孩子們被自己的父母毀滅[以賽亞書 57:5,耶利米書 7:31;32:35],他們就像瑪拿西王一樣,將自己的兒子獻給偶像摩洛並焚燒,列王紀下二十一章[列王紀下 21:6]。當父母訓練孩子走世俗之路多於上帝之路時,這不就是將自己的孩子獻給偶像並焚燒嗎?讓他們隨心所欲,在世俗的享樂、愛、享受、財富和榮譽中被焚燒,卻讓上帝的愛和榮譽以及對永恆祝福的渴望在他們心中熄滅?
哦,作為父親或母親是多麼危險,當血肉之軀至高無上時!因為,確實,前三條和後六條誡命的認識和遵守完全取決於這條誡命;因為父母被吩咐要將它們教導給他們的孩子,正如詩篇七十八篇所說:「祂何等嚴格地吩咐我們的祖先,他們應當將上帝的誡命傳給他們的孩子,以便後代能夠認識它們並傳給他們的子孫。」[詩篇 78:5] 這也是上帝吩咐我們尊敬父母的原因,也就是說,要帶著敬畏愛他們;因為另一種愛是沒有敬畏的,因此它更多的是不尊敬而不是尊敬。
現在看看每個人是否都有足夠的善工可做,無論他是父親還是孩子。但我們這些盲人卻對此置之不理,尋求各種其他未被吩咐的善工。
[旁註:父母的愚蠢]
四、現在,如果父母愚蠢,按照世俗的方式訓練孩子,孩子們絕不應該順從他們;因為按照前三條誡命,上帝應當比父母更受重視[使徒行傳 5:29]。我所說的按照世俗的方式訓練,是指他們教導孩子只追求今世的享樂、榮譽和財富或權力。
穿著得體和尋求正當生計是必需的,而不是罪。然而,孩子的心必須被教導為這種悲慘的塵世生活不能很好地過活,甚至不能開始,而沒有追求比保護身體免受寒冷和維持營養所需更多的裝飾和財富而感到遺憾。因此,孩子必須被教導為,在非自願的情況下,他們必須做世俗的意志,與其他人一起扮演傻瓜,並為了更好的事物而忍受這種邪惡,並避免更糟糕的事物而感到悲傷。因此,以斯帖女王戴著她的王冠,卻對上帝說,以斯帖記十四章:「你知道,我頭上的高貴標誌從未讓我感到喜悅,我厭惡它如同污穢的布,當我獨處時從不佩戴,除非我必須這樣做並出現在眾人面前。」[以斯帖記 14:16 武加大譯本] 這樣的心態佩戴裝飾是沒有危險的;因為它佩戴又不佩戴,跳舞又不跳舞,生活得好又生活得不好。這些是隱藏的靈魂,基督隱藏的新娘,但他們很少見;因為很難不喜歡華麗的裝飾和排場。因此,聖西西莉亞[38]奉父母之命穿著金色衣服,但裡面貼身穿著一件毛髮製成的衣服。
這裡有些人說:「那我怎麼能讓我的孩子進入社會,並讓他們體面地結婚呢?我必須做些展示。」告訴我,這些話難道不是一個對上帝絕望,更相信自己的安排而非上帝的眷顧的心所說的嗎?而聖彼得教導說,彼得前書五章:「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祂,因為祂顧念你們。」[彼得前書 5:7] 這是一個跡象,表明他們從未為自己的孩子感謝上帝,從未為他們正確地禱告,從未將他們交託給祂;否則他們就會知道並經歷到,他們也應該向上帝祈求孩子的嫁妝,並從祂那裡等候。因此,祂也允許他們帶著憂慮和煩惱走自己的路,卻仍然事與願違。
[旁註:教養孩子是一項善工]
五、因此,正如人們所說,父母即使沒有其他事情可做,也能透過教養自己的孩子獲得救贖;如果他們正確地訓練孩子事奉上帝,他們確實會有雙手滿滿的善工可做。因為這裡的飢餓、口渴、赤身露體、被囚禁、生病、陌生人[馬太福音 25:35] 是什麼呢?不就是你孩子們的靈魂嗎?上帝將你的家變成醫院,讓你成為他們的總護士,服侍他們,給他們好話和善行作為食物和飲料,使他們學會信任、相信和敬畏上帝,並將希望寄託在祂身上,尊崇祂的名,不咒罵也不詛咒,透過禱告、禁食、守夜、工作來克己,參加禮拜並聆聽上帝的話語,並遵守安息日,使他們學會輕視世俗事物,平靜地忍受不幸,不懼怕死亡也不愛此生。
看哪,這些是多麼偉大的教訓,你在家中,與你的孩子一起,有多少善工擺在你面前,他們像飢餓、口渴、赤身露體、貧窮、被囚禁、生病的靈魂一樣需要所有這些東西。哦,那樣的婚姻和家庭是多麼蒙福,如果能找到這樣的父母!確實,那將是一個真正的教會,一個蒙揀選的修道院,是的,一個樂園。詩篇一百二十八篇說:「凡敬畏耶和華,遵行祂道的人,便為有福!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你妻子在你的內室,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你兒女圍繞你的桌子,好像橄欖栽子。看哪,敬畏耶和華的人,必要這樣蒙福!」[詩篇 128:1-4] 等等。這樣的父母在哪裡?那些尋求善工的人在哪裡?這裡沒有人願意來。為什麼?上帝吩咐了;魔鬼、血肉之軀卻將人拉開;它沒有任何表現,因此它毫無價值。這位丈夫跑到聖雅各,那位妻子發誓要去聖母朝聖;沒有人發誓要為了上帝的榮耀而妥善管理和教導自己和孩子;他拋棄了上帝吩咐他要照顧身心的人,卻想在其他地方事奉上帝,而那並非上帝吩咐他的。這種悖逆沒有主教禁止,沒有傳道人糾正;不,為了貪婪,他們確認了它,並且每天只發明更多的朝聖、聖徒的提升[39]、贖罪券市集。願上帝憐憫這種盲目。
[旁註:忽視孩子是受譴責的原因]
六、另一方面,父母沒有比在家中忽視自己的孩子,不教導他們上述事情更容易賺取永恆懲罰的方式了。他們禁食、禱告、朝聖,做各種善工,又有什麼幫助呢?上帝在他們死時和審判日,終究不會問他們這些事情,而是會向他們追討祂所託付給他們的孩子。基督在路加福音二十三章的話語證明了這一點:「耶路撒冷的眾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你們自己和你們的兒女哭。因為日子將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路加福音 23:28 及以下] 他們為何要哀哭呢?不就是因為他們所有的譴責都來自他們自己的孩子嗎?如果他們沒有孩子,或許他們就能得救。確實,這些話語應該開啟父母的眼睛,使他們顧念自己孩子的靈魂,以免可憐的孩子被他們虛假的、肉體的愛所欺騙,以為他們沒有對父母生氣,或在世俗事務上順從,就是正確地尊敬了父母,而這卻加強了他們的自我意志;儘管誡命將父母置於尊榮之中,正是為了打破孩子的自我意志,使孩子變得謙卑溫順。
正如其他誡命所說,它們要在主要工作中完成[40],所以這裡也不要有人以為教養和教導孩子本身就足夠了,除非是在對神聖恩典的信心下完成,這樣一個人就不會懷疑他在他的工作中蒙上帝喜悅,並且他讓這些工作不過是他的信心的勸勉和操練,使他信靠上帝並仰望祂的祝福和恩慈的旨意;沒有這種信心,任何工作都無法存活,也無法是好的和可接受的;因為許多異教徒都很好地教養了他們的孩子,但由於他們的不信,這一切都失去了。
[旁註:順服教會]
七、這條誡命的第二項工作是尊敬和順服屬靈的母親,即神聖的基督教會,屬靈的權柄,使我們順從她所命令、禁止、指定、安排、捆綁和釋放的一切,並像尊敬、愛和敬畏我們的生身父母一樣,尊敬、敬畏和愛屬靈的權柄,並在所有不違背前三條誡命的事情上順從它。
[旁註:教會被忽視的職責]
現在關於這項工作,情況幾乎比第一項更糟。屬靈權柄應該用禁令和律法懲罰罪惡,並約束其屬靈兒女為善,以便他們有理由做這項工作,並在順從和尊敬它方面操練自己。現在看不到這種熱心;他們對待他們的臣民就像那些拋棄孩子去追逐情人的母親一樣,正如何西阿書二章[何西阿書 2:5] 所說;他們不傳道,不教導,不阻止,不懲罰,基督教界根本沒有留下任何屬靈的治理。
關於這項工作我能說什麼呢?剩下一些禁食日和節日,這些最好也廢除。但沒有人考慮到這一點,除了因債務而施行的禁令之外,什麼都沒有留下,而這本不應該存在。但屬靈權柄應該注意,通姦、不貞、高利貸、暴食、世俗的炫耀、過度的裝飾以及諸如此類的公開罪惡和羞恥應該受到最嚴厲的懲罰和糾正;他們應該妥善管理捐贈、修道院、教區和學校,並在其中認真維持禮拜,為年輕人、男孩和女孩在學校和修道院提供有學問、虔誠的教師,使他們都能得到良好的訓練,這樣老年人就能樹立好榜樣,基督教界就能充滿並裝飾著優秀的年輕人。聖保羅教導他的門徒提多,他應該正確地教導和管理所有階層,無論老少、男女[提多書 2:1-10]。但現在,想上學的人就去上學;教導自己的人就得到教導;不,唉!事情已經到了這種地步,本應教導善的地方卻成了惡行的學校,根本沒有人關心那些野蠻的年輕人。
[旁註:教會的世俗化]
八、如果上述秩序盛行,人們就能說如何向屬靈權柄表達尊敬和順從。但現在的情況就像那些讓孩子隨心所欲的生身父母一樣;目前屬靈權柄威脅、施予、收取金錢,並赦免了超出其權力所能赦免的。我在此將不再多說;我們看到的弊端多於益處;貪婪掌控著一切,而本應被禁止的卻被教導;而且清楚可見,屬靈階層在所有方面都比世俗階層本身更世俗化。同時,基督教界必將毀滅,這條誡命也將消亡。
如果有一位主教能熱心為所有這些階層提供服務,監督、糾正弊端並忠實履行職責,那麼,一個城市對他來說就太多了。因為在使徒時代,當基督教界處於最佳狀態時,每個城市都有一位主教,儘管居民中只有一小部分是基督徒。當一位主教想要這麼多,另一位想要那麼多,這位想要整個世界,那位想要四分之一時,事情會如何發展呢?
是時候我們向上帝祈求憐憫了。我們有許多屬靈的權力;但屬靈的治理卻一無所有或微乎其微。同時,願能幫助的人幫助,使捐贈、修道院、教區和學校得到妥善建立和管理;而屬靈權柄的一項工作也應該是減少那些無法照顧的捐贈、修道院和學校的數量。沒有修道院或捐贈總比在其中有邪惡的治理要好得多,因為那樣只會更激怒上帝[41]。
[旁註:教會中的弊端]
九、既然當權者如此完全忽視他們的職責,並且被扭曲,那麼必然會導致他們濫用權力,並從事其他邪惡的工作,就像父母發出與上帝旨意相悖的命令一樣。在這裡我們必須明智;因為使徒說,那些時代將是危險的,在其中這樣的當權者將掌權[提摩太前書 4:1 及以下]。因為如果我們不遵從他們所規定的一切,似乎我們就在抵制他們的權力[提摩太後書 3:1 及以下]。因此,我們必須抓住前三條誡命和第一塊法版,並確信沒有任何人,無論是主教、教皇還是天使,可以命令或決定任何與這三條誡命相悖、阻礙它們或無助於它們的事情;如果他們試圖這樣做,那都是無效的,毫無意義;如果我們追隨、順從甚至容忍這些行為,我們也犯了罪。
由此很容易理解,禁食的命令不包括病人、孕婦,或因其他原因無法禁食而不受傷害的人。而且,更進一步說,在我們這個時代,羅馬除了販賣屬靈商品之外,什麼都沒有,這些商品被公開無恥地買賣,包括贖罪券、教區、修道院、主教區、教長職位、聖職,以及所有為上帝服務而廣泛建立的一切;這不僅將世界上所有的金錢和財富吸引並驅趕到羅馬(因為這將是最小的傷害),而且教區、主教區和教長職位被撕裂、荒廢、破壞,因此人民被忽視,上帝的話語、上帝的名和榮耀歸於虛無,信心被摧毀,以至於最終這些機構和職位不僅落入無學識和不稱職的人手中,而且大部分落入羅馬人手中,他們是世界上最邪惡的惡棍。因此,那些為上帝服務、為教導、治理和改善人民而建立的,現在卻必須為馬夫、騾夫,是的,為了不使用更直白的語言,為羅馬的妓女和惡棍服務;然而我們得到的感謝不過是他們嘲笑我們是傻瓜。
[旁註:抵制教會弊端的職責]
十、如果這些無法忍受的弊端都是以天主和聖彼得之名進行的,就好像天主之名和屬靈權柄是為了褻瀆天主的榮耀,毀滅基督徒的身體和靈魂而設立的:那麼我們確實有責任盡我們所能以適當的方式抵制。在這裡,我們必須像虔誠的孩子一樣,他們的父母已經瘋狂,首先要看清楚,在我們的土地上為天主服務而建立的,或為我們的孩子提供保障而設立的,憑什麼權利必須在羅馬發揮作用,而在這裡卻失效,而它本應在這裡服務。我們怎麼能如此愚蠢?
既然主教和屬靈的教長們在這件事上袖手旁觀,不加反對或心生畏懼,因此任由基督教界滅亡,那麼我們首先有責任謙卑地向上帝呼求幫助,以阻止這件事,然後親自動手為此努力,將那些來自羅馬的廷臣[42]和帶信的人打發走,以合理溫和的方式告知他們,如果他們想妥善照顧他們的教區,他們就應該住在教區裡,透過講道或好榜樣來改善人民;否則,如果他們住在羅馬或其他地方,荒廢和敗壞教會,那麼就讓教皇來供養他們,因為他們是教皇的僕人。我們不應該供養教皇的僕人、他的人民,是的,他的惡棍和妓女,以至於毀滅和傷害我們的靈魂。
看哪!這些才是真正的土耳其人,國王、諸侯和貴族應該首先攻擊他們: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只是為了改善基督教界,並防止褻瀆和玷污神聖的名;並像對待一個失去理智的父親一樣對待神職人員;如果一個人不約束他並抵制他(儘管帶著所有的謙卑和尊敬),他可能會毀滅孩子、繼承人和所有人。因此,我們應該尊敬羅馬的權威,如同我們最高的父親;然而,既然他們已經瘋狂並失去理智,我們就不應該允許他們做他們試圖做的事情,以免基督教界因此被毀滅。
[旁註:大公會議的無望]
十一、有些人認為,這應該提交給大公會議。對此我說:不!因為我們已經召開了許多會議,其中都提出了這個問題,例如在康斯坦茨、巴塞爾和上次羅馬會議[43];但一無所成,事情反而越來越糟。此外,這樣的大公會議完全無用,因為羅馬的智慧設計了一個計謀,讓國王和諸侯必須事先宣誓,讓羅馬人保持原樣,保留他們所擁有的,因此設置了一道屏障,以抵擋一切改革,為他們所有的惡行保留保護和自由,儘管這種誓言是違背上帝和法律而被要求、強迫和宣誓的,並且透過它,聖靈的門被鎖住了,而聖靈本應統治這些會議[44]。但最好的,也是唯一剩下的補救辦法是,如果國王、諸侯、貴族、城市和社區自己開始並開闢一條改革之路,這樣那些現在害怕的主教和神職人員就有理由跟隨。因為在這裡,除了上帝的前三條誡命之外,什麼都不應該也不必考慮,羅馬、天堂或地球都不能命令或禁止任何與之相悖的事情。而他們認為可以用來阻止這一切的禁令或威脅,都毫無意義;就像一個瘋狂的父親嚴厲威脅約束他或將他鎖起來的兒子一樣,也毫無意義[45]。
[旁註:順服世俗權柄]
十二、這條誡命的第三項工作是順服世俗權柄,正如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羅馬書 13:1]和提多書三章[提多書 3:1]所教導的,以及聖彼得在彼得前書二章[彼得前書 2:14 及以下]所說的:「你們要順服君王為至尊,順服官長為君王的使者,以及世俗權力的一切條例。」但世俗權力的工作是保護其臣民,並懲罰盜竊、搶劫和通姦,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所說:「它不是空空地佩劍;它用劍事奉上帝,使作惡的懼怕,保護行善的。」[羅馬書 13:4]
在這裡,人們犯了兩種罪。首先,如果他們對政府撒謊、欺騙它、不忠誠,不服從也不做它所命令和吩咐的,無論是身體還是財產。因為即使政府不公正,就像巴比倫王對以色列人所做的那樣,上帝仍然希望它被順從,沒有背叛和欺騙。其次,當人們說政府的壞話並詛咒它,當一個人無法報復並以抱怨和惡言惡語公開或秘密地辱罵政府時。
在所有這些事情上,我們都應該注意聖彼得吩咐我們注意的,那就是它的權力,無論它做對還是做錯,都不能傷害靈魂,而只能傷害身體和財產;除非它確實試圖公開強迫我們做違背上帝或人類的事情;[彼得前書 2:19 及以下] 就像過去當官長還不是基督徒的時候,以及現在據說土耳其人所做的那樣。因為遭受不公義不會毀滅任何人的靈魂,不,它會改善靈魂,儘管它會對身體和財產造成損失;但做不公義的事情,那會毀滅靈魂,即使它能獲得全世界的財富。
[旁註:為何世俗權柄不可抵制,而屬靈權柄必須抵制]
十三、這也是為什麼世俗權柄犯錯時,不像屬靈權柄那樣有巨大的危險。因為世俗權柄無法造成傷害,因為它與傳道、信仰和前三條誡命無關。但屬靈權柄不僅在犯錯時造成傷害,而且在忽視職責並忙於其他事情時也造成傷害,即使這些事情比世俗權柄最好的工作還要好。因此,當它做得不對時,我們必須抵制它,而不是抵制世俗權柄,儘管它犯錯。因為可憐的人們相信並照著他們所看到的屬靈權柄所相信和所做的去做;如果他們沒有被樹立榜樣,也沒有被教導,那麼他們也什麼都不相信,什麼都不做;因為這個權柄的設立沒有其他原因,只是為了引導人們在信仰中歸向上帝。所有這些在世俗權柄中都不存在;因為它無論做什麼或不做什麼,我對上帝的信心仍然照常進行並發揮作用,因為我不需要相信它所相信的。
因此,世俗權柄在上帝眼中也是一件非常微小的事情,祂對它的重視程度太低了,以至於無論它做對還是做錯,我們都不應該為了它而抵制、不服從和爭吵。另一方面,屬靈權柄是一個極大的祝福,在祂眼中太過寶貴了,以至於即使是最小的基督徒,如果它偏離職責一絲一毫,也不應該忍受和保持沉默,更不用說當它做與職責完全相反的事情時,就像我們現在每天所看到的那樣。
[旁註:世俗權柄的錯誤]
十四、這種權力也存在許多弊端。首先,當它聽從奉承者時,這是這種權力常見且特別有害的禍害,沒有人能充分防範和保護自己。在這裡,它被牽著鼻子走,壓迫平民百姓,變成了一種政府,正如一位異教徒所說:「蜘蛛網捕捉小蒼蠅,但磨盤卻滾過去。」因此,同一權力的法律、條例和政府束縛著小人物,而大人物卻自由自在;如果君主本身不夠明智,不需要任何人的建議,或者沒有足夠的地位讓他們懼怕他,那麼就會而且必須(除非上帝行特別的奇蹟)出現一種幼稚的政府。
因此,上帝將邪惡、不稱職的統治者視為最大的禍害,正如祂在以賽亞書三章所威脅的:「我必從他們中間除掉一切勇士,必使孩童作他們的君王,嬰孩統治他們。」[以賽亞書 3:2] 上帝在以西結書十四章[以西結書 14:13 及以下]中提到了四種禍害:第一種也是最輕微的,也是大衛所選擇的[撒母耳記下 24:13 及以下],是瘟疫;第二種是飢荒;第三種是戰爭;第四種是各種惡獸,如獅子、狼、蛇、龍;這些就是邪惡的統治者。因為有這些存在的地方,土地就會被毀滅,不僅是身體和財產,就像其他禍害一樣,而且是榮譽、紀律、美德和靈魂的救贖。因為瘟疫和飢荒使人變得善良和富裕;但戰爭和邪惡的統治者卻使一切與世俗和永恆有關的事物歸於虛無。
[旁註:行使權力需要智慧]
十五、君主也必須非常明智,不能總是試圖強制執行自己的意志,儘管他可能擁有權力並有最好的理由。因為忍受對自己權力的不公,比冒著財產和人身危險,如果這對臣民有利,是一種更為高尚的美德;因為世俗權利只涉及世俗財產。
因此,這句話非常愚蠢:「我有權利得到它,所以我會強取豪奪並佔有它,儘管這可能會給他人帶來各種不幸。」我們讀到奧古斯都皇帝[46]不願發動戰爭,無論他的理由多麼正當,除非有確鑿的跡象表明利益大於損害,或者至少損害不會無法忍受。他說:「戰爭就像用金網捕魚;所冒的損失總是比捕獲的更多。」因為駕車的人必須以與獨自行走截然不同的方式行走;獨自行走時,他可以隨意行走、跳躍、做任何他想做的事;但當他駕車時,他必須引導和適應自己,讓馬車和馬匹能夠跟隨他,並且更重視這一點而非自己的意願。同樣,一位君主帶領著一群人,不能隨心所欲地行走和行事,而必須按照群眾的能力行事,更多地考慮他們的需要和利益,而不是自己的意願和樂趣。因為當一位君主按照自己瘋狂的意願統治並遵循自己的意見時,他就像一個瘋狂的司機,駕著馬車橫衝直撞,穿過灌木叢、荊棘、溝渠、水流,上山下谷,不顧道路和橋樑;他不會開很久,一切都會毀於一旦。
因此,對於統治者來說,最有利的是,他們從小就閱讀或讓人讀給他們聽歷史,無論是聖經還是世俗書籍中的歷史,他們會在其中找到比所有法律書籍更多的統治範例和技巧;正如我們讀到波斯國王所做的,以斯帖記六章 [以斯帖記 6:1 ff.]。因為範例和歷史比法律和法規更有益和更有教導意義:在那裡,實際經驗教導,在這裡,未經檢驗和不確定的文字。
旁註: 統治者的善行
旁註: 經濟改革:暴食
十六、在我們這個時代,特別是在我們的土地上,所有統治者都可以做三件特別而獨特的工作。首先,終止可怕的暴食和酗酒,不僅因為過度,也因為其花費。因為透過調味料和香料等,沒有這些人們也能好好生活,我們的土地已經遭受並每天都在遭受不小的財富損失。阻止這兩大弊病確實足以讓世俗權力忙碌,因為它們造成的侵害既廣泛又深入。掌權者如何能更好地侍奉上帝,同時也改善自己的土地呢?
旁註: 奢侈
旁註: 租金債務
其次,禁止過度昂貴的服裝,這浪費了如此多的財富,卻只服務於世界和肉體;想到這種濫用竟然存在於那些已經獻身、受洗並歸於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的人民中間,他們應該背負十字架跟隨祂,並透過每日的死亡為來生做準備,這真是令人恐懼。如果有些人因無知而犯錯,或許可以忍受;但這種行為如此自由地實行,不受懲罰,不感羞恥,不受阻礙,甚至因此尋求讚美和名聲,這確實是非基督徒的行為。第三,驅逐高利貸式的租金債務[47]買賣,這種行為以其狡猾的形式,在全世界範圍內透過其看似不是高利貸的表象,卻實際上比高利貸更糟,因為人們對它不像對公開的高利貸那樣有所防備,從而毀壞、耗盡並困擾著所有土地、人民和城市。看哪,這些就是人們所說的,吸乾整個世界的「三個猶太人」。如果君主們想向上帝交出他們職位的良好帳目,他們就不應該在這裡睡覺或懶惰。
旁註: 教會的勒索
十七、這裡也應該提到「官員」(officiales)[48]以及其他主教和神職人員所施行的詭計,他們以沉重的負擔來禁止、壓迫、追逐和驅趕窮人,直到他們一文不剩。這應該由世俗的刀劍來阻止,因為沒有其他幫助或補救辦法。
旁註: 惡習
哦,願天上的上帝,有朝一日能建立一個政府,廢除公共妓院,就像以色列人那樣!在基督徒中間維持公共妓院,這確實是一種非基督徒的景象,以前從未聽聞。應該制定一條規則,讓男孩和女孩早婚,以防止這種惡習。這種規則和習俗應該由屬靈和世俗的權力共同尋求。如果這在猶太人中間是可能的,為什麼在基督徒中間就不可能呢?不,如果這在鄉村、城鎮和一些城市是可能的,正如我們都看到的,為什麼它不能在任何地方都可能呢?
但問題是,世界上沒有真正的政府。沒有人願意工作,因此技工們必須讓他們的工人放假:然後他們就自由了,沒有人能馴服他們。但如果有一條規則,他們必須按照吩咐去做,而且沒有人會在其他地方給他們工作,那麼這種弊病將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糾正。上帝幫助我們!我擔心這裡的願望遠大於希望;但這並不能為我們開脫。
現在看,這裡只指出了一些地方官員的工作,但它們是如此美好和眾多,以至於他們每時每刻都有做不完的善工,並且可以不斷地侍奉上帝。但這些工作,像其他工作一樣,也應該憑著信心去做,是的,應該是信心的操練,這樣就沒有人期望透過這些工作來取悅上帝,而是憑著對祂恩惠的堅定信靠,只為榮耀和讚美他慈愛的上帝而做這些工作,從而侍奉和造福他的鄰舍。
旁註: 服從主人
十八、這條誡命的第四項工作是僕人和工人對他們的主人、女主人、雇主和女雇主的順服。關於這一點,聖保羅在提多書二章說:「你要勸僕人,要凡事尊榮他們的主人,順服他們,做討他們喜悅的事,不可欺騙他們,也不可頂撞他們」[提多書 2:9 f. 8];原因也在於此:因為他們藉此使基督的教義和我們的信仰得到好名聲,使外邦人不能抱怨我們,也不會因此跌倒 [提摩太前書 6:1]。聖彼得也說:「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順服你們的主人,因著敬畏上帝,不只順服那善良溫和的,也要順服那乖僻嚴厲的。因為人若因著良心對上帝,忍受不白之冤,這是可蒙悅納的。」[彼得前書 2:18 f.]
現在,世上對僕人和工人最大的抱怨是他們不順服、不忠誠、無禮和越權;這是一種上帝降下的災禍。確實,這是僕人唯一可以得救的工作;他們確實不需要朝聖或做這做那;如果他們的心只專注於此,他們就已經有足夠的事可做,那就是樂意做和不做他們知道會取悅他們主人和女主人的事,所有這些都憑著單純的信心 [以弗所書 6:5];不是他們想透過自己的工作獲得很多功德,而是他們憑著對上帝恩惠的信心 [歌羅西書 3:22](其中包含所有功德),純粹無償地,出於對上帝的愛和善意,而這種愛和善意是從這種信心而來的。所有這些工作他們都應該視為一種操練和勸勉,以不斷增強他們的信心。因為,正如前面多次說過的,這種信心使所有工作都變得美好,是的,它必須做這些工作,並且是主要的工人。
旁註: 主人的職責
十九、另一方面,主人和女主人不應粗暴地對待他們的僕人、女僕和工人,不應事事過於苛求,偶爾要有所忽略,並為了和平而寬容。因為在任何階層的人中,只要我們活在世上,就不可能事事完美。關於這一點,聖保羅在歌羅西書四章說:「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平待僕人,因為你們也知道,你們在天上也有一位主。」[歌羅西書 4:1] 因此,正如主人不希望上帝對他們過於嚴厲,而是希望許多事情因恩典而被忽略一樣,他們也應該對他們的僕人更加溫和,並忽略一些事情,同時仍要留意僕人做得對,並學習敬畏上帝。
但現在看,一個一家之主和一個女主人能做多少善工,上帝多麼巧妙地將所有善工如此近在咫尺、如此多樣、如此持續不斷地提供給我們,以至於我們無需尋求善工,並且可以很好地忘記那些其他華而不實、遙遠、人為發明的善工,例如朝聖、建造教堂、尋求贖罪券等等。
旁註: 夫妻
這裡我自然也應該說妻子應該如何順服丈夫,服從他,如同服從她的上級,讓步於他,保持沉默並順從他,只要這件事不違背上帝的命令。另一方面,丈夫應該愛他的妻子,稍微寬容一點,不要嚴厲對待她,關於這件事,聖彼得 [彼得前書 3:6 ff.] 和聖保羅 [以弗所書 5:22 ff.,歌羅西書 3:18 ff.] 已經說了很多。但這屬於十誡進一步解釋的範疇,並且很容易從這些經文中推斷出來。
旁註: 總結
二十、但所有關於這些工作的論述都包含在這兩點中:順服和體諒[49]。順服是臣民的職責,體諒是主人的職責,他們要留意好好治理他們的臣民,善待他們,並做一切能造福和幫助他們的事。這是他們通往天堂的道路,這些是他們在世上能做的最好的工作;有了這些,他們比沒有這些而只行神蹟更蒙上帝悅納。聖保羅在羅馬書二章說:「治理的,就當殷勤。」[羅馬書 12:8] 彷彿在說:「不要讓自己被其他人或階層的人所做的事誤導;不要看這項工作或那項工作,無論它多麼輝煌或默默無聞;而要看自己的職位,只思考如何造福那些服從他的人;他要堅守此道,不要讓自己被撕裂,即使天堂在他面前敞開,也不要被驅趕,即使地獄在追趕他。這是引導他通往天堂的正確道路。」
哦,如果一個人能如此看待自己和自己的職位,並且只專注於其職責,那麼他在短時間內會多麼富足於善工,如此安靜和隱秘,除了上帝之外,沒有人會注意到!但現在我們卻讓這一切都過去,一個人跑到加爾都西會[50],另一個人跑到這個地方,第三個人跑到那個地方,就好像善工和上帝的誡命被扔到角落裡藏起來了一樣;儘管箴言一章寫道,上帝的智慧在街上、在人群中、在城門口公開呼喊她的誡命;[箴言 1:20 f.] 這意味著它們在所有地方、所有生活階層和所有時間都大量存在,而我們卻看不見它們,卻在我們的盲目中到別處尋找它們。基督在馬太福音二十四章宣告:「如果他們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這裡,或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如果他們說:看哪,他在曠野,你們不要出去;看哪,他在內室,你們不要信;他們是假先知和假基督。」[馬太福音 24:23-26]
二十一、再者,順服是臣民的職責,他們應當竭盡全力去做和不做他們的上級所要求他們做的事,不讓自己被撕裂或被驅使離開這一切,無論別人做什麼。任何人都不應認為自己生活得好或做了善工,無論是禱告、禁食,或任何其他名稱,如果他不認真、勤奮地在這方面操練自己。
旁註: 順服的界限
但如果發生,正如經常發生的那樣,世俗權力當局,正如他們所稱的,催促臣民做違背上帝誡命的事,或阻礙他們遵行誡命,那麼順服就終止了,那項職責也就失效了。此時,人必須像聖彼得對猶太統治者所說的那樣:「我們應當順從上帝,不順從人。」[使徒行傳 5:29] 他沒有說:「我們不應順從人」;因為那樣是錯誤的;但他卻說:「順從上帝,不順從人。」因此,如果一位君主想發動戰爭,而他的理由明顯不義,我們就不應跟隨或幫助他;因為上帝已命令我們不可殺害鄰舍,也不可對他行不義。同樣,如果他命令我們作假見證、偷竊、說謊或欺騙等等。此時,我們寧可放棄財物、名譽、身體和生命,也要讓上帝的誡命得以堅立。
旁註: 第五誡
前四條誡命的工作在於理解,也就是說,它們俘虜人、統治人、使人順服,使人不能自作主張、不能自以為是、不能自高自大;而要謙卑自知,並讓自己被引導,以防止驕傲。接下來的誡命則處理人的情慾和慾望,使這些也被制伏。
旁註: 溫柔的職責
旁註: 虛假的溫柔
一、憤怒和報復的情慾,第五誡說:「不可殺人。」這條誡命有一項工作,但它包含許多,並驅散許多惡習,稱為溫柔[51]。現在這有兩種。一種有美麗的光彩,但背後空無一物。我們對待朋友和那些對我們好、用財物、榮譽和恩惠取悅我們的人,或者那些沒有用言語或行為冒犯我們的人,我們就實踐這種溫柔。這種溫柔連無理性的動物都有,獅子和蛇,猶太人、土耳其人、惡棍、殺人犯、壞女人。當人們做他們想做的事,或者讓他們獨自一人時,他們都感到滿足和溫和;然而,有不少人被這種毫無價值的溫柔所欺騙,掩蓋他們的憤怒並為其辯解,說:「如果我獨自一人,我確實不會生氣。」當然,我的好人,邪惡的靈魂如果隨心所欲,也會溫和。不滿和怨恨壓倒你,是為了向你展示你充滿了憤怒和邪惡,以便提醒你努力追求溫柔並驅除憤怒。
旁註: 真實的溫柔
第二種溫柔是徹頭徹尾的好,是對待對手和敵人所表現出來的,不傷害他們,不報復,不咒罵也不辱罵,不說他們的壞話,不圖謀對他們不利,儘管他們奪走了財物、榮譽、生命、朋友和一切。不,只要可能,它就以善報惡,說他們的好話,想他們的好事,為他們禱告。關於這一點,基督在馬太福音五章說:「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 5:44] 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說:「逼迫你們的,要為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要以善勝惡。」[羅馬書 12:14 f.]
二、看哪,這寶貴而卓越的工作在基督徒中已經失落,以至於現在到處盛行的只有爭吵、戰爭、口角、憤怒、仇恨、嫉妒、誹謗、咒罵、毀謗、傷害、報復以及各種憤怒的行為和言語;然而,儘管如此,我們卻有許多節日,聽彌撒,做禱告,建立教堂,以及更多這樣上帝沒有吩咐的屬靈裝飾。我們光彩奪目,過度炫耀,彷彿我們是前所未有的最聖潔的基督徒。因此,因為這些鏡子和面具,我們讓上帝的誡命完全毀壞,沒有人省察自己,離溫柔和遵守這誡命有多近或多遠;儘管上帝說,不是行這些事的人,而是遵守祂誡命的人,才能進入永生。[約翰福音 14:15, 21; 15:10]
旁註: 敵人是善行的機會
既然世上沒有一個人不被上帝賜予一個敵人或對手,作為他自己憤怒和邪惡的證明,也就是說,一個在財物、名譽、身體或朋友方面折磨他的人,藉此考驗他是否仍然有憤怒,他是否能善待他的敵人,說他的好話,對他行善,並且不圖謀對他不利;讓那些問他該做什麼才能行善工、取悅上帝並得救的人站出來。讓他把他的敵人擺在他面前,不斷地把他放在他心眼的面前,作為一種操練,藉此他可以約束他的心靈,訓練他的心去善待他的敵人,祝他好運,關心他並為他禱告;然後,當機會來臨時,說他的好話並對他行善。讓願意的人嘗試這樣做,如果他一生都找不到足夠的事可做,他可以指責我說謊,並說我的論點是錯誤的。但如果這是上帝所願的,如果祂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報酬,那麼我們忙於其他未受命的大事,卻忽略了這件事,又有什麼用呢?因此上帝說,馬太福音五章:「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傻瓜的(也就是各種辱罵、咒罵、毀謗、誹謗),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 5:22] 那麼,如果憤怒的思想和言語都受到如此嚴厲的譴責,那麼外在的行為,如毆打、傷害、殺戮、損害等等,又該如何呢?
三、但哪裡有真正的溫柔,哪裡的心就會為敵人所遭遇的一切惡事而痛苦。這些才是上帝真正的兒女和繼承人,也是基督的弟兄,當祂在聖十字架上受死時,祂的心為我們所有人如此痛苦。同樣,我們看到一位虔誠的法官在判處罪犯時帶著悲傷,並為法律所施加的死亡感到惋惜。在這裡,行為似乎是憤怒和嚴厲的。溫柔是如此徹底的美好,即使在這樣的憤怒行為中,它依然存在,不,當它必須憤怒和嚴厲時,它最痛苦地折磨著心。
旁註: 溫柔的界限
但在此我們必須留意,不可違背上帝的榮耀和誡命而溫柔。因為聖經記載摩西是世上最溫柔的人,然而當猶太人崇拜金牛犢並激怒上帝時 [西拉書 45:4],他殺死了許多人,藉此在上帝面前贖罪 [出埃及記 32:28]。同樣,地方官員也不宜閒散,任由罪惡橫行,而我們卻一言不發。我的財產、我的榮譽、我的傷害,我不可顧惜,也不可因此生氣;但上帝的榮耀和誡命我們必須保護,對鄰舍的傷害或不義我們必須阻止,地方官員用刀劍,我們其餘的人用責備和勸誡,但始終要憐憫那些應受懲罰的人。
這項崇高、高貴、甜美的工作,如果我們憑著信心去執行,並將其視為信心的操練,就能輕易學會。因為如果信心不懷疑上帝的恩惠,也不質疑上帝是慈愛的,那麼一個人對他的鄰舍,無論他犯了多少罪,都會變得非常容易慈愛和友善;因為我們對上帝犯的罪更多。看哪,這是一條簡短的誡命,但它呈現了漫長而強大的善工和信心的操練。
不可姦淫。
旁註: 第六誡:貞潔的職責
在這條誡命中,也吩咐了一項善工,它包含許多,並驅除許多惡習;它被稱為純潔,或貞潔,關於這一點,有許多著作和講道,並且眾所周知,只是它不像其他未受命的工作那樣被仔細遵守和實踐。我們是如此樂於做未受命的事,卻不做受命的事。我們看到世界充滿了可恥的不貞潔行為、不雅的言語、故事和歌謠,這些誘惑每天都因暴食和酗酒、懶惰和浮華而增加。然而我們卻像基督徒一樣行事;當我們去過教堂,做過小小的禱告,遵守了禁食和節期,我們就認為我們的全部職責都已完成。
現在,如果沒有其他工作被吩咐,只有貞潔一項,我們所有人就已經有足夠的事可做;不貞潔是一種如此危險和猖獗的惡習。它在我們所有的肢體中肆虐:在我們心中的思想中,在我們眼睛的視覺中,在我們耳朵的聽覺中,在我們口中的言語中,在我們手腳和全身的行為中。控制所有這些需要勞動和努力;因此,上帝的誡命教導我們,真正的好工作是多麼偉大,不,我們憑自己的力量不可能構思出一個好工作,更不用說嘗試或去做它了。聖奧古斯丁說,在基督徒所有的衝突中,貞潔的衝突是最艱難的,僅僅因為它每天不間斷地持續著,而貞潔很少能獲勝。所有聖徒都為此哭泣和哀嘆,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七章所說:「我發現我裡面,也就是我的肉體裡,沒有良善。」[羅馬書 7:18]
旁註: 對抗不貞潔的幫助
二、如果這貞潔的工作要持久,它將驅使人去做許多其他善工,例如禁食和節制以對抗暴食和酗酒,警醒和早起以對抗懶惰和過度睡眠,工作和勞動以對抗閒散。因為暴食、酗酒、晚睡、閒逛和無所事事是不貞潔的武器,貞潔很快就會被它們擊敗。[羅馬書 13:12 f.] 另一方面,聖使徒保羅稱禁食、警醒和勞動為敬虔的武器,藉此可以制服不貞潔;但是,正如前面所說,這些操練只能用來克服不貞潔,而不能扭曲本性。
最重要的是,最強大的防禦是禱告和上帝的話語;也就是說,當邪惡的慾望萌生時,人應當逃到禱告中,呼求上帝的憐憫和幫助,閱讀並默想福音,並在其中思考基督的受難。詩篇一百三十七篇說:「拿你的嬰孩摔在磐石上的,那人便為有福!」[詩篇 137:9] 也就是說,如果心在邪惡的思想還幼小、剛開始萌芽時就奔向主基督;因為基督是磐石,它們在祂身上被磨成粉末,歸於虛無。
看哪,在這裡每個人都會發現自己有足夠的事可做,而且綽綽有餘,並且會被賦予許多善工在自己裡面去做。但現在沒有人將禱告、禁食、警醒、勞動用於此目的,而是人們停留在這些工作中,彷彿它們本身就是全部目的,儘管它們應該被安排來完成這條誡命的工作,並每天越來越多地潔淨我們。有些人也指出更多應該避免的事情,例如柔軟的床鋪和衣服,我們應該避免過度裝飾,也不要與異性交往或交談,甚至不要看他們,以及其他任何有助於貞潔的事情。在所有這些事情上,沒有人能制定明確的規則和尺度。每個人都必須觀察自己,看看什麼對他的貞潔是必需的,數量多少,以及它們能幫助他貞潔多久,這樣他就可以為自己選擇和遵守它們;如果他不能做到這一點,就讓他暫時讓自己受另一個人控制,那個人可以讓他遵守這些規定,直到他學會自我管理。這就是古時建立修道院的目的,教導年輕人紀律和純潔。
旁註: 信心作為貞潔的幫助
三、在這項工作中,堅強的信心是極大的幫助,比幾乎任何其他方面都更為顯著;因此,以賽亞書十一章也說「信實是祂腰間的帶子」[以賽亞書 11:5],也就是貞潔的守護者。因為凡如此生活,凡事仰望上帝恩典的人,必喜愛屬靈的純潔;因此他更容易抵擋肉體的污穢:在這樣的信心裡,聖靈會確切地告訴他如何避免邪惡的思想和一切與貞潔相悖的事。因為正如對上帝恩惠的信心永不止息地活著並在所有工作中運行,它也永不止息地在所有討上帝喜悅或不悅的事上勸誡;正如聖約翰在他的書信中所說:「你們不需要任何人教導你們:因為上帝的恩膏,也就是上帝的靈,教導你們一切的事。」[約翰一書 2:27]
然而,我們不應因未能迅速擺脫誘惑而絕望,也不應認為我們在世上就能完全免於誘惑,我們必須將其視為禱告、禁食、警醒、勞動以及其他克制肉體的操練的激勵和提醒,特別是操練對上帝的信心。因為那安逸的貞潔並不寶貴,寶貴的是那與不貞潔爭戰、奮鬥,並不斷驅除肉體和邪靈攻擊它的所有毒素的貞潔。因此聖彼得說:「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常與靈魂爭戰的。」[彼得前書 2:11] 聖保羅在羅馬書六章說:「你們不可順從身體的私慾。」[羅馬書 6:12] 在這些和類似的經文中,都表明沒有人沒有邪惡的私慾;但每個人都必須每天與之爭戰。儘管這帶來不安和痛苦,但它仍然是一項帶來喜悅的工作,我們將在其中得到安慰和滿足。因為那些認為透過屈服於誘惑就能結束誘惑的人,只會讓自己更加火熱;儘管一時平靜,但下次它會以更強大的力量捲土重來,並發現本性比以前更軟弱。
不可偷盜。
旁註: 第七誡:仁慈的職責
這條誡命也有一項工作,它包含許多善工,並與許多惡習相對立,在德語中稱為 Mildigkeit,「仁慈」;這是一項樂意用自己的財物幫助和服務每個人的工作。它不僅與偷竊和搶劫作鬥爭,而且與人們可能彼此實行的所有在世俗財物上的吝嗇作鬥爭:例如貪婪、高利貸、過度收費和將鍍金商品當作實心商品出售、假冒商品、短斤少兩,誰能說盡所有現成的、新穎的、巧妙的伎倆[52],這些伎倆在每個行業中每天都在增加,每個人都透過他人的損失來尋求自己的利益,卻忘記了這條規則:「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他們。」[馬太福音 7:12] 如果每個人在與鄰舍的交易、生意和往來中都將這條規則銘記於心,他就會很容易地知道他應該如何買賣、取捨、借貸和無償給予、承諾和信守承諾等等。當我們審視世人的行為,貪婪如何控制所有生意時,我們不僅會發現有足夠的事可做,如果我們想在上帝面前過上誠實的生活,而且還會因這危險、悲慘的生活而充滿恐懼和不安,這生活被世俗生活的憂慮和不誠實的求利過度負擔、糾纏和俘虜。
旁註: 貪婪
二、因此,智者說:「那沒有瑕疵的富人有福了,他不追逐黃金,也不將信心寄託在金錢的財寶上。他是誰?我們要讚美他,因為他在一生中行了奇妙的事。」[西拉書 31:8 f.] 彷彿在說:「這樣的人找不到,或者確實很少。」是的,很少有人注意到並認識到自己內心對黃金的這種慾望。因為貪婪在這裡為其羞恥披上了一層非常美麗、精緻的外衣,稱為身體的供應和自然的需要,在這種掩護下,它無限地積累財富,永不滿足;因此,凡想在這件事上保持潔淨的人,確實必須像他說的那樣,在生活中行神蹟或奇妙的事。
現在,請看,如果一個人不僅希望行善,甚至希望行神蹟,而這些神蹟能蒙上帝稱讚和喜悅,他何需向別處尋求呢?讓他省察自己,確保自己不追逐黃金,也不信賴金錢,而是讓黃金追逐他,金錢聽候他的恩惠,並且讓他不愛這些東西,也不將心放在它們上面;那麼他就是一個真正慷慨、行奇事、快樂的人,正如約伯記 31 章所說:「我從未倚賴黃金,也從未將黃金作為我的希望和信心。」[約伯記 31:24] 詩篇 62 篇說:「若財寶加增,不要把心放在其上。」[詩篇 62:10] 基督也如此教導,馬太福音 6 章,我們不應為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而憂慮,因為上帝會顧念這些,並且知道我們需要這一切。[馬太福音 6:31 及以下]
但有些人說:「是的,就倚賴那個吧,不要憂慮,看看烤雞會不會飛進你嘴裡!」我不是說人不必勞動和謀生;但他不應憂慮,不應貪婪,不應絕望,以為自己會不夠用;因為在亞當裡,我們都被定罪要勞動,當上帝對他說,創世記 3 章:「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創世記 3:19] 約伯記 5 章說:「人生來就受勞苦,如同飛鳥高飛。」[約伯記 5:7 武加大譯本] 現在鳥兒飛翔沒有憂慮和貪婪,我們也應當如此勞動,沒有憂慮和貪婪;但如果你憂慮和貪婪,希望烤雞飛進你嘴裡:那就憂慮和貪婪吧,看看你是否能因此遵守上帝的誡命並得救!
旁註: 信心是仁慈的源泉
三、這項工作是信心本身所教導的。因為如果人心尋求並倚賴上帝的恩惠,一個人怎可能貪婪和憂慮呢?他必須毫無疑問地確信上帝會照顧他;因此他不會緊抓金錢;他也會以愉快的慷慨之心將其用於鄰舍的益處,並且深知無論他施捨多少,他都會有足夠的。因為他所信賴的上帝不會欺騙他,也不會離棄他,正如詩篇 37 篇所寫:「我從前年輕,現在年老,從未見過信靠上帝的義人被離棄,也未見過他的兒女討飯。」[詩篇 37:25] 因此使徒保羅稱除了貪婪之外沒有其他罪是偶像崇拜[歌羅西書 3:5],因為這種罪最清楚地表明它不信靠上帝任何事,從金錢中期望得到的好處多於從上帝那裡;正如前面所說,正是藉著這種信心,上帝才真正得到尊榮或被羞辱。
的確,在這條誡命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所有善行都必須在信心裡完成;因為在這裡,每個人都最確切地感受到貪婪的原因是不信,而慷慨的原因是信心。因為一個人信靠上帝,他就會慷慨,並且不懷疑自己總會有足夠的;另一方面,一個人貪婪和憂慮是因為他不信靠上帝。現在,正如在這條誡命中,信心是慷慨善行的主工匠和實行者,在所有其他誡命中也是如此,沒有這樣的信心,慷慨就毫無價值,反而是一種粗心大意的揮霍金錢。
旁註: 慷慨的考驗
四、藉此我們也應當知道,這種慷慨應當延伸到仇敵和對手。因為如果我們只對朋友慷慨,那算什麼善行呢?正如基督在路加福音 6 章所教導的,即使是惡人也會對他的朋友這樣做。[路加福音 6:32 及以下] 此外,野獸也會對同類行善和慷慨。因此,基督徒必須超越更高,讓他的慷慨也服務於不配得的人、作惡者、仇敵和忘恩負義的人,正如他的天父使太陽照好人也照惡人,降雨給感恩的人也給忘恩負義的人。[馬太福音 5:45]
但在這裡會發現,按照上帝的誡命行善是多麼困難,人性在面對它時如何掙扎、扭曲和痛苦,儘管它會輕易愉快地做自己選擇的善事。因此,請對待你的仇敵、忘恩負義的人,並善待他們;那麼你就會發現你離這條誡命有多近或多遠,以及你一生中將如何不斷地實踐這項工作。因為如果你的仇敵需要你,而你卻在力所能及時不幫助他,這就如同你偷走了屬於他的東西,因為你欠他幫助。聖安波羅修說:「餵養飢餓的人;如果你不餵養他,就你而言,你已經殺了他。」在這條誡命中,包含了憐憫的工作,基督在末日將會向人們要求這些工作。[馬太福音 25:35 及以下]
但地方官員和城市應當確保流浪者、朝聖者和來自異國的乞丐被禁止,或至少只在限制和規定下允許,以免惡棍以乞丐之名四處流竄,他們的惡行(現在很多)應被禁止;關於這條誡命,我在《論高利貸》[53]一文中已作了更詳細的闡述。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你的鄰舍。
旁註: 第八條誡命:誠實的義務
旁註: 在世俗事務上
這條誡命看似微小,卻又如此重大,以至於凡想正確遵守它的人,必須冒著生命、肢體、財產和名譽,以及朋友和所有一切的危險;然而它所包含的不過是舌頭這個小肢體的工作,在德語中稱為「說實話」(Wahrheit sagen),並且在需要時反駁謊言;因此它禁止了許多舌頭的惡行。首先:那些藉著說話犯下的,以及那些藉著保持沉默犯下的。藉著說話,當一個人有不公正的訴訟,想要藉著虛假的論證來證明和維持自己的案子,用詭計陷害他的鄰舍,提出一切能加強和推進自己案子的東西,卻隱瞞和貶低一切能推進鄰舍正當案子的東西;這樣做,他並沒有待他的鄰舍如同他希望鄰舍待他一樣。[馬太福音 7:12] 有些人這樣做是為了獲利,有些人是為了避免損失或羞恥,因此他們尋求自己的利益多於上帝的誡命,並藉口說:「法律幫助警醒的人」(Vigilanti jura subveniunt);就好像他們沒有義務為鄰舍的案子警醒,如同為自己的案子警醒一樣。因此他們故意讓鄰舍的案子失敗,儘管他們知道那是公正的。這種惡行目前如此普遍,我擔心沒有哪次法庭審理或訴訟不是一方違反了這條誡命的。即使他們無法達成目的,他們仍然存有不義的精神和意願,希望鄰舍的公正案子失敗,而他們不義的案子成功。這種罪行在對手是顯赫人物或仇敵時最為常見。因為人想要報復他的仇敵:但他不願招惹顯赫人物的惡意;於是就開始了奉承和諂媚,或者,另一方面,隱瞞真相。在這裡,沒有人願意為了真相而冒著失寵、不悅、損失和危險的風險;於是上帝的誡命就必須被犧牲。這幾乎是世間普遍的作法。凡想遵守這條誡命的人,光是處理舌頭的善行就已經兩手滿滿了。那麼,又有多少人會因為禮物和饋贈而偏離真相呢!因此,在所有地方,不作假見證陷害鄰舍,確實是一項崇高、偉大、罕見的工作。
旁註: 在屬靈事務上
二、還有第二種為真理作見證,這更為重大,我們必須藉此與邪靈爭戰;這不關乎世俗事務,而是關乎福音和信仰的真理,邪靈從未能夠忍受,並且總是設法讓世間的偉人,那些難以抗拒的人,必須反對和迫害它。詩篇 82 篇寫道:「救拔貧窮和困苦的人,從惡人手中救出來。」[詩篇 82:3 及以下]
這種迫害,的確,現在已不常見;但那是屬靈主教們的過錯,他們不宣揚福音,反而任其消亡,因此放棄了本應引起這種見證和迫害的事物;取而代之的是,他們教導我們自己的律法和他們所喜悅的事。因此魔鬼也不攪動,因為藉著戰勝福音,他也戰勝了對基督的信心,一切都如他所願。但如果福音被宣揚並再次被聽見,毫無疑問,整個世界都會被激動和攪動,大部分的君王、諸侯、主教、博士和神職人員,以及所有偉大的人物,都會反對它並對它大發雷霆,正如上帝之道顯現時總是發生的那樣;因為世界無法忍受來自上帝的事物。這在基督身上得到了證明,祂是上帝所賜一切中最偉大、最寶貴、最好的;然而世界不僅沒有接受祂,反而比所有從上帝而來的人更殘酷地迫害祂。
因此,如同當時,在所有時代,為神聖真理挺身而出,冒著生命、肢體、財產和名譽,以及所有一切的危險的人,寥寥無幾,正如基督所預言的:「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馬太福音 14:9 及以下] 又說:「他們中許多人要跌倒。」是的,如果這真理受到農民、牧羊人、馬夫和無名小卒的攻擊,誰不願意並能夠承認它並為它作見證呢?但當教皇、主教,連同諸侯和君王攻擊它時,所有人都逃跑、保持沉默、偽裝,以免失去財產、名譽、恩寵和生命。
旁註: 為真理作見證需要信心
三、他們為何如此行?因為他們對上帝沒有信心,也不期望從祂那裡得到任何好處。因為哪裡有這樣的信心和信賴,哪裡就有一個大膽、無畏、無懼的心,敢於冒險並堅守真理,即使付出生命或衣袍,即使是反對教皇或君王;正如我們所見殉道者所行的。因為這樣的心滿足並安息,因為它有一位恩慈、慈愛的上帝。因此它輕視所有人的恩寵、恩典、財產和榮譽,任憑它們來去;正如詩篇 15 篇所寫:「他藐視那些藐視上帝的人,卻尊重那些敬畏耶和華的人」[詩篇 15:4];也就是說,那些迫害真理、藐視上帝的暴君、權貴,他不懼怕,他不理會他們,他輕視他們;另一方面,那些為真理受迫害,敬畏上帝勝於敬畏人的人,他依附他們,他捍衛他們,他尊重他們,任憑誰惱怒;正如希伯來書 11 章論到摩西所寫,他與他的弟兄站在一起,不顧埃及強大的君王。[希伯來書 11:24 及以下]
看哪,在這條誡命中,你再次簡要地看到,信心也必須是這項工作的主工匠,沒有它,沒有人有勇氣做這項工作:因此,所有工作都完全包含在信心之中,正如現在已經多次說過的。因此,除了信心之外,所有工作都是死的,無論它們的形式和名稱多麼美好。因為正如沒有人能做這條誡命的工作,除非他堅定不移、無所畏懼地信賴上帝的恩惠:同樣,沒有同樣的信心,他也無法做任何其他誡命的工作:因此,每個人都可以藉著這條誡命輕易地檢視和衡量自己是否是基督徒,是否真正相信基督,以及是否正在行善。現在我們看到,全能的上帝不僅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擺在我們面前,讓我們以這樣的信心相信祂,而且也在祂裡面為我們樹立了這種信心和這些善行的榜樣,目的是讓我們相信祂,跟隨祂,並永遠住在祂裡面;正如祂在約翰福音 14 章所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 14:6]——道路,我們藉此跟隨祂;真理,我們藉此相信祂;生命,我們藉此永遠活在祂裡面。
從這一切可知,所有其他未受命的工作都是危險且容易辨識的:例如建造教堂、美化教堂、朝聖,以及所有在教會法中冗長記載、誤導和重壓世界、毀壞世界、使良心不安、使信心沉默和削弱,卻沒有說明一個人即使忽略所有其他事情,也足以用盡所有力量遵守上帝的誡命,並且永遠無法完成所有受命的善行;那麼他為何要尋求那些既非必要也非受命的工作,卻忽略那些必要且受命的工作呢?
旁註: 第九條和第十條誡命
最後兩條誡命,禁止身體對享樂和世俗財物的邪惡慾望,它們本身是清楚的;這些邪惡慾望不會傷害我們的鄰舍,但它們會持續到墳墓,我們內心與它們的鬥爭會持續到死亡;因此,這兩條誡命被聖保羅在羅馬書 7 章中合併為一條,並被設定為一個我們無法達到的目標,只能在我們的思想中追尋直到死亡。因為從來沒有人如此聖潔,以至於在他自己裡面感覺不到邪惡的傾向,特別是當機會和誘惑出現時。[羅馬書 7:7] 因為原罪是我們天生就有的,可以被抑制,但不能完全根除,除非透過身體的死亡;因此,死亡是有益且值得渴望的。[54] 願上帝幫助我們達成此目標。阿們。
註腳
[1] 歌羅西書 3:17。參見上文第 25 頁,註 1。
[2] 《安慰十四篇》(Tessaradecas consolatoria),收錄於本書,第 109-171 頁。
[3] 六角星(Sexternlein)。
[4] 學校中辯論的問題。
[5] 這裡的「信仰」(the Faith)指信經,作為信仰的陳述。
[6] 即,在信心裡。
[7] 一種品質、狀態或條件,獨立於行為。
[8] 聖雅各·德·孔波斯特拉(St. Jacob di Compostella),西班牙的一個地方,據西班牙傳統,使徒雅各,西庇太的兒子,在耶路撒冷被殺(使徒行傳 12:2),據說在此殉道;自九世紀以來,一直是著名且頻繁的朝聖目的地。孔波斯特拉(Compostella)是「使徒雅各」(Giacomo Postolo)的訛傳。
[9] 愛爾蘭的聖布里吉特(St. Bridget),於 523 年去世,被視為第二位聖母瑪利亞,即「愛爾蘭的瑪利亞」。這裡可能與另一位布里吉特(Bridget)或布里吉塔(Brigita)混淆,後者於 1373 年去世,是一位蘇格蘭聖徒,寫了幾篇禱文,於 1492 年首次出版,並被翻譯成幾乎所有歐洲語言。
[10] 即,由我們人類。
[11] 此譯文顯示了本論文中德語聖經引文形式的不完善。
[12] 第 190 頁。
[13] 第 190 頁。
[14] 一個市集(Jarmarkt);這裡指的是此類市集上常見的討價還價。
[15] 在 1520 年的論文《論自由》(De Libertate)中闡述的主題。
[16] 第 190 頁。
[17] 一種金幣,其價值非常不確定。它是佛羅林(florin)的變體,佛羅林於 1252 年首次在佛羅倫薩鑄造,價值約 2.50 美元。關於路德時代金古爾登(gulden)的價值,有各種估計。沙夫(Schaff)的《教會史》(Church History),第 3 卷第 6 章,第 470 頁,稱其為「基爾德」(guilder),並說它約等於現今的 4.00 美元。普雷澤維德·史密斯(Preserved Smith)的《路德生平》(Life of Luther),第 367 頁,將其內在價值定為約五十美分,但認為其購買力幾乎是其二十倍。對我們來說,一枚價值五十美分的金幣似乎幾乎不可能;但《新英格蘭詞典》(New English Dictionary)在 1611 年引用:「佛羅林或法郎:法國一種古老的金幣,價值二先令(ij s.)英鎊。」由於當時的金幣並非純金,很少有 17 克拉純度,這種可能性可以接受。但在 1617 年,《詞典》引用:「德國的萊茵金古爾登(Gold Rehnish Guldens)與英國的皇冠金(Crowne Gold)幾乎是同一標準」,而當時皇冠價值 6 先令 3.5 便士——略多於 1.50 美元。
後來的銀古爾登,價值約四十美分,在歐洲一直流通到現代,而一枚價值 48.5 美分的古爾登,直到最近,仍是奧匈帝國的標準硬幣。
[18] 大漢森(Grosse Hansen)。
[19] 行使委託權力,並在教會法事務中代表教皇和主教的人。
[20] 特別參見《致德意志貴族書》和《教會的巴比倫之囚》。
[21] 關於章節數,請參見導言,第 178 頁。
[22] 在此,路德與他的教義問答一樣,偏離了舊約第三條誡命的形式。他對它的重新闡述極難翻譯成英文,因為「Feiertag」一詞有多種含義。它可以指「安息日」、「假日」或「聖日」。透過使用這個詞,路德避免了先在誡命中保留猶太安息日,然後在解釋中又拒絕它而支持基督教主日的困難。
[23] 禮拜(Gottesdienst)。
[24] 指安魂彌撒,在死者葬禮和忌日舉行。翻譯為「紀念」(memorial)的詞「Begängniss」,字面意思是「葬禮儀式」。
[25] 另見本書中《論新約》一文。
[26] 講道通常是經院式的論證,或是針對當時不道德行為的通俗、常帶有喜劇色彩的抨擊;材料取自聖徒故事,也取自聖經。
[27] 1091-1153 年在世。克萊爾沃(Clairvaux)西多會修道院的創始人,路德曾說:「如果世上曾有敬畏上帝的聖潔修士,那就是克萊爾沃的聖伯納德。」《埃爾朗根版》(Erl. Ed.),36, 8。
[28] 參見上文第 81 頁及以下《論告解》。
[29] 祈禱書和玫瑰經。日課經(Breviary)是神職人員使用的禱文集;玫瑰經(Rosary)的珠子代表禱文,較小且較多的珠子代表《聖母經》(Ave Marias),較大的珠子代表《主禱文》(Paternoster),是平信徒的祈禱書。
[30] 參見《安慰十四篇》導言,第 106 頁。
[31] 參見上文第 191 頁註釋。
[32] 德語「Oelgötzen」指用油畫顏料繪製的聖徒木像。它被轉用於任何遲鈍的人、笨蛋,有時也指在祝聖時被塗油的祭司。
[33] 感官性(Sinnlichkeit)。
[34] 聖芭芭拉(St. Barbara),一位傳說中的聖徒,其紀念日為 12 月 4 日,被認為能抵禦風暴和火災。參見上文第 237 頁。聖塞巴斯蒂安(St. Sebastian),一位三世紀的殉道者,其紀念日為 1 月 20 日,被認為能驅除瘟疫。
[35] 參見上文第 162 頁《安慰十四篇》。
[36] 第 194 頁及以下。
[37] 即,因懼怕而非愛。
[38] 音樂的守護聖徒,其生平與殉道事蹟鮮有確切記載。
[39] 封聖,將已故之人提升為聖徒,可或應受崇拜。
[40] 即,信心。
[41] 參見《論高利貸講道》(Sermon vom Wucher)(《威瑪版》,第六卷,第 59 頁)和《致德意志貴族書》(同上,第 438 頁)中的類似陳述。
[42] 羅馬教廷附庸的稱謂。
[43] 在康斯坦茨(Constance),1414-1443 年;在羅馬,拉特朗大公會議(Lateran council),1512-1517 年。
[44] 或,「據說統治議會的人」。
[45] 這項改革方案在《致德意志貴族書》中得到了進一步闡述。
[46] 奧古斯都·凱撒(Augustus Caesar),第一位羅馬皇帝(公元前 63 年—公元 14 年),路加福音 2:1 中的凱撒奧古斯都。
[47] 「購買地租(rent, census, Zins)是中世紀後期常用的一種投資方式。從一個人向另一個人轉讓收取已到期地租的權利,到為了透過出售地租來籌集資金而創造一個全新的地租,這一步驟很短……這種做法似乎是自發產生的,絕非僅僅是規避高利貸禁令。」《政治經濟學詞典》(Dictionary of Political Economy),R. H. Inglish Palgrave 編,第二卷。參見阿什利(Ashley),《經濟史》(Economic History),第一卷,第二部分,第 66、74、75 節。關於路德對此主題的更詳細討論,請參見《論高利貸講道》(Sermon vom Wucher)(《威瑪版》,第六卷,第 51-60 頁)。
[48] 參見上文第 220 頁註釋。
[49] 「Sorgfäitigkeit」,路德對武加大譯本羅馬書 12:8 中「solicitndo」的翻譯,我們的英文譯本讀作「diligence」。路德使用這個詞時,包含了兩種謹慎和體貼。
[50] 一個最嚴格的修道會;這裡的短語等同於「成為修士」。
[51] 溫柔(Sanftmüthlgkeit)。
[52] 路德在他的《論買賣與高利貸講道》(Sermon von Kaufhandlung und Wucher)(1524 年)《威瑪版》,第十五卷,第 279 頁及以下,詳細討論了這些伎倆。
[53] 《論高利貸講道》(Sermon von dem Wucher, Weimar Ed.),第六卷,第 36 頁及以下。另參見《致德意志貴族書》。
[54] 參見上文第 149 頁《安慰十四篇》。